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职工调动工作的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09:11:56 280 人看过

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33号)第二条规定,在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职工调动、转移工作单位,均应通过原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再与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来实现。职工提出调动、转移工作的,应当在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一、借调期间劳动关系是怎样的

在人员借调的过程中,建议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同步协商,劳动关系的要素应当集中在一个用人单位,这样才能最大限度避免因借调产生的法律风险。借调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借调或者劳务协议,将劳动者于一定期间内,借调到另一用人单位,接受该单位的指示与管理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的确定是与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为依据的,借调时两个单位应签订借调用工协议的。

一般来讲员工在集团内借调的,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与原公司保留劳动关系,借调到新公司工作;另一种情形是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与新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对于第一种情形,属于员工内部借调,与原公司仍然保留劳动关系,工作年限连续计算,社会保险费仍然在原公司缴纳,但工资由谁具体来发放,社会保险的费用具体由谁来承担,需要两家公司通过员工借调协议的方式予以约定,具体员工的日常管理也取决于双方借调协议的约定。

对于第二种情形,属于劳动合同主体的变更,因此需要终止原劳动合同,与新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至于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则要取决于终止的方式,以及新公司是否承继原合同的相关义务。若新公司承认原公司的工作年限,那么工作年限连续计算,终止原合同可以由员工提出,就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若新公司不愿意承继原合同的工作年限,则终止原合同就需要支付终止补偿金。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劳动合同变更后,需要由原公司将员工的社保关系转移到新公司,由新公司按照自己的员工进行管理。

二、公司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主动表示不续签原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11: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劳动者和工作的餐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来进行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侵犯了合法权益时的基本的处理渠道是1、首先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2、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3、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除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4、有了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先和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
    2023-06-26
    278人看过
  • 长岛出台劳动用工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长岛县结合《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出台了劳动用工制度。劳动用工制度规定:凡是长岛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招收劳动者,按规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和劳动用工基本信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核对的基础上将有关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定期进行数据分析,提供咨询服务,实行动态管理。劳动用工备案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劳动者基本信息、劳动用工基本信息和集体合同基本信息等。
    2023-06-09
    59人看过
  • 辞职后工资待遇调整:劳动合同法如何规定?
    劳动法对于员工辞职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对象法律是以人的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的社会规范。就《劳动合同法》而言,其调整对象只能是劳动合同关系,而且凡是劳动合同关系都应当且只能由《劳动合同法》来调整。劳动合同关系是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社会关系。劳动合同行为是劳动关系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劳动者的首要义务是实施劳动行为,完成劳动任务和做好本职工作;用人单位的义务是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就《劳动合同法》而言,其调整对象就是劳动合同关系。由于劳动合同关系所指向的是劳动合同行为,所以,劳动合同关系建立后
    2023-07-05
    445人看过
  • 工作时间制度劳动法如何规定
    一、标准工作时间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日工作时间最多为8小时,周工作时间最多为40小时的工时制度即为标准工时制。在我国多数用人单位实行这种工时制度。其他各种工时制度计算日工作时间,也是以此为标准的。二、计件工作时间制度不少行业根据生产、工作的特点,安排劳动者实行计件工作。于是《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之标准。这就是计件工时制。在我国实行这种计件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也为数不少。三、特殊工作时间制度特殊工时制是对一些生产、工作有淡旺季之分,任务轻重随机性很大的用人单位,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和计件工时制,也无法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而实行的其他工时制度的统称。特殊工时制主要有两种,即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但不仅限于这两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部颁发了《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
    2023-04-06
    21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未明确工作编制,员工欲辞职,如何应对?
    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岗位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要调岗的,劳动者可以拒绝,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辞职后暂时不工作社保怎么办辞职后暂时不工作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者的身份自行缴纳社保。但是个人进行社保的缴纳最多只能够缴纳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这三种保险。参保人可携带相关证件直接前往当地的社保中心缴纳即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23-07-15
    356人看过
  • 劳动者工作后公司一直不签合同如何处理
    劳动者工作后公司一直不签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公司自用工之日的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公司不支付的,则劳动者可以申请进行仲裁,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公司不买社保不签合同怎样赔偿公司不买社保不签合同可以按以下方式赔偿:1、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加班工资及拖欠的工资、押金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2、劳动者因为单位不交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1个月的补偿金。单位不交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因此造成自己的损失。二、雇佣人不签劳动合同可以法律效力吗违法。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2023-03-12
    77人看过
  • 借调工作后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可能会安排劳动者到另一单位从事劳动服务,这就是所谓的借调工作,用人单位进行借调工作时,首先要征求劳动者的意见,如果劳动者不同意是不能随意借调的,那么借调工作后劳动关系如何认定?一、借调工作后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借调工作是什么意思人员借调指的是在不改变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员工被安排从一个用人单位到另外一个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情形。从严格意义上讲,借调并不是一个劳动法意义上的概念,但该行为在实践中却非常常见。尤其多见于国家机关、大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解决编制不足,从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借用人员的情况下。除上述主体外,一些大型的民营企业集团内部,在同一控制人下的私营企业之间,也经常出现借调行为。如何认定借调后劳动关系一般来讲员工在集团内借调的,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与原公司保留劳动关系,借调到新公司工作;另一种情形是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与新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于第一种情
    2023-06-05
    387人看过
  • 计时工工作制的劳动合同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外来劳动力就业管理办法》规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期限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或工作(工程)结束止。二、工作内容甲方分配乙方在岗位担任职务(工种)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三、工作时间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工作制,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2、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四、劳动报酬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日为发薪日;工资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项执行;1、实行计时工资制,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每日工资元,每月工资元;2、实行计件工资制,具体标准为.3、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每月应支付给乙方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
    2023-02-12
    323人看过
  • 工作调动工资如何转
    如果只是在本公司的不同部门进行工作调动的话,工资是照常发放的。一、哪些不属于工资工资(Wages,Salary)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数额的工资叫最低工资,工资也有税前工资、税后工资、奖励工资等各种划分。在政治经济学中,资本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二、什么是基本工资指企业在全面测评职工潜在形态劳动的基础上,结合职工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在劳动前为职工预先确定报酬标准,供劳动后实际支付工资
    2023-02-22
    352人看过
  • 以工作调动为理由终止劳动合同成立吗
    是属于变更工作内容而不是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服从调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要支付经济补偿,具体怎么赔偿,要看情况而定。一、不服从工作安排可以辞退吗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可以辞退。单位因员工不服从安排辞退员工的,应恢复原岗位或向员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员工和用人单位没有约定固定岗位,实际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岗位也不是固定的情况下,单位可根据需要进行调岗。二、回原岗位工资降低可以劳动合同解除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能随意变更工作岗位的内容,若需要变,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5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要看双方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岗位的约定,若岗位约定明确,公司无权单方面调员工的岗位,公司调动员工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员工协商达到一致,否则员工可以不去新岗位,
    2023-02-20
    241人看过
  • 工作岗位调动的劳动合同变更问题
    古先生虽然生在南方,却有着一副北方人的直性子,平时看不惯的人和事他总忍不住要说上几句;不吐不快。为这古先生没少得罪人,好在同事们都知道他口无遮拦、认真耿直的脾气,没人跟他计较,日子到也过得去,可前一阵子古先生却遇到了麻烦。那是总公司来古先生所在子公司召开对子公司领导考核的座谈会上,公司总经理首先“诚恳”地作了自我批评,总公司代表请大家对子公司领导班子提意见,一时间会场上鸦雀无声,大家面面相觑,谁都不肯说。这时古先生憋不住了,第一个站了起来:“我来说两句。”他话匣子一打开便收不住,把平时看到的公司各方面工作上的漏洞一股脑儿抖了出来,并提出了整改的建议。古先生说得酣畅淋漓,没注意到总经理的脸上却是一阵儿红,一阵儿白,在场的同事都不禁暗晴为他捏了一把汗。这次生活会后不久,公司里进行了一次岗位调整,一些人变换了工作岗位。古先生本来在环境好、工作轻松的车间监控室上班,虽然算不上特别出色,但也兢兢业业
    2023-06-10
    305人看过
  •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是否实行加班加点工资制度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是否实行加班加点工资制度?因为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对于职责范围不能受固定工作时数限制的劳动者实行的工作时间制度,所以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无法认定其加班加点的时间。因此,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13条第四款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即关于加班加点工资制度的规定)”。关于加班加点工资制度的规定)。劳动部关于国家烟草专卖局所属企业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国家烟草专卖局:你局《关于报送国家烟草专卖局所属企业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的函》(国烟人函〔1996〕第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为了保证烟草企业职工的合法休息休假权利和企业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2023-08-17
    53人看过
  • 调换新工作后的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劳动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但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具体的劳动合同更改条件如下: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相关的内容。3、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4、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要平等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合同。此外,劳动合同的一般更改仅限于内容的变更,具体包括了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以及不影响劳动报酬强度的前提下变更工作岗位,要注意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如果企业是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例如降薪、增加劳动强度、变更合同期限等,劳动者都可以拒绝。一、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否要求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的情形有:(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
    2023-03-30
    196人看过
  • 如何调动员工工作动力
    企业的目标是吸引人才的强磁场,经营者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不断地向员工提出目标,凝聚人气,使企业顺利成长。确立目标是管理者的重要工作。1969年7月20日,太空人驾驶的美国太空船——阿波罗11号成功登陆月球,创下人类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壮举。在此之前,登陆月球只是人类的梦想而已。这次登陆月球的成功,可以说是以美国为中心,众多科学家和有关人士呕心沥血的结晶。需要指出的是,这项举世瞩目的阿波罗计划,是从1960年美国总统肯尼迪的声明开始的。当时肯尼迪总统向世界宣告,至60年代末,美国一定要把人类送上月球,从而确立了人类登陆月球的目标。由于许多人的智慧和力量不断地向着这个目标集中,人类登陆月球这一目标终于藉着阿波罗11号的升空而实现,可见赋予目标是件很重要的事情。确立目标是管理者的必备素质。管理者本身不一定要具备该项事物的知识和技能,但提出目标却是管理者的工作,这项工作除了管理者本身以外,不能
    2023-06-10
    21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处理实行的是一调一裁制度,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如何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2
      我国目前的劳动争议处理实行的是“一调一裁两审”制度。仲裁是诉讼前置程序,不经仲裁,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通过调解和仲裁,有利于劳动争议能够尽可能在比较平和的气氛中得到解决,尽量减少打官司。所以,如果仲裁机构因为有正当事由而不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尽可能从时间上给予一定宽限,使劳动争议能够在最初阶段予以化解,而不必继续漫长的诉讼程序。这种做法有利于维护“一调一裁两审”制度
    • 如何制定职工劳动合同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30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必要条款:(1)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2)工作内容。即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从事的工作(工作类型),以及工作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或任务。(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也就是说,为
    • 如何理解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综合工作制度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9
      1.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且符合条件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度。对于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以便安排劳动者休息。其工资由企业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工资分配办法,分别以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
    • 工作服制度与劳动合同关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9
      公司的工作服制度,属于公司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它必须是在现行法律法规下的,否则就是违法的。根据您的陈述,公司未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就擅自制定工作服管理制度,并改动了原劳动合同关于辞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方式,将工作服的费用承担与解除劳动合同挂钩。这其实是变相单方面变更了劳动合同,应当是无效的。您于10月底劳动合同期满,距离现在将近60天时间了。建议您抓紧这几天时间,和公司交涉,不行的话马上向劳动仲裁
    • 《劳动合同法》企业如何调动员工的工作岗位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12
      劳动合同法调动岗位一般需要经员工同意。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一般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