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依据
在公司分立过程中,股东在履行公司分立合同中违约的,在公司分立成功的情况下,按照股东资本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相分离的原则,合格的诉讼当事人是分立后的公司,而不是作为合同一方的股东,本案的事实,黄×平、王×辉、胡达、刘涛、张杰原是珠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2003年5月6日,上述五名股东召开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分立作出决议:股东一致同意公司的分立。分立后,存续方为**公司,离任方为**联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续方股东为刘涛、张杰,让与方股东为黄×平、王×辉、胡达。资产、债权、债务原则上按照分割前持有的股权比例进行分割。如果不能分割,则通过竞价决定,价格较高者有权
2003年6月14日,5名股东均签署了**公司(2)的分割确认书,其中第2.2条规定**公司的无形资产和厂房应当以招标方式捆绑处置。价格较高的,中标方应当向对方即非中标方支付价款;中标方应以现金形式向未中标方支付上述价款,并分三期支付:2003年7月30日前支付第一期总价的50%;2004年4月30日前支付第二次付款总额的25%;余款将于2004年12月31日前付清。逾期或未足额支付的,按应付总额计算,并按每天8.4%的滞纳金处罚。2003年7月25日,作为存续方股东或受托人的张杰与作为让与方股东或受托人的黄*平签署了关于**公司分立的确认函(4),其中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首付款可以推迟到审计报告完成时支付(出让方应在付款的同时向存续方出具收据),但首付款未到账的,必须在7月30日支付,视为存续方违约,出让方有权每天按应收账款总额的8.4%收取违约金;如果分出方在收到账目后,在审计报告完成前退出,则视为分出方违约,存续方有权每天收取总付款额8.4%的违约金。随后,幸存的**公司向出让**公司支付了378.27万元的首付款。具体支付方式为:2003年8月12日,支付1321252.4元;2003年9月17日支付200万元;2003年9月27日支付227327.6元;2003年10月14日,货款234120元
2003年11月17日,存续的**公司和退出的**公司于2004年4月17日经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办理了部门变更登记
。,公司签订合同,**公司确认截至2004年4月17日仍欠**公司资产分割补偿款378.26万元
2004年11月8日,黄×平、王×辉、胡达以刘涛,张杰与**公司迟延支付资产分割赔偿金构成违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请求被告人刘涛、张杰支付罚金67703.21元,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黄×平、王×辉、胡达的诉讼,原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由于公司法人财产制度的特殊性,在一些公司案件中,不能仅仅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机械处理。本案争议焦点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如何区分公司分立与股权转让合同的界限,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人的义务是支付股权转让款,转让人的义务是转让股份。在股权转让合同过程中,如果一方违约,当事人无疑是合同的当事人。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分立不仅导致了股东和股权的变更,而且导致了公司资产的分立,分立后**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成立了**公司,而**公司对**公司对外债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不同于单一股权转让的性质和法律后果。因此,本案并非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而是公司衍生产品分割引发的典型纠纷
-
公司分立应当提交文件
249人看过
-
公司成立分公司算分立吗
230人看过
-
分公司是否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134人看过
-
在公司扩张的过程中,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更好
469人看过
-
在公司扩张的过程中,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更好
58人看过
-
公司成立分公司算分立吗,成立分公司条件有哪些
397人看过
公司分立一般指的是,一个公司以其自由意愿,对其股份、财产、债务等相关内容进行划分,成为两个或以上单独公司的法律行为。且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更多>
-
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怎么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1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
分公司能作为诉讼当事人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9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分公司作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根据公司法规定完全具备了民诉法规定的上述条件,即:1、依法设立;2、领取营业执照。因此,分公司也具有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资格,可以作为被告。当然,原告也可以将公司和分公司一并起诉。
-
成立分公司的条件应当是什么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9分公司的设立条件: ⒈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⒉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⒊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⒋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
设立分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总公司申请登记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8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
-
合同当事人的订立分公司合同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1分公司依法订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分公司对外以自己名义签订的合同,只要在其经营范围内,或者虽然超出经营范围但签订合同内容不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应当认定该合同为合法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