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15:51:35 276 人看过

一、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有哪些

(一)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二)自诉案件,但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三)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四)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

(五)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二、刑事犯罪不用坐牢的情形有哪些

1、判处实刑的情形。就是案件经过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由法院开庭审理,然后宣布判决。这个判决要求是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并禁止适用缓刑,判决生效后必须到监狱或者看守所服刑了。

2、判处缓刑的情形。就是案件经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后宣布判决。这个判决为死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缓期执行,也属于有罪判决,但可以缓期执行。如果缓刑考察期内没有新的犯罪行为,也没有违反缓刑考察期的规定,刑罚就不用再执行了。

3、定罪免罚的情形。就是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认为该案有犯罪事实,但考虑到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刑罚的情形。此类案件,法院依然会开庭审理,然后宣布定罪免罚的判决,意味着犯罪分子也不用坐牢了。

4、不予起诉的情形。就是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经检察院审查起诉,公诉机关认为该案犯罪情节轻微,可以不予起诉。然后,检察院会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并公开向犯罪嫌疑人宣告送达,案件就此办结。不起诉的案件也不用坐牢。

5、撤销案件的情形。就是案件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经过深入细致的侦查调查,公安机关认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或者存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其他情节,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者不能以犯罪处理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直接作出撤销案件处理,案件就此了结。

所以,对刑事犯罪,是否需要坐牢,还是要看案件的事实证据及量刑情节,如果情节轻微或者显著轻微,就可以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定罪免罚处理。如果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罪分子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低的,可以缓期执行。这些都是不用坐牢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9日 06: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犯罪相关文章
  • 管辖范围中哪些方面属于专属领域?
    专属管辖范围:1、国内专属管辖范围:(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是的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2、涉外专属管辖范围:(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范围是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7-19
    143人看过
  • 公诉机关起诉了不属其管辖范围的案件,法院
    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因此,对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即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属检察机关管辖的范围,也应当依法作出有罪判决。一、证据不足盗窃案怎么处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刑事案件证据不足的,如在审查起诉
    2023-06-27
    108人看过
  • 绑架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吗
    绑架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一般的刑事案件均由公安机关调查。《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一、对于绑架案件公安机关需要侦查的犯罪事实有哪些?(一)犯罪行为是否存在;(二)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三)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实施;(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五)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六)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七)犯罪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
    2023-02-17
    414人看过
  • 有关公安机关的刑事赔偿范围有哪些
    刑事赔偿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公安机关刑事赔偿范围有: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违法对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作出查封、扣押、冻结、追缴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3.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殴打等暴力行为,以及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由该人民警察所属的公安机关负责赔偿。一、撤销案件国家赔偿条件的问题撤销案件国家赔偿的条件:1、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3、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
    2023-02-20
    167人看过
  • 检察机关指定管辖范围
    第二条分院直接办理下列单位(部门)发生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一)局属单位(部门)处级干部案件;(二)局机关行政和党群各部门(含附属单位,开发处、集经处的直属公司。详见附件。)中从事公务人员案件;(三)公安局,中级法院,柳州、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工作人员案件;(四)局机关党群组织直接领导的各协会、各中心、监理公司、科研所、计量所、勘测设计院、工务勘测设计所、局党校、报社、有线电视台等单位中从事公务人员案件;(五)审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桂林干休所等其他单位从事公务人员案件。第三条柳州院直接办理黎塘以北,南宁院直接办理黎塘以南(含黎塘)除分院管辖范围外的局属各单位、公司中从事公务人员职务犯罪的案件。对局属各单位驻外的分支或派出机构以及其他临时机构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由单位驻地有管辖权的检察院管辖。第四条必要时,分院可以直接侦查或者组织、指挥、参与侦查基层院管辖的案件,也可以将分院管辖的案件交由基
    2023-06-13
    392人看过
  • 不属于遗产范围的有哪些,属于遗产范围的有哪些
    一、不属于遗产范围的有哪些不属于遗产范围的有以下的内容:1.给予受害死者生前抚育、扶助和赡养的家属一定金额的抚恤费和其他生活补助费。2.人身保险金。3.其他。(1)不包括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应属于他人所有的财产。(2)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前已赠与他人的财产。(3)不包括被继承人的财产使用权。二、属于遗产范围的有哪些属于遗产范围的有以下的内容: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继承应当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三、怎样确定遗产数额确认遗产的数额首先要看有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有的话,要按照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内容来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按照法定继承规则继承遗产。1.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
    2023-06-08
    211人看过
  •  哪些事项属于派出所的户籍管辖范围?
    该段内容描述了一个治安保卫员的职责范围和任务内容。治安保卫员负责派出所内户口登记、迁移及有关身份证件管理,并维持所辖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秩序。同时,他还管理、守卫所管辖区域内的重要场所和公共设施,并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此外,他还预防、制止和侦查所管辖区域内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所辖派出所内户口登记、迁移及有关身份证件管理;维持所辖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秩序,对违反治安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管理、守卫所管辖区域内的重要的场所和公共设施;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民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预防、制止和侦查所管辖区域内的违法犯罪活动。 派 出 所 具 体 工 作 内 容 有 哪 些 ?派出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层组织,负责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派出所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几
    2023-09-05
    126人看过
  • 哪些地方属于离婚诉讼的管辖地范围?
    离婚诉讼的管辖地: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费用包括哪些诉讼离婚的费用,如果不涉及财产的分割问题的,诉讼费一般是按照件数收取的,即一件离婚案件就是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依据财产的数额收取,但是财产数额不超过20万的,是不需另行缴纳的(即诉讼离婚涉不涉及财产分割及涉及财产分割,但财产数额在20万以内的只需要缴纳三百元诉讼费),超过20万的,按照超过数额的0.5%缴纳,比如,分割的财产是100万的,缴纳的费用的金额就是100万减去20万,这个80万的数额的0.5%加上原本的基数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
    2023-07-03
    248人看过
  • 赌博行为是否属于公安机关立案范围?
    可以报案,是否应该立案要有公安机关根据调查情况决定的。算违法的,一般是会被行政处罚的,严重的话,会构成赌博罪的,会负刑事责任的。赌债不受法律保护,一般难以追回。你本人也属于聚众赌博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收集证据向警察举报,如果你能积极举报他人的赌博,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节予以从轻减轻处罚。聚众赌博如何举报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举报方法1、对于赌博,可以向当地警方报案,可以采取电话、书信、网络等方式。就是当面举报,举报人也有权不透露自己的身份信息。2、有的省市对此也专门设立了举报奖励措施。3、也可以直接向公安部报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
    2023-07-16
    396人看过
  • 妨害安全驾驶罪管辖范围有哪些
    一、妨害安全驾驶罪管辖范围有哪些1、对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并且已经危害驾驶安全的,会涉嫌妨害安全驾驶罪。危及到公共安全的,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也有可能拘役,或者是管制,并处或者是单处罚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妨害安全驾驶罪】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醉驾的判刑标准是什么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属于醉驾。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
    2023-04-20
    289人看过
  • 公安机关刑事管辖权包含哪些
    一、公安机关刑事管辖的概念刑事管辖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审判机关系统内部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诉讼理论,一般将管辖划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审判管辖又分为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又进一步划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指定管辖。这是一套科学的、行之有效的刑事案件管辖体系。二、公安机关刑事管辖权包含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主要是指除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和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刑事案件以外的其他绝大多数刑事案件。法律的除外规定是指:1、刑事诉讼法第4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2、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3、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
    2023-02-16
    115人看过
  • 公安机关不受理有什么范围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相关负责侦查刑事案件,但职务类犯罪、自诉案件、军人犯罪类案件除外。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一)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二)自诉案件,但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三)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四)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五)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2023-06-13
    469人看过
  • 公司单方面纠纷属于管辖范围吗
    有关公司、股权的纠纷不是《民事诉讼法》中的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以协议改变法律确定的管辖。而公司纠纷则确定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合同诉讼管辖法院可以双方约定吗合同诉讼管辖法院可以双方约定。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管辖;并且此种约定管辖优先于一般管辖。在约定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约定管辖法院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表达出来,形式可以是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是在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2)选择的管辖法院的范围是限定的,即只能是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进行选择。(3)当事人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是明确的。(4)约定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专属管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专属管辖有分
    2023-03-23
    498人看过
  • 经济纠纷是否属于公安机关的职责范围?
    经济纠纷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经济犯罪类的案件一般会让公安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如果是民事关系中的经济纠纷,不属于公安关系范围,协商不成可以诉至法院解决。经济纠纷有两类:一是经济合同纠纷;一是经济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当事人一般协商调解,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侵权的经济纠纷,虽然也可以协商申请仲裁,调解等。处理经济纠纷,要依照法律。保证合同纠纷属于经济纠纷吗保证合同纠纷不一定属于经济纠纷。合同纠纷中不存在经济问题的,不属于经济纠纷。经济纠纷的范畴很难界定。一般经济纠纷有两种:一种是经济合同纠纷,如销售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等;二是经济侵权纠纷;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在市场经济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建立交易关系,共同实施交易行为,追求和实现经济目的的一种合法的、普遍的形式。因此合同纠纷是经济纠纷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
    2023-07-04
    36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刑事犯罪
    相关咨询
    • 刑法有哪些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25
      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有贪污贿赂犯罪自诉类型的案件,均仍违反了相关的职责从而犯罪,或者是在军队以内所发生的刑事案件,以及如果罪犯是在监狱以内所犯的刑事案件等都是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
    • 公民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 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吗, 有哪些相关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08
      如果公民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不属于纪委管辖范围。受害人可以依法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
    • 专属管辖的范围有哪些专属管辖的范围是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19
      《民事诉讼法》第33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由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由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由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继承人死亡时住所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公安机关怎样确定具体管辖范围?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12
      1、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案件的立案管辖一般应当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管辖。《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法律、司法
    • 劳动关系确认属于哪个管辖范围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24
      劳动关系的确认,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