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不存在的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0 21:11:05 136 人看过

标的物不存在的合同效力:

1、如果合同标的不是给付标的物,而是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合同中的标的为确定事物,不存在标的物的,则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一、哪些债权是可以转让的

首先可转让的债权应为有效存在的债权。如果转让的债权不存在或无效或已经消灭,转让合同因标的物不存在或者标的物不能而无效。其次,如果债权转让当时尚未形成,是否形成有待将来某一时刻的到来,或某一条件的成就,这类债权亦不同于不存在的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可以肯定。

二、合同遗失了怎么办?

合同遗失后,可以和对方协商重新签订一份与原件一样的合同,也可以直接复印原合同,并加盖双方印章或者签名。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九十八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三、合同终止途径都有哪些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终止的方式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

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

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3、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4、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

5、免除。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

6、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4: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转让相关文章
  • 怎样的合同效力是无效的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无效合同类型有:(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2)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范及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4)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一、非法列入墓地合同是否有效非法墓地合同是无效的,因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形分别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合同是不是无效的合同无效的主要有五种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1、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
    2023-04-02
    295人看过
  • 合同签订时标的物不存在,合同成立吗
    合同签订时标的物不存在,合同不成立,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合同内容中必须包括标的物,标的物不存在的合同不成立。《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一、标的物提存后债务消灭吗标的物提存后,债务消灭,但债权人还未现实地获得其合同利益。为了便于债权人受领提存物,债务人应当将提存的事实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只有债权人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债务人才可以免除通知义务。提存的通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通知应当告知提存的标的、提存的地点、领取提存物的时间和方法等有关提存的事项,提存通知的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后合同义务,债务人必须履行。提存的标的物应当是合同规
    2023-02-27
    323人看过
  • 合同标的物违法合同效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规定,只有民事法律行为和财产在合法的前提下,才应受到法律保护,违法的行为和财产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标的物违法则必然导致合同无效,例如生活中经常碰到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毒品买卖等都是因为标的物违法,在现实中,上述两种合同均属于无效合同。什么是合同标的物通常情况下,合同的标的物一般是指,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通常是法律关系中的客体,是一份合同能否成立的重要因素。双方合同没有标的物的,一般会致使合同不生效,那么双方的法律关系通常也就不复存在。所以双方应该明确标的物所涉及的条款,从而正确界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2023-07-25
    392人看过
  • 合同的效力存在哪些方面
    合同效力的认定分为有效、无效、效力待定或其他情形。合同有效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情形;合同无效是指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对合同当事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情形;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有效还欠缺某些要素,还没有完全生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效力情形。一、未成年子女与非成年人签订的购房合同有效吗未成年子女自己签订的购房合同效力存在以下情形: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签购房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签购房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才生效;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签购房合同是无效的。法律其他规定等。二、什么叫效力待定?效力待定指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有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
    2023-02-19
    278人看过
  • 合同提存的效力是如何的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什么是合同提存提存是清偿债务的一种特殊方式,提存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债务人的申请,对债务人交付的债之标的物依法进行提存,并转交债权人的活动。公证机关通过把债之标的物(货款、物品)提存到公证机关,待债务人履行完某项义务,再交付债权人的办法,可以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合同提存的程序申请办理提存公证,当事人办理提存公证,应向债务履行地公证处申请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明;2、债之依据,如合同书、欠债凭证、司法文书等;3、如是债权人拒绝受领或查找不到债权人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如要求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电函、通知等;4、提存受领人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5、交付提存物。提存的货币可采用转账、汇款方式交付,对不易移动的提存物应提
    2023-06-14
    429人看过
  •  出卖方以不存在的标的物订立合同,法律效果如何?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一个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有效的问题,其中涉及到出卖人是否拥有标的物的处分权。根据题目所给的条件,只有当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不违背公序良俗时,该民事法律行为才是有效的。因此,如果出卖人订立合同时所使用的标的物不存在,则该合同无效。由于出卖人订立合同时所使用的标的物不存在,因此该合同无效。原因在于出卖人并未拥有该标的物的处分权。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出 卖 人 无 权 处 分 合 同 有 效 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715条规定,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订立合同。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合同具有从属性,合同成立后,当事人不得就合同的效力、履行方式等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同时,《民法典》第716条规定,债权人超
    2023-09-13
    6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债权转让
    相关咨询
    • 不在合同期内的合同是否存在效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
    • 合同中一定不存在的标的物有效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18
      1、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 2、在订立合同时,标的物可能尚不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尚无权处分,甚至可能尚不存在,但是在交付标的物时,标的物是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的物,这种情况下合同就有效。
    • 不备案的物业合同存在法律效力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12
      如果仅仅是物业合同没备案,物业企业备案了。那么也就是主体资格是受保护的,物业合同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志表示,所有的手续都是经过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授权签订。那么,物业服务合同是成立的。但是,一些相关的定价等权力不能超过原有的物业服务价格。 如果是物业企业和物业合同都没有备案,那么也就是相当于跨区域经营不受保护。不管是行为主体还是行为内容,都不受物业主管部门的保护。一旦发现,将会被物业主管部门处以重罚,甚
    • 合同怎样不存在法律效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15
      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从而属于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
    • 抵押物根本不存在,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5
      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六条,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抵押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者无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因此,根据您的描述,合同中对抵押财产约定不明确,如果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无法确定抵押物,抵押不成立。并且抵押合同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否则合同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