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出资有哪些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6:53:49 234 人看过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行为发行在公司成立以后。如果抽逃出资行为发生在公司成立前,即公司发起人、股东已实际出资,在经过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评估、验资并出具评估、验资证明文件以后,在公司登记成立以前,将所出资抽逃,并骗得公司成立,那么则属抽逃出资。

在司法实践中,目前抽逃出资的方式主要有:

1、公司验资注册后,将货币出资用于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这常常表现为发起人或股东用借款或贷款作为注册资本,一旦公司设立后,就将借来的出资抽回,归还原主。

2、公司验资注册后,非因经营或正常业务开支又没有正当理由抽走货币出资。

3、把他人的实物借来出资,公司一经注册,再将它归还原来的权利人。

4、公司验资注册后,将已办产权转移手续的实物、工业产权、专利、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再无偿或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他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6: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抽逃出资和虚假出资的区别有哪些?
    1、行为方式不尽相同。前者表现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后者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没有交付货币,或者没有转移财产所有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是个行为选择性罪名,即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两种行为,只要具备其中一种,即可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既虚假出资又抽逃出资,就构成了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2、行为发生的时间不同。前者发生在公司登记过程中,后者可能发生在公司登记中,而更多发生在公司被依法登记之后的成立过程中(即)成立前与成立后都有可能构成本罪。3、客体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前者侵犯的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登记制度以及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后果侵犯的是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不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3
    192人看过
  • 抽逃出资的认定四种情形是什么
    一、抽逃出资的认定四种情形是什么1、抽逃出资的认定四种情形如下:(1)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抽逃出资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抽逃出资罪立案标准如下: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抽逃出资三百
    2023-08-18
    288人看过
  • 属于吸逃出资罪的情形有哪些
    抽逃出资罪的情形有下列几种:1、伪造虚假基础关系,公司与股东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的注册资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2、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等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4、抽走货币出资,以其他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帐,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5、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刑法》第159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认缴制还有吸逃出资
    2023-08-01
    136人看过
  • 公司实缴资本抽逃怎么处罚?股东资本抽逃形式有哪些?
    股东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将已交纳的出资又通过某种形式转归其个人所有的行为,而实缴资本又称实收资本,是公司收到股东的实际资本,但是很多股东会将自己的实缴给公司的资本抽逃出来,用于自己所用,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因此股东需要注意。一、公司实缴资本抽逃怎么处罚根据公司法、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及刑法的规定,抽逃出资的股东,可能会承担以下三种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承担责任。股东一旦履行了出资义务,股东出资的财产即转为公司财产,股东实质上是不法侵占公司财产。有关司法解释确定,股东应当在额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2、行政责任依据201条及第71条之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所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故,对构成的股东,将被要求将所抽逃的出资款项全额返还公司,并将被施以行政处
    2023-06-09
    348人看过
  • 有哪些情况不属于抽逃资金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撤资罪具有一定的构成要件。如果不符合抽逃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就不能认定为抽逃资金罪,本罪的客体是违反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的行为(二)客观要求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后不交付财物或者转让产权,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违反《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二是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违反《公司法》的规定,不缴纳货币、实物或者转让财产权利,虚假出资的,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必须是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数额不大,后果不严重,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不构成本罪。
    2023-05-07
    473人看过
  • 属于抽逃出资的有什么情况
    一、属于抽逃出资的有什么情况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A、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B、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C、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D、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E、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二、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包括:1、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股东出资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抽逃出资行为侵犯了公司财产权,公司依法享有返还财产请求权,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公司承担返还所抽逃出资,并支付按其抽逃出资的数额和时间计付利息的侵权责任。如果抽逃出资的行为直接造成了公司其他损失,行为人应当承
    2023-04-27
    490人看过
  • 股东抽逃资本的几种情形
    1、司法实践中,公司的主要出资方式有:1.公司经验资登记后,以货币出资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这往往表明,发起人或股东使用贷款或贷款作为注册资本。公司成立后,收回所借入的出资,并归还原主(2)公司经验资登记后,除营业费用或正常营业费用外,无正当理由收回出资3.公司成立后,公司经验资登记后,将实物、工业产权、专利、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无偿或者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他人,撤回出资的民事责任是什么撤回出资的民事责任包括:1.撤回出资的股东对公司的民事责任股东的出资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抽逃资金的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公司有权依法要求返还财产。股东抽逃出资的,应当按照出资额和出资时间承担返还出资和支付利息的侵权责任。抽逃出资行为直接造成公司其他损失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2.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违约责任有学者认为,退资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已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
    2023-05-07
    208人看过
  • 一般哪些属于抽逃出资行为
    一、哪些属于抽逃出资行为(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3)违反《公司法》第166条规定,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或者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名义提走出资;(4)抽走货币出资,以其它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账,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5)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但未办理减资手续;(6)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等;(7)股东通过虚假诉讼形式,抽逃公司资产;(8)股东以公司名义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提供借款而不索还等形式,抽逃公司资产;二、抽逃出资的民事责
    2023-04-27
    409人看过
  • 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罪的惩罚措施有哪些?
    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处罚标准如下:第一,针对个人,如果存在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违法行为的,那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第二,针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取消了吗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法修正案草案,修改了现行公司法的12个条款,包括出资时间、出资额、出资方式等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再要求验资,取消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等。修改后的新公司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修改后的公司法,股东出资实行认缴制,股东认缴的出资数额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出资时间也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再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和
    2023-06-30
    401人看过
  • 抽逃注册资金罪成立的情形
    1、验资后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3、将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的部分在企业成立后抽走部分或全部,然后用其他非货币部分补账;4、用虚报利润的方法,不担或少担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而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名义提走;5、在利润分配上,采用利润先后分配的方法,来代替按出资比例分配,从而以先分利润的名义达到抽逃注册资金的目的;6、通过对投资主体的反投资、捐赠、提供抵押担保等形式来掩盖其抽逃注册资金的目的。另外抽逃注册资金也可以这样定义:指公司违反法律规定,通过各种方式使企业注册资本减少的行为。另需注意:如果公司注册资金来源非法,应当认定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验资后被转走,无论是受董事长的指令还是用于公司的其他经营活动,都属于诈骗资金的非法流动,不应认定为抽逃或挪用。
    2023-06-09
    391人看过
  • 哪些行为会构成抽逃出资罪
    (一)伪造虚假基础关系,公司与股东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的注册资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二)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三)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等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四)抽走货币出资,以其他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帐,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五)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一、抽逃出资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工商管理制度以及债权人、其他发起人、股东的合法权益。(二)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三)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具体地表现为以下三方面:1、必须是违反公司法有关出资规定的
    2023-04-04
    112人看过
  • 抽逃出资的股东犯了哪些罪?
    股东构成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有: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工商管理制度以及债权人、其他发起人、股东的合法权益。二、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三、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具体地表现为以下三方面:1、必须是违反公司法有关出资规定的行为;2、必须有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行为;3、必须是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四、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故意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股东抽逃出资罪如何量刑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7-20
    270人看过
  • 抽逃注册资金的出逃形式是怎样的
    抽逃资金必须是投资者所为;必须是投资者侵占了被投资企业的财产;投资者侵占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是偷偷进行的,不被人所知,比如:未进行恰当的帐务处理;投资者侵占企业财产的目的是逃避对企业债务的担保责任;由于投资者的行为,被投资企业的债权人利益受损(其债权被担保程度降低)而无法得知。一、境外投资企业的设立需要哪些证件手续如下:投资者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向审批机关提交项目建议书;中外投资者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呈报主管部门和经贸部门批准;订立举办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制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章程,并同时呈报经贸部或其授权的审批机关批准,经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和批准文件。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须办理哪些批准手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须办理的批准手续如下:一、投资者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向审批机关提交项目建议书。二、中外投资者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呈报主管部门和经贸部门批准。三、订立举办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制定外商投资企业的
    2023-02-04
    421人看过
  • 抽逃出资怎么处理,具体有哪些责任
    一、民事责任1、对公司其他股东的民事责任。根据《公司法》第35条,第43条等规定,除股东之间或者公司章程另有约定外,股东应当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分红权、优先认购权及表决权等权利。可见,股东平等是《公司法》的重要原则。如果股东抽逃出资,将会损害其他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因此,在此情况下,可以参照《公司法》第28条第2款和第84条第2款之规定,已经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公司法》第152条之规定,在公司怠于行使其追偿权时,代表公司提起间接诉讼,要求将抽逃的资金退还公司。2、对公司的民事责任。根据《公司法》第2条之规定,公司具有财产、名义和责任独立的特征。同时根据《公司法》第36条和92条之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发起人、认股人不得抽逃出资,即不得抽回股本。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严格分离是公司法人人格独立的前提和显著特征。股
    2023-03-29
    419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形属于抽资出逃?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05
      公司出资者,即股东有抽逃出资的故意,如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借贷关系或其他依据,不支付任何代价而长期占用股东出资不还的话,就可能涉嫌抽逃出资。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验资成立后又抽逃出资的行为,如果抽逃的数额巨大、造成的后果严重,就可能涉嫌构成抽逃注册资本罪。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有哪些形式的抽逃出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2
      在实践中,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将款项转入公司帐户验资后又转出;2.公司成立后,无任何根据而向股东转移公司资金或其他财产;3.在未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或未弥补上一年亏损前先行分配利润;4.在公司非盈利状态下,制作虚假财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5.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但未办理减资手续;6.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等。
    • 哪些情形中出资人可以认定为抽逃出资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7
      抽逃出资是指公司验资登记后,股东暗中撤回出资,但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出资额的欺诈性违法行为。股东出资后,资产变成公司财产,股东不能撤回出资,只能通过转让的方式撤回,不能直接撤回。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的情况如下:(1)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书分配虚假利润(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出资(3)利用相关交易出资(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回收出资的行为。
    • 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以及抽逃出资的主要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5
      抽逃出资是指公司的股东或投资者违反法律规定,在公司验资后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其表现形式一般包括: (1)股东在公司成立且资本到位后,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以购买设备等为名,用假购物收款收据入账,无采购发票而虚构购买存货或固定资产。 (2)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到位后,正常开展生产经营,但将公司的产品部分或全部无偿交给股东,或者将公司销售产品的销货款归股东所有。 (3)在利润分配上,采
    • 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有哪些,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标准法律有什么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6
      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一些股东在公司成立之后又抽逃出资。那么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是怎样的呢? 一是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二是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 三是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