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之诉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19:45:35 388 人看过

一、民事审判之诉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民事诉讼程序作为一种解决民事纷争的手段,其特点是法院在诉讼程序中始终处于相对被动和消极的中立地位,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争议进行审理,公正地作出裁决,并保证其裁决的实现。这种在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对象就是诉讼标的。诉讼标的从其最简单的含义上讲就是诉讼的对象。

二、诉讼标的在民事诉讼实务中的地位

诉讼标的在民事诉讼实务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过去,我国在理论和实务上对诉讼标的的重要性都缺乏较深的认识。诉讼标的的重要性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

(一)诉讼标的与诉讼时效的关系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的权利人因期间届满而丧失在诉讼中胜诉权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的期间因所保护的权利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特别诉讼时效的期间为4年,普通诉讼时效的期间为1年。由于诉讼标的直接与所主张的权利有关,因此,对诉讼标的性质的不同认识就关联到当事人起诉时法院能否受理该案件的问题。

(二)诉讼标的是法院审理和裁判的对象

法院的审理是围绕本案的诉讼标的进行的。法院对案件的实体裁决也是对本案诉讼标的的裁决。根据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当事人没有主张的诉讼标的,法院自然不能加以审理和裁判。法院的终局判决是对本案诉讼标的的评断。

(三)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活动是以诉讼标的为基础,以诉讼标的为中心展开的

在规范的诉讼过程中作为当事人诉讼活动的核心是证明和辩论,原告对自己主张的证明过程和双方当事人的辩论行为都以本案的诉讼标的为中心。

(四)“禁止重复诉讼”是民事诉讼的一项原则

即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起诉(系属)或已经裁判的案件,再行起诉,即使起诉法院也不得受理。判断是否属重复诉讼,其根据之一就是前诉的诉讼标的与后诉的诉讼标的是否同一。

(五)是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务上,有关既判力的若干问题中既判力与诉讼标的问题都是其核心问题

因为诉讼标的决定了既判力的客观范围。要厘清既判力的问题就必须首先弄清诉讼标的问题。

(六)六是诉讼标的是判别诉的合并、分离、追加和变更的依据

所谓诉的合并、分离、追加和变更实际上是诉讼请求的合并、分离、追加和变更,按照通常的观点诉讼请求与诉讼标的等质的话,自然诉讼标的就成了法院判别诉的合并、分离、追加和变更的依据。

诉讼标的是诉讼的对象,诉讼双方的诉讼活动是以诉讼标的为基础,以诉讼标的为中心展开,民事诉讼的一项原则是禁止重复诉讼,诉讼时效,是指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的权利人因期间届满而丧失在诉讼中胜诉权的法律制度,诉讼标的直接与所主张的权利有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06: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差异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区别有:1、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起诉讼,行政诉讼只能是由行政管理的相对人提起诉讼,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诉讼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责举证,行政诉讼中,只由被告(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刑事诉讼中,公诉人进行举证。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区别是什么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区别具体如下:1、诉讼的目的不同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确实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2、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起诉讼,原告起诉后,被告可以反诉;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有自诉人提起诉讼外,均有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3、举证责任不同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责举证;在刑事诉讼中,只有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举证。4、适用的法律不同民事诉讼主要适用《民法典》和《民事
    2023-07-16
    470人看过
  • 民事上诉为什么都维持原判,民事诉讼二审的程序
    一、民事上诉为什么都维持原判在司法实践中,民事诉讼上诉案件并不是都维持原判的,维持原判的原因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除了维持原判外,还有可能判处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发回重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二审裁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二、民事诉讼二审的程序1、立案:当事人
    2023-04-19
    46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一审判决之后怎么执行
    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第一审法院执行;对于调解书、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则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强制执行措施:(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5)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票证;(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强制退出土地;(7)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8)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9)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10)其他措施。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一审判决到执行期了还可以上诉吗不可以再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则
    2023-04-17
    98人看过
  • 在民事诉讼中什么是诉讼争议标的?
    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的标的使诉特定化,以区别不同种类的诉。给付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提出的实体权利请求,包括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原告向被告提出的实体请求。如给付赡养费之诉。一、发起民事诉讼要具备哪些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民事纠纷的一方当事人,争议的权利义务直接影响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民事权益。间接受本案影响的人,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比如,婚姻纠纷,夫或妻都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但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诉讼。2、有明确的被告。即原告必须指出被诉对象是谁,是某公民、某单位,还是某公司、企业。没有明确的被告,法律关系
    2023-06-19
    74人看过
  • 刑事诉讼审判程序是怎样的?刑事诉讼什么程序审判?
    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是:一、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二、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三、被告人.被害人陈述,公诉讯问被告人;4、质证,申请人出庭,出示鉴定意见。5、法官宣布辩论结束,被告人陈述;六、法官的评议和判决。刑事诉讼审判程序流程是什么(一)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二)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审判人员就座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三)法庭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四)法庭辩论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辩论。(五)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
    2023-08-06
    38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院推迟审判的情况是什么
    民事诉讼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结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开庭或者继续审理的制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一)当事人和其他必须到庭的诉讼参与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申请回避的;(三)被撤销的通知新证人出庭、获取新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补充调查所必需的。(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相关知识:诉讼中止与诉讼延期的区别。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听证阶段诉讼中止是指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因诉讼不能继续或因某种法律原因不适合中止诉讼而决定暂时中止诉讼的制度。简而言之,这里的意思是:因为有些事情使诉讼无法进行,诉讼程序应该暂停一段时间。事情解决后,诉讼将恢复进行。需要注意的是,诉讼终止只对诉讼过程产生一定的影响,并不能达到诉讼终止的程度。中止诉讼的情形包括:,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继承人有意继续参加诉讼的,诉讼继续进行;继承人不愿继
    2023-05-07
    419人看过
  • 民事诉讼审判的审理阶段是几级?
    民事诉讼审判一般实行两审。目前我国的民事诉讼一般都是采用两审终审制。但是也存在特殊情形,就是在二审过后,如果案情中仍然存在尚未解决的问题,那么就可以申请对案情进行再审。除此之外,也有部分特殊案件实行的是一审终审。民事审判具体采用哪种审判,还是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判断。《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了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审判监督程序,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2007年10月28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结合审判实践,对审判监督程序中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如下解释:第一条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内,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所列明的再审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第二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申请再审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
    2023-07-20
    185人看过
  • 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资格审查标准是什么
    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资格范围具体如下: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民事诉讼代理人资格成为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条件是:1.具备民事行为能力;2.委托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3.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
    2023-07-06
    240人看过
  • 民事诉讼标的一审加二审加?
    一、民事诉讼标的一审加二审加?诉讼标的可以在一审的时候增加,二审是针对一审判决中的事实部分和法律适用提出上诉理由,一般要求二审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二审不能变更诉讼请求。除非被上诉人同意且是调解的请行下。二审法院在判决书中写明对诉讼费用承担,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4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二、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个月。适用特
    2023-06-03
    468人看过
  •  民事诉讼交通事故的审判过程
    本文介绍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一审普通程序,包括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等环节。起诉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庭调查、辩论等程序均在此过程中进行。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如需要延长,需经上级法院批准。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当事人不服可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具有终局性法律效力。交通事故被视为一种民事侵权案件,因此它适用于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审判程序。审判程序有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二审程序、特殊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等程序。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主要应用一审普通程序,现介绍如下:(一)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二)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
    2023-11-15
    94人看过
  • 民事诉讼审判人员适用回避的情形是什么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4、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其回避。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民事诉讼审判人员没有回避可以申请再审吗民事诉讼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可以申请再审,民事诉讼中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包括:(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
    2023-07-25
    103人看过
  • 民事诉讼二审的裁判分为几种,效力是什么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二审裁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
    2023-04-21
    487人看过
  • 诉讼费二审诉讼标的收取标准是什么?
    收取标准是: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一、诉讼费由谁承担?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4、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
    2023-03-23
    74人看过
  • 民事诉讼客体和民事诉讼标的有什么区别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间诉讼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它既包括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又包括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实体权利义务关系。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一、被驳回的情形有哪些?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在某些例外的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的主体,也可以作为适格的当事人。原告必须是有诉讼权利能力且与案件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必须是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被请求的相对人。否则,只要有一方当事人不适格,人民法院就应依法裁定驳回起诉。2、被告不明确。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即被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发生民事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如
    2023-06-21
    126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法再审之诉是如何规定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19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案件的事实被错判,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的审核,认定需要再审的,要发回到原法院进行再审程序。再审程序的设立有利于使案件得到公平的判决,不管是一审或者是二审都可以申请再审,通过再审维护自己的权益。民事诉讼法再审之诉的相关规定如下文所述。 一、民事诉讼法再审之诉 《民事诉讼法》原第一百八十四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
    • 民事诉讼中,什么是民事诉讼公开审判制度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01
      公开审判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审判过程及结果应当向群众、社会公开。所谓向群众公开,是指允许群众旁听案件审判过程(主要是庭审过程和宣判过程);所谓向社会公开,是指允许新闻记者对庭审过程作采访,允许其对案件审理过程作报道,将案件向社会披露。根据法律规定,公开审判也有例外,下列案件不公开审判:一是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包括党的秘密、政府的秘密和军队的秘密;二是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标的是否容易改变,诉讼标的与确认之诉有什么区别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5
      起诉后诉讼标的不允许改变。所谓“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诉讼标的是诉的客体,是法院裁判的对象。当事人是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才到法院进行诉讼的,所以,当事人争执的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便成为法院裁判的对象。诉具有不同的类型,在不同类型的诉中,诉讼标的也有所不同。给付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原告基于与被告存在的某种实体法律关系提出的要求被告履行给付义务的请求,确认之
    • 刑事诉讼法的二审抗诉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2-22
      我们都知道,在发生刑事诉讼的时候,有的时候可能会进行二审抗诉,那么有些人可能会不太清楚他们之间的区别,刑事诉讼法的二审抗诉之间的区别是什么?根据相关的刑事法律规定,这两者之间的理由不同,主题也不同,以及提起方式也是不同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 民事诉讼中的之诉跟普通的诉讼有什么区别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6
      执行异议被驳回的,可以起诉申请执行人,普通诉讼被驳回,只能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