离婚可以不去男方户籍地直接在上班居住地起诉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0 08:50:08 60 人看过

可以,一般离婚案件是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上班的地方一般是经常居住地,所以是可以的。

一、夫妻一方重婚应到哪里诉讼?

夫妻一方重婚的起诉地点: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或者是被告经常居住地。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安徽省结婚在北京可以起诉离婚么?

安徽结婚但被告在北京已经居住满一年的就可以在北京起诉离婚。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三、夫妻户口异地离婚要怎么处理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3: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户籍相关文章
  • 户籍地和居住地不一致,在哪里起诉
    一、户籍地和居住地不一致,在哪里起诉户籍地和居住地不一致,在居住地起诉。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劳动教养,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未超过一年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民事诉讼法院起诉流程及费用民事诉讼法院起诉流程及费用如下:1.法院起诉的流程: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起诉书要写明被告的相关的个人信息,且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然后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
    2023-08-05
    450人看过
  • 可以异地离婚一方户籍不在本地吗
    可以到双方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前述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一、夫妻怎么办理离婚的手续?夫妻办理离婚手续需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二、协议离婚书应具备哪些材料?协议离婚的准备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除此之外,男女双方还需要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
    2023-03-08
    123人看过
  • 结婚证在男方户籍地领取,离婚在女方户籍所在地能离吗
    一、结婚证在女方户籍所在地拿的,离婚证可以去男方户籍所在地办吗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当事人的户口不在一起,那就需要分别提供本人的户口本。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扩展资料:《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
    2023-03-11
    173人看过
  • 监视居住可以去外地上班吗
    被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应当居住在监视居住的处所,不能外出工作。一、监视居住情况证据是错误吗实施监视居住,只是存在证据不足的因素之一。如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或者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可以采取监视居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二、监视居住是什么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在
    2023-03-27
    419人看过
  • 起诉离婚要在男方居住地还是女方
    双方均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且没有证据证明一方离开达一年以上,此时想要离婚一方应当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被告经常住所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此处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在某一地连续居住达一年以上,则认为该地是该人的经常住所地。一、女方可以在女方户籍地起诉离婚吗一般情况下,女方是不可以在女方户籍地起诉离婚的。但法律规定,可以在原告的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所地起诉的情形有:一方离开住所地达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一方被监禁或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除此之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或者被监禁的,也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符合这些情形的,女方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提起诉讼离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
    2023-06-26
    334人看过
  • 离婚起诉需要在哪里进行,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
    一般起诉的原则是在户口所在地,但是如果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标准。经常居住地是指在起诉前已经连续一年居住的地方,但是就医的除外。如果夫妻的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离婚去户口所在地哪里起诉离婚一般应前往被告户口所在地起诉,但是有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离婚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诉讼等情形之一的,可以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023-06-30
    142人看过
  • 女方起诉离婚可以在自己户口居住地办理吗
    一般情况下原告就被告原则,需要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案件的法院管辖一般情况下较容易确定,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确定,正常情况下的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地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特殊情况下不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而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1)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
    2023-06-13
    187人看过
  • 女方在本地起诉离婚,男方在外地可以吗
    今天我们来谈谈起诉离婚可以在国外起诉吗??《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未经常居住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如果双方长期在外地,可以去被告经常居住的法院起诉离婚。另外,即使当事人自己在外地,也可以异地委托律师,让律师帮忙提起离婚诉讼,但开庭时需要当事人自己到场。女方精神失常男方起诉离婚可以吗精神病,在医学上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重度丧失正常精神作用的精神病。精神病人要区分情况,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
    2023-08-06
    112人看过
  • 欠钱不还去户籍地起诉可以吗
    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在一般情况下将优先考虑被告的日常居住地所在法院,即以该地作为初始管辖法院。但若被告的日常居住地与其户籍所在地存在差异,则应将案件移交至被告人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在此种情形下,若债务人为被告且其户籍所在地恰好为其日常居住地或者经常居住地,那么债权人(原告)便可在债务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发起诉讼。然而,若债务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并非其日常居住地或者经常居住地,那么就有必要依据债务人工商登记所在地之外的其他实际居住地来确定最终的管辖法院。因此,能否在债务人工商登记所在地提起诉讼,还需结合债务人工商登记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之间的关系进行具体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
    2024-07-26
    204人看过
  • 被告人不在原户籍可以申请去居住地开庭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原籍不是经常居住地的,可以申请到居住地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管辖权异议可以再审吗1、不存在再审问题:(1)如果当事人在一审中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或逾期不提出,法院不予审议的,就不存在对管辖权异议申诉;(2)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又在裁定前表示接受受诉,视为自动放弃异议,案件审理后再提出异议的,法院不再审议;不存在申诉问题。(3)一、二审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就法院的管辖权问题申诉后,不影响法院
    2023-06-14
    185人看过
  • 离婚直接去登记地可以吗
    离婚可以去登记地。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身份法律行为。离婚的意义在于,夫妻双方在其生存期间通过法律行为消灭既存的婚姻关系。法律规定,离婚手续应当到男女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就可以办理,而婚姻登记地只能是男女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因此,离婚可以去婚姻登记地办理。一、在异地复婚手续办理流程复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其程序基本适用结婚登记程序。复婚,也是一种法律行为,是指离婚后的男女双方又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复婚也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其程序基本适用结婚登记程序。《民法典》第1083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记。”《婚姻登记办法》第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
    2023-03-08
    218人看过
  • 女方起诉离婚要到男方居住地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当被告的住所地是其户口所在地的话,就应该到其户口所在地起诉,相反,如果不一致,就应该去被告的经常居住地起诉。男方出轨女方起诉离婚的问题(一)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若是起诉离婚的话,女方要注意搜集男方出轨的证据,这样法院一般是会判离婚的。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二)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一个月左右就可以办好。(三)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四)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2023-08-17
    468人看过
  • 离婚起诉需要在男方还是女方户籍所在地
    一、离婚起诉需要在男方还是女方户籍所在地离婚起诉在男方还是女方户籍所在地要看谁是被告。1.要看谁是被告以及夫妻是否离开了住所地,才能决定在哪里起诉;2.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1.原告依法撰写起诉书;2.向管辖法院递交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3.法院审查并受理;4.法庭调解;5.开庭审理;6.法庭调查;7.法庭辩论;8.宣判。宣判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三、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有以下情形的,应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离婚:
    2023-08-03
    408人看过
  • 去被告户籍地起诉离婚
    法律综合知识
    离婚可以去被告户籍地起诉,但不仅限于户籍地法院。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向经常居住地(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在原告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2024-05-18
    112人看过
换一批
#户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户籍
    词条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中国户籍类型有两种,一种是农业户籍,也就是农村户口;另一种是非农户籍,也称城镇户口。... 更多>

    #户籍
    相关咨询
    • 男方户籍四川,女方户口在四川,可以在男方户籍地起诉离婚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7
      一般说来,你只能在男方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如果你户口在四川,有证据证明男方下落不明,理论上说也可以在你的住所地起诉,但实际操作中,很难在四川立案,因为你的所谓的下落不明的证据四川法院核实很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
    • 男方户籍成都,可以在成都起诉离婚吗?男方一直在四川居住怎么办?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8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即你可能需要在四川起诉。 请问男方是一直都在四川居住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河南在线咨询 2024-08-22
      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
    • 男方在女方户籍地, 离婚后男方可否在女方户籍地起诉离婚分割财产?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8
      男方诉女方,要看女方是安徽人,是指女方的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在哪里,如果是在安徽,就要到安徽,女方户籍所在的县的基层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被告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司法实践中,公
    • 缓刑可以不在户籍地,而在居住地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14
      原则在不能出户口所在地,如需外出,需要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