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是具体的危险犯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9 09:02:34 277 人看过

强奸犯属于行为犯。

但在司法实践中其也具有结果犯的特征,比如其危害的后果(结果)会决定其承担刑事处罚的程度有明显差异,如果强奸幼女,暴力强奸,至被害人死亡或严重的伤害后果等从重加重处罚情节,就具有了结果犯的属性。

行为犯,一般是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这类常见的犯罪有:强奸罪、奸淫幼女罪、脱逃罪、诬告陷害罪等。行为犯,学者多从既遂的角度给行为犯下定义,认为行为犯就是以行为的完成为既遂标志的犯罪。行为犯是与结果犯相对应的概念,既然结果犯是指以犯罪结果的发生为成立条件的犯罪,那么行为犯就是指成立犯罪不要求发生危害结果的犯罪。结果犯之外的其它犯罪就是行为犯。

结果犯,我国刑法理论界主要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解:一种观点认为结果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结果的发生作为犯罪既遂标志的犯罪;另一种观点认为结果犯是以法定的犯罪结果发生为犯罪成立要件的犯罪。主流观点是第一种。以故意杀人罪为例,行为人对被害人着手实施杀害行为后,只有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才能构成犯罪既遂,如果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只能成立犯罪未遂。其实,犯罪未遂还是已经构成了犯罪。

危险犯。称为实害犯;以对法益发生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是指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定的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为既遂标志的犯罪,是危险犯。刑法典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有多个条文规定了危险犯,如防火罪、破坏交通工具罪、暴力危险及飞行安全罪等,都是典型的危险犯,它们是因为使用的犯罪方法特别危险或者侵害的对象特殊而受到刑罚处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强奸罪在他人不愿意的情况下而实施犯罪,对于此行为,只要有伤害到他人那么就会受到处罚,不管最后的结果是未遂还是既遂,因此对于强奸罪一般只要犯了此罪最低也会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这也是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22: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未遂相关文章
  • 女人可以犯强奸罪吗,强奸罪主体能是女性吗
    妇女不能独立构成强奸罪的主体,只是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妇女可以成为强奸罪的教唆或帮助犯,但妇女不可能在强奸的共同犯罪中以实行犯的身份参与共同犯罪。一、强奸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2、客观要件。(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所谓其他手段,是指采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具有与暴务、胁迫相同的强制性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其他手段有:用酒灌醉或者药物麻醉的方法强奸妇女;利用妇女熟睡之机进行强奸;冒充妇女的丈夫或者情夫进行强奸,利用妇女患重病之机进行强奸;造成或利用妇女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进行强奸;假冒治病强奸妇女;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
    2023-06-26
    453人看过
  •  强奸罪的具体刑罚是多少?
    本文详细阐述了强奸罪的定义及其各种刑罚。强奸罪是指违背女性意愿,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交的行为。犯罪者将面临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刑罚。对于奸淫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以强奸罪定罪从重处罚。强奸罪包括多种情形,如利用残酷手段强奸妇女、多次强奸多人、公共场所轮奸等。若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刑罚将高达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强奸罪是指违反女性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性进行性交的行为。犯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2)强奸妇女多人的,
    2023-09-07
    169人看过
  • 生产销售假药罪具体危险犯还是抽象危险犯
    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抽象危险犯罪,生产、销售假药危害的是公共安全,对人的生命健康构成严重的威胁,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三)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本罪
    2023-04-04
    314人看过
  •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具体危险犯吗?
    销售劣药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界限,关键在于两点:一是犯罪对象不同,一为假药,一为劣药;二是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生产、销售假药罪是危险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一、生产、销售伪劣药品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界限l、侵犯的客体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了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了国家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合法权益。2、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仅限于药品;而生产、销督伪劣产品罪则包括所有产品。3、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危险犯,必须“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才能构成;而生产、
    2023-06-28
    218人看过
  • 法律上的哪些罪名是具体危险犯?
    具体危险犯的罪行包括:1、放火罪;2、爆炸罪;3、破坏交通工具罪等。具体的危险犯中的危险,是在司法上以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为根据,认定行为具有发生侵害结果的危险。抽象的危险犯中的危险,是在司法上以一般的社会生活经验为根据,认定行为具有发生侵害结果的危险。例如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等。就同一性质的行为而言,与抽象的危险相比,具体的危险对法益的威胁程度更为严重,也可以说抽象的危险在很大程度上是重视行为本身的危险性,而具体的危险则要看它的具体危险结果和实施危害的行为两者是否能结合在一起了。一、危险犯有什么规定?危险犯的社会危害性表现在行为虽未造成实际的损害结果,但使法益面临威胁,足以使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财产安全陷入危险。危险是被判断为具有侵害法益的可能性与盖然性的状态。危险是行为的危险,即行为本身所具有的导致侵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
    2023-06-19
    58人看过
  • 一般强奸罪的具体期限
    强奸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法定情形之,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一般强奸罪量刑标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5.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6.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
    2023-07-10
    312人看过
  • 打死强奸犯具体怎么判
    在强奸犯正在实施强奸行为时,打死强奸犯,属于正当防卫,不要判刑。在其他情况下,打死强奸犯,属于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间接致死能判几年间接致死的判刑,需要根据具体情形而定。如果行为人存在故意心理的,那么就会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据刑法规定,犯此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不存在故意心理的,那么可能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故意杀人判刑依据是什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故意杀人的判刑依据是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
    2023-03-28
    284人看过
  • 具体怎么处罚强奸罪
    强奸罪的处罚: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一、强奸未成年人判多少年?强奸未成年人可能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对于强奸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可能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无良男子奸杀少女罪行累累如何处罚无良男子奸杀少女罪行累累的处罚:如果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
    2023-02-25
    284人看过
  • 具体危险犯是结果犯还是行为犯
    刑法理论通常还将犯罪分为行为犯与结果犯。虽然人们对行为犯与结果犯的理解不同,但综合各种观点来考虑,危险犯既可能是行为犯,也可能是结果犯。主张形式的犯罪论的学者一般认为,行为犯是成立犯罪不需要结果发生的犯罪;结果犯是指以发生一定结果为必要的犯罪。但同时认为,有的行为犯侵害了法益(如侵入他人住宅罪侵害了住宅的安宁),有的行为犯对法益造成了侵害的危险(如伪证罪有导致误判的可能性)。因此,结果犯与行为犯中都可能有危险犯;换言之,危险犯既可能是结果犯,也可能是行为犯。二、过失犯罪都是结果犯吗?我国刑法学界的传统观点认为过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主要不是表现在行为人的主观上,而是表现在行为的客观效果上,因而只有当过失行为造成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时,过失行为才由错误行为转化为犯罪行为,从而具备犯罪的性质,因此,过失犯都是结果犯。过失犯并不都是结果犯,并不都要求犯罪结果(实害结果)的发生。对某些过失犯设立危险构
    2023-06-26
    319人看过
  • 抽象危险犯与具体危险犯都是什么意思
    具体危险犯中的具体危险使法益侵害的可能具体地达到现实化的程度,这种危险属于构成要件的内容。作为构成要件,具体危险是否存在需要司法官员加以证明与确认,而不能进行某种程度的假定或者抽象,所以,具体危险是司法认定的危险。抽象危险犯是指行为本身包含了侵害法益的可能性而被禁止的情形。抽象危险不属于构成要件,只是认定行为可罚的实质违法根据,是立法者拟制或者说立法上推定的危险,其危险及其程度是立法者的判断,法官只要证明危险不是想象的或臆断的(迷信犯),就可以认定危险的存在,该当构成要件的行为具备可罚的实质违法性。盗窃枪支虽然抽象危险是立法上推定的危险,但在认定抽象危险是否存在时,法官的判断仍然是必要的,由此才能确定有无立法者推定的危险。对抽象危险的判断,以行为本身的一般情况或者一般的社会生活经验为根据,认定行为具有发生侵害结果的可能性。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抽象的危险犯,根据一般社会生活经验,认定窃
    2023-03-24
    448人看过
  • 抽象危险犯与具体危险犯举例对比
    一、抽象危险犯的着手,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有什么不同一、具体危险犯的概念和特征所谓具体危险犯就是指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造成的具体危险结果作为犯罪构成必要条件的危险犯。刑法分则中,具体危险犯有诸如“足以发生??危险”、“引起??危险”等明示性规定。它的特征概括如下:1、具体危险犯是以法定的具体危险结果的出现作为成立犯罪既遂的标志的,只要出现了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这一具体危险结果,犯罪便告既遂,而不管是否有实害结果的出现。2、具体危险犯中的法定的具体危险结果必须是由危害行为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比如在破坏交通工具的具体案件中,行为人的破坏行为是否具有足以造成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必须依法进行确认。如果有这种危险就构成危险犯,并以既遂犯论处。如果没有客观危险,则属于一般破坏行为,而不构成犯罪了。3、具体危险犯中的具体危险结果都有其相应的实害结果,两者是相
    2023-03-25
    207人看过
  • 入室强奸犯具体如何判刑
    犯罪分子若有入室强奸的行为,我国人民法院应当对其按照强奸罪的规定进行处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在中国强奸罪是否触犯刑法?在中国,强奸罪属于犯罪,强奸罪的判刑规定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等法定加重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强奸与猥亵的区别在哪里强奸罪和猥亵罪的区别是定义不同、处罚不同、主观故意内容不同。一)、定义不同1、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2、猥亵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意志,强制侮辱妇女的行为。二)、处罚不同1、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2023-06-22
    66人看过
  • 区分具体和抽象的危险犯罪分子
    所谓具体危险犯,是指需要在司法上就具体个案进行是否存在现实性的具体性危险判定的一种危险犯类型;抽象危险犯,是在司法上以一般的社会生活经验为根据,认定行为通常具有发生侵害结果的危险,因而不需要在个案中进行具体判定的一种危险犯类型。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危险驾驶罪危险犯还是结果犯?危险驾驶罪是危险犯,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
    2023-07-03
    448人看过
  • 刑法犯罪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有什么区别?
    1、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的区别具体如下:(1)抽象危险犯的危险属于行为本身的危险,而具体危险犯的危险则具有结果属性。(2)具体的危险犯中的危险,是在司法上以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为根据,认定行为具有发生侵害结果的危险。(3)就同一性质的行为而言,与抽象的危险相比,具体的危险对法益的威胁程度更为严重,也可以说抽象的危险在很大程度上是重视行为本身的危险性,而具体的危险则要看它的具体危险结果和实施危害的行为两者是否能结合在一起了。2、简单的说,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的区别在于,具体危险犯是“环境行为=危险”,而抽象危险犯是“行为=危险”。3、如何区分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还有一个较为取巧的办法,就是通过法条判断这个罪名是具体危险犯还是抽象危险犯,如果在这个罪名的基本罪状(注意区分基本罪状和加重罪状)中出现“危及、危险、危害”等昭示危险的词汇,那么这个罪名大概率就是具体危险犯。如果这个罪名的基本罪状
    2023-06-20
    43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停止形态。 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更多>

    #犯罪未遂
    相关咨询
    • 具体的危险犯是结果犯吗,危险驾驶罪怎么认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0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定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之处:三个罪名既然都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中,最主要的共同之处就是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三者之间的区别。其区别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观方面不同。正如前所述,危险驾驶罪在主观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意义上过失犯罪,
    • 危险驾驶罪是具体危险犯还是抽象危险犯知识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15
      1、危险驾驶罪应为抽象危险犯。抽象危险犯与具体危险犯的区别在于行为人实行的行为有无发生严重后果的危险,是否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前者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特定的行为,即具有这种危险,无须再结合案件具体事实来加以判断,而后者则必须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2、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具体危险犯爆炸罪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28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公私财物或人身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爆炸物品,包括炸弹、手榴弹、地雷、炸药(包括黄色炸药、黑色炸药和化学炸药)、雷管、导火索、雷汞、雷银等起爆器材和自种自制的爆炸装置(如炸药包、炸药瓶、炸药罐等)。实施爆炸的方式方法很多:有的在室内安装炸药包,在室内或者室外引爆;有的将爆炸物直接投人室内爆炸,有的利用技术手段,使锅炉、设备发生爆炸;有的使用液化气或者其他方法爆炸。实施
    • 刑法中具体危险犯抽象危险犯罪名具体区别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2
      行为犯,是与结果犯相对应的概念,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 危险犯是与实害犯相对应的概念:以对法益的实际侵害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称为实害犯;以对法益发生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是危险犯。危险犯的社会危害性表现在行为虽未造成实际的损害结果,但使法益面临威胁,足以使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
    • 危险犯的具体危险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05
      1、具体危险犯中的具体危险使法益侵害的可能具体地达到现实化的程度,这种危险属于构成要件的内容。作为构成要件,具体危险是否存在需要司法人员加以证明与确认,而不能进行某种程度的假定或者抽象,所以,具体危险是司法认定的危险。 2、具体危险不是一般人的危险感觉,也不是一般人对当时情况所进行的大致判断。对具体危险的证明和判断,应当由司法人员以及其他有专门知识或专业认识能力的人,以行为当时的各种具体情况以及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