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财产所在地管辖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4:51:23 233 人看过

一、什么是主要财产所在地管辖

主要财产所在地管辖,指的就是先确定主要财产在哪里,然后就可以确定管辖法院,这样既有利于案件的管辖,也利于案件解决的稳定性。

二、什么是主要财产所在地

首先,“主要财产”本身就是一个较为主观的概念,关键在如何解释“主要”二字。法律是具有普世性的社会规则,自然源于生活,因地制宜。在我国,老百姓一生最重要的财产绝大多数为不动产,甚至是企业最大的资产也是不动产,所以一般情况下,“主要财产”可以理解为“不动产”,那主要财产所在地也可以理解为包含了不动产所在地。其次,在司法层面,即法律的执行层面理解“主要财产”,是为了高效解决争议所设置的词汇。这里的“主要财产”应当理解为“能够最大可能实现胜诉一方的利益的财产”,同时也是方便受理案件的法院对该类财产的保全、执行,此时主要财产应指足以或者最大限度实现胜诉方利益的不动产、股票、期货等诸多类型的财产。最后,《民诉法》规定:继承纠纷由主要遗产所在地专属管辖。同时该法也规定了管辖权竞合。所以,主要财产并非只能指不动产,应从如何更好实现胜诉者利益、方便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角度理解,这不是扩大解释,是当然解释。

三、管辖分为哪些种类

1、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管辖(或者说管辖在法律上的分类)主要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四大类。

2、地域管辖还可以进一步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协议管辖、专属管辖、合并管辖和选择管辖六小类。

3、在民事诉讼理论上,从不同的角度,按不同的标准,还可以对民事案件的管辖作不同的划分。一般来说,可依下述三种标准来分类:①依法律规定和法院裁定为标准,可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②依法律强制规定还是允许当事人协商为标准,可以分为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③依当事人、诉讼标的与法院辖区的关系,可以分为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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