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土地可否转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08:03:11 426 人看过

工业土地可以转让,但是与划拨方式取得转让的手续有不同而已。有使用权是可以转让使用权,但所有权不能转让。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手续即可。

一、工业土地可否转让

工业土地可以转让。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转让工业出让土地合同,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开发;转让工业出让土地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工业土地转让的流程

1.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对拟出让地块的正常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2.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发布,并对申请人进行资历审查。

3.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经过现场竞价肯定竞得人后,拍卖人或挂牌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向竞得人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准文件。

4.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受让人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并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肯定的时间和条件将出让土地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三、工业土地股权转让过户可以吗

可以。

1.已经缴纳了全部的土地出让金

2.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须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须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21: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转让合同相关文章
  • 可否将划拨土地进行转让
    一、可否将划拨土地进行转让可将划拨土地进行转让的。转让条件如下: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4.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二、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办理程序是什么1.申请,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2.受理和审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经审查,申请地块用途符合规划,并且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地价评估,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额,拟订协议出让方案。3.地价评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
    2023-08-01
    136人看过
  • 转让土地的性质可以转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是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可以转让。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随之转移。第二十四条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除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外,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分割、转让,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转让登记按照规定办理。土地出让期限是多久?一般来说,土地使用权的最长期限是指土地使用权依法承包的最长期限。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续期由出让人、受让人在签订
    2023-05-08
    57人看过
  • 工业用地是否可以被划拨转让?
    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转让的条件包括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等。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工业用地转让有哪些流程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的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2、审查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
    2023-07-02
    478人看过
  • 哪些土地属于可转让土地
    国有土地可以自由转让,但集体土地不得自由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一、划拨土地是否有使用年限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划拨土地没有使用年限的规定。划拨土地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免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的土地。主要有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等。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二、土地交易契税1、关于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征收契税的计税依据问题、契税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为成交价格。实施细则第九条称:成交价格是指土地、房屋权属
    2023-03-29
    186人看过
  • 工业土地转让的税费是多少
    1、营业税=营业额×5%(若转让方能提供原购置土地的发票,按转让土地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否则按转让收入全额计征);根据财税[2003]16号文,单位和个人转让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城建税=营业税税额×5%;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3%;4、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土地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收入减去税法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以增值额适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具体计算公式为: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的总收入-扣除项目金额。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扣除项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转让土地使用有关的税金等。5、个人转让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应按有关公式计算
    2023-03-24
    330人看过
  • 土地转让时可以不转让地役权吗?
    转让土地后,土地的地役权随之转让。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符合地役权登记条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予以登记。地役权设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地役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一、地役权的具体规定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三)地役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四)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五)地役权的效力1、地役权自地
    2023-06-27
    159人看过
  •  农田是否可以进行土地转让?
    本文主要介绍了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和内容,重点阐述了基本农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规定。基本农田是耕地的一部分,且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土地使用权是指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基本农田可以进行土地转让。这指的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转移到另一个土地使用者手中的过程。转让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处分的权利。转让的内容包括出售、交换和参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签订合同,受让方还必须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基本农田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农田是耕地的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基
    2023-09-08
    442人看过
  • 企业股权转让涉及土地转让吗
    公司进行股权转让的,不会涉及到土地转让,股权转让和土地转让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
    2023-02-19
    470人看过
  • 侵占公共土地是否可以转让
    侵占公共土地不可以转让。对于想将土地转让或出租给非计提经济组织的成员,需要向村委会申请,然后报政府机关审批。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只有通过批准才能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只能转让给集体成员,不能转让给非农业建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合并而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除外。一、《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3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
    2023-06-28
    278人看过
  • 协议出让的土地是否可以二次转让?
    协议出让取得的土地可以依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能转让。以转让等方式处分土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人的法定权利,任何人、包括政府都不得非法干涉。当然转让行为本身也无需政府批准,在具备了法定转让条件之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需要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可以转让吗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不是法律禁止的。但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国有出让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条件: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指通过协议出让或招拍挂的形式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现行的法律,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条件,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转让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第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
    2023-07-06
    411人看过
  • 土地转包纠纷,土地出让转让费,土地转让费如何计算
    2009年6月27日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这极有利于今后此类案件的妥善解决。司法解释第26条对相关纠纷案件处理中,应当着重对调解的问题作出了规定,因为对这类案件的简单处理有可能会造成一定的负面效果,不利于生产的稳定、农村社会的稳定,也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调解以合法为原则,但并不是说在民事行为无效的情况下绝对不能调解。我认为,在不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利益的情况下,通过否定相关民事行为的效力,并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进行调解,社会效果还是显著的。在处理纠纷过程中,一定要坚持调解主导诉讼,要充分发挥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教化引导作用,利用当地政府及民调组织和老长辈、老党员、老干部的力量参与支持调解,以灵活有效的措施解决此类纠纷。随着政府免收农业税并给补贴的政策出台、粮食价格的上涨和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目前的土地承
    2023-08-04
    103人看过
  • 商业土地转让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中,经常有些单位和个人弄不清综合用地的概念,错误的认为“综合用地”就是可以用做任何用途的国有土地,即可作为商业用地,也可以作为工业、仓储用地或者是居民住宅用地。这种把“综合用地”当做“万能土地”来理解的认识是错误的。把综合用地当做商业用地使用和进行转让也是不当的,面临着法律风险。综合用地是指同宗地分别由不同用途土地所构成的土地。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我国国有土地出让的用途包括商业和综合用地,其中商业用地出让最高年限四十年、综合用地出让最高年限五十年。因此,商业用地与综合用地是两种不同用途,其取得方式及地价等是不相同的。在土地转让中,受让人除了要查验转让方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检查其上载明的土地用途外,还要请转让方提供土地出让或转让时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两相核对,查清规定的土地用途,避免用购买商业用途土地的价格只买到综合用地而造成损
    2023-04-30
    491人看过
  • 哈尔滨企业土地转让
    原标题:土地登记工作规范法律法规依据1.《民法典;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5.《民法典;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7.《土地登记办法;8.《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9.《黑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10.《哈尔滨市土地登记管理办法;11.关于土地登记的相关文件、规定;1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土地变更登记所需材料(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转让的变更登记1.转受让双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书;2.转受让双方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或合同;3.转受让双方身份证明材料:法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委托他人办理的,转受让双方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转让方需提交的材料:①属国有企业转让土地的,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代会决议,企业主管部门以及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复文件
    2023-05-29
    114人看过
  • 工业土地转让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工业土地转让流程是怎么样的?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的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2、审查,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通知转让当事人。如改变土地用途须有规划部门意见。转让时需分割建筑物的应有房产主管部门意见。3、现场勘查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至、面积,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府优先购买;价格过高的,可建议采取必要调控措施。5、填写转让审批表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
    2024-01-19
    179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合同。根据转让的内容不同,转让合同可以分为债权转让合同、债务承担合同和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合同三种类型。... 更多>

    #转让合同
    相关咨询
    • 集体土地转让流程工业土地如何转让过户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9
      首先要看你们公司地块的具体情况,针对一下情况,对转让有明确的规定: 1、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必须先按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作出处置,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闲置费后,再另行安排新工业项目。 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投资(扣除土地成本)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闲置费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3、凡享受政府用地
    • 工业出让土地是否可以转让,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19
      可以依法转让工业出让土地。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转让工业出让土地合同,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开发;转让工业出让土地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 是否可以只转让土地不转让房产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11
      房屋和土地不可以分开转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地转让抵押等采用的是房地一体主义。 即转让房屋的,地随房走,转让土地的,放随地走。房地分开转让,属于一房多卖。
    • 土地转让后地役权能否转让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16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土地转让后地役权一并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条: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外资企业可否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4
      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由土地管理部门从国有土地资源中划拨部分土地给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外商投资企业须向原用地单位支付补偿费; 2、土地管理部门把集体土地征用为国有土地后划拨给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外商投资企业须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费用;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中方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折价入股或合作条件投入企业,从而使合资企业或合作企业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