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工资常见欺诈行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6:34:46 60 人看过

(1)用劳动人事部门掌握的人员名单核对企业员工名单(或抽查某部门人员名单),核对“资产负债表”中是否存在虚假人员名单、超额奖金和工资、偷逃个人调整税等情况,核对应付工资金额与应付账款余额是否一致,核对本期应付工资与上期应付工资的差额。如果差异较大,应进一步查明原因,检查企业是否突破了工资总额计划的控制指标(3)通过审核“工资结算汇总表”,核实企业是否纳入补贴,医疗费用和其他不应计入工资总额的费用,通过审核《工资费用分配汇总表》,审核企业工资费用分配是否正确,应列入专项的工资和税后利润是否计入生产成本。同时,检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和“生产成本”根据相关账目的审计,真实、准确地计入应计工资中

(5)审核“工资结算汇总表”中的扣缴款项与应付工资账目是否真实、一致,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有疑问,可查阅原始文件

(1)计算年平均工资或平均工资率,并与上一年度或预算进行比较

(2)按月比较工资的提取和支付情况,分析每月工资的提取和支付情况。或按不同部门、不同车间、不同生产线计算上述比例,听取被审核企业对异常波动的解释,并获取证据;对原因不明的变动情况进行跟踪,作为审计线索

(1)对实行工效联动的被审计企业,询问、审核工效联动方案,核实工资金额是否与核定工资基数一致

(2)对实行计税工资的被审计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检查工资中超出计税标准的部分是否已作了调整(3)检查应付工资明细账的贷方编号是否与在生产成本、制造成本、管理成本、产品销售成本中分摊的应付工资总额相一致,其他应交业务费、在建工程费、福利费等(4)核对所附工资费用分配汇总表,核对应交工资分配是否正确合规。检查成本费用与非成本费用、生产成本与期间费用是否混淆,人为调整损益

(1)与劳资部人员名单核对,核实应付工资的真实性。注意新减人员与劳动部记录是否一致

(2)与劳资部考勤记录核对工资、奖金、津贴计算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充分,(3)检查按规定扣缴各项资金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为调整产品成本和当年利润,企业人为地将应计入产品成本的工资费用多计或少计列,为了达到调整利润的目的,审计人员在对企业应付工资进行复核时,发现本年度的工资支出较上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经进一步审查得知,在建工程工资支出60万元计入生产成本。这就增加了产品的成本,随着产品的销售,必然导致当年利润的减少

<2.虚报腐败

<2.一些企业会计人员利用会计部门内部管理不完善,虚报员工姓名,进行贪污,或使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不一致

例如,在对一家空调生产企业进行审计时,审计人员发现工资单上许多人的签名似乎来自一个人。经质证,出纳得知,他利用单位内部管理混乱,虚报员工名单,伪造签名并取得财务凭证

3.利息支出计入“应付工资”科目

部分企业向职工支付购买本单位债券的利息支出,计入应付工资,并重复支出,虚减当期利润。根据规定,企业发行债券的应付利息,应当每年以支取方式计入财务费用,支付利息时冲抵应付债券。利息提取时,借记“财务费用-利息费用”,贷记“应付债券-应计利息”。但一些企业为了隐瞒利润,一方面将财务费用纳入债券利息的计提;另一方面,在支付企业职工购买的债券利息时,通过“应付工资”重新列示费用,使已支付给职工的利息计入“应付债券”贷方。如a企业发行100万元5年期公司债券,利率为8%,公司职工购买50万元,企业当年共提取利息8万元,计入财务费用。第二年2月,公司先支付其他单位利息时,“借:应付债券4万元,贷:现金4万元”;应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债券利息4万元,并入当月工资,作为“借款:应付工资,借款:现金”的会计处理,再挤进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减少利润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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