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程序:立案审查与立案调查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10:10:49 193 人看过

立案审查与立案调查的区别是执行部门及处理范围不同。立案调查是纪委常用说法,指国家工作人员党员涉嫌违纪问题,由纪委予以立案。而立案审查是公安或检察机关的事情,指嫌疑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予以立案,通常下一步是采取拘留逮捕监视居住等法律措施,查实后移送法院。

破产申请立案审查意义

破产申请是破产申请人向法院请求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意思表示,是破产请求权的具体行使。破产申请的提出是破产程序开始的准备阶段,也是破产程序开始的前提条件。

法院对破产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破产申请符合法定的立案条件而决定受理,导致破产程序的启动。破产程序的启动引起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破产是一种特殊的偿债程序,是通过债务人主体资格的消灭来实施其债务清偿的。这就意味着这种清偿行为的法律后果是双重的。

一方面,它使债务得到部分或全部清偿;

另一方面,当清偿完结后,债务人的经济生命也随之丧失;法律上民事主体资格以及反映这种资格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也相应消灭。破产程序的启动,导致同破产财产和破产债权有关的、正在进行的其他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的中止,或民事案件管辖的转移;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中止。故破产申请的立案审查尤显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05: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监视居住相关文章
  • 立案审查制和立案登记制的区别
    一、诉讼起点不同。在立案审查制度下,诉讼起点是法院决定立案时。在立案登记制度下,诉状提交法院时,诉讼开始了。二、立案条件不同。在立案审查制度下,各级法院对当事人起诉能否立案的审查规模存在标准不同的问题。在立案登记制度下,只要当事人提供符合形式要求的投诉,法院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并依法处理。三、对当事人起诉权的保障不同。在立案登记制度下,法院一律接受诉讼,当事人依法无障碍行使诉讼权,体现了对当事人起诉权的充分保护。立案登记制取代立案审查制《决定》指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什么是立案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什么是立
    2023-08-18
    269人看过
  • 立案侦查和立案调查
    立案审查与立案侦察的区别:二者涉案者身份不同,立案机构也不同。立案调查是纪委常用说法,指国家工作人员(党员)涉嫌违纪问题,由纪委予以立案,通常下一步措施是两规,查实后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如涉嫌犯罪则移送司法机关。一、哪些人将被纪检查出来可能会被带走如果是商人被纪委带走,很快就会有结果。如果是双规或者两指,需要给家里通知,也可能向媒体公开。“双规”既是一种调查措施,也是一种保护措施,避免被调查对象再犯错误,或受到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采取“两规”是非常严肃慎重的事情。纪检监察机关不会也不能够随意对调查对象采取“两规”措施,只能对已掌握一些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给予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使用;双规适用限制适用阶段,只能在案件调查阶段使用;只有一定级别的纪检监察机关才能批准或使用;限制使用时限,从没有统一规定到从严掌握,并在申请使用时报批具体时限;限制使用地点,从无硬性要求到有具体规定。二
    2023-03-07
    310人看过
  • 立案登记制与审查制的区别与联系
    立案登记制与立案审查制的区别1、诉讼起点不同。立案审查制下,诉讼起点是法院决定立案时。立案登记制下,诉状提交给法院时,诉讼就开始了。2、立案条件不同。立案审查制下,各级法院对当事人起诉能否立案的审查尺度存在标准不一的问题。立案登记制下,当事人只要提供符合形式要件的诉状,法院应当一律接收,并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处理。企业合伙人制和股份制有什么不同1、定义不同合伙人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联合经营企业,合伙人分享企业所得,并对企业亏损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的组织形式。股份制是指以合作入股或认购股的方式联合起来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股东按股权多少享有管理权和分配收益。2、当事人承担的责任不同合伙人制企业中,每一个合伙人都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外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股份制企业一般指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3、利润分配方式不同合伙人制
    2023-07-04
    240人看过
  • 反倾销调查程序反倾销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9年4月29日正式收到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和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国内取向电工钢产业提交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美国和俄罗斯的进口取向电工钢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中国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同时,商务部就申请书中提供的涉及倾销、损害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方面的证据进行了审查。申请人提供的初步证据表明,申请人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和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在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1月至2月取向电工钢产量之和占同期中国大陆同类产品总产量的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十七条有关国内产业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的规定。同时,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2023-06-05
    436人看过
  • 审查调查机关立案的标准
    1、立案审查是公安或检察机关常用说法,指嫌疑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予以立案,通常下一步是采取拘留逮捕监视居住等法律措施,查实后移送法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制作立案报告书,经检察长批准后予以立案。在决定立案之日起三日以内,将立案备案登记表、提请立案报告和立案决定书一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2、立案调查是纪委常用说法,指国家工作人员(党员)涉嫌违纪问题,由纪委予以立案,通常下一步措施是两规,查实后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如涉嫌犯罪则移送司法机关。《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过初步核实,对存在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立案审查。凡报请批准立案的,应当已经掌握部分违纪事实和证据,具备进行审查的条件。第二十六条规定,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承办部门应当起
    2023-03-24
    206人看过
  • 劳动仲裁的立案调查与流程
    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
    2023-03-07
    233人看过
  • 反倾销立案调查的裁决程序
    一、反倾销立案调查的裁决程序:1、申请和立案即由申请人向主管机关(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提出书面反倾销申请。这里的申请人是指进口产品的相同或者类似产品的国内生产者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产量不低于全国总产量的25%,条件是没有反对者,如有反对者,另外必须有其产量大于反对者产量的生产者表示支持。这是我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和WTO关于申请人的规定。2、反倾销调查一经立案,反倾销调查程序就开始启动。外经贸部会同海关总署对倾销及倾销幅度进行调查;经贸委会同国务院的有关部门对损害及损害程度做调查。利害关系方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按有关部门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利害关系方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阻碍调查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可以根据现有材料做出裁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应当允许申请人和利害关系方查阅本案的资料。但是,属于保密的除外。3、期限自立案调
    2023-06-05
    114人看过
  • 税务立案调查程序是什么
    税务立案后调查的方式如下:1、调查时,应找知情人或被查处对象了解案发情况及有关线索,根据需要,查阅与被查处对象有关的帐簿、报表、票证等纳税资料,检查其商品、货物和资金往来情况,收集违章证据和有关资料;2、调查机关和调查人员应将认定的事实同被查处对象见面,认真听取其申辩,然后写出调查报告;3、案件查清后,应报经领导批准,转入定性处理。立案调查需要以下条件:1、有证据证明违法事实存在;2、有明确的违法主体;3、达到法律规定的处罚条件;4、属于该机关管辖范围。公司清算的程序和税务结算进行清算的企业应按照以下7个步骤履行清算程序。一是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二是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三是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四是处置资产,包括收回应收账款、变卖非货币资产等,其中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作坏账处理,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扣除损失。
    2023-08-02
    283人看过
  • 停职调查和立案侦查的区别具体是什么
    停职调查和立案侦查的区别是停职调查是违纪行为,而立案侦察是违法行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时间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准确评价社会治安形势和进行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其材料来源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获得的犯罪线索;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的报案或者控告;犯罪人的自首。只有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一)立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要在7天内做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二)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
    2023-06-03
    496人看过
  • 立案登记制与立案审查制的区别是什么,立案登记制有什么特点?
    一、立案登记制与立案审查制的区别(一)立案审查制的定义立案审查制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对诉讼要件进行实质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其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主体资格、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以及管辖权等。(二)立案登记制的定义立案登记制是指,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除了意见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符合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三)两者的不同1、诉讼起点不同。立案审查制下,诉讼起点是法院决定立案时。立案登记制下,诉状提交给法院时,诉讼就开始了。2、立案条件不同。立案审查制下,各级法院对当事人起诉能否立案的审查尺度存在标准不一的问题。立案登记制下,当事人只要提供符合形式要件的诉状,法院应当一律接收,并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处理。3、对当事人起诉权的保障不同。立案登记制下,法院一律接收诉状,当事人依法无
    2023-02-21
    230人看过
  • 双规和立案审查的区别有什么?
    一、双规和立案审查的区别有什么?双规又可称为“两规”、“两指”,是中共纪检(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行政监察机关所采取的一种十分有效的特殊调查手段。双规和立案审查的区别是,双规是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不能回家不能对外联系,外界也不知任何情况,是接受组织调查的一种方式。接受组织调查还有约谈(可以回家)等。接受组织审查指的是,官员干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委部门执纪审查。双规又可称为“两规”、“两指”,是中共纪检(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行政监察机关所采取的一种特殊调查手段。“双规”一词出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是国家公职人员在进行纪律检查方面调查的一个措施,是指公职人员在接受检察机关调查前的党内调查和限制人身自由,是一种隔离审查,主要目的是防止被调查人拖延时间、逃避调查,甚至串供、外逃。虽然是
    2023-04-28
    115人看过
  • 立案调查的条件
    一、立案调查的条件立案调查的条件具体如下:(一)有证据证明违法事实存在;(二)有明确的违法主体;(三)达到法律规定的处罚条件(刑法和行政法规不同);(四)属于该机关管辖范围。二、什么是立案调查立案调查代表对违法主体的违法事实基本认定,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并正式启动调查程序。三、协助调查可以拘留多久?要看具体案情,先看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如果是行政拘留,最长15天;如果是刑事拘留,拘留期最长37天,之后一定会有一个结果,要么逮捕,要么放人。如果逮捕继续羁押侦查,一般情况六个月左右移送法院接受审判,具体情况要问办案单位。建议尽早委托律师办理会见,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及时了解案情进展,制定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诉讼方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
    2023-06-11
    355人看过
  •  立案监督调查程序相关规定
    这段内容讲述了刑事案件立案监督调查手段中存在的问题,包括部分人员未能充分利用各种可用的调查手段,以及个别人员擅自采用侦查措施导致案件调查工作不规范。检察机关开展的立案监督活动是为了纠正侦查机关在立案阶段的违法行为,但监督中的调查工作不具有法律强制性。因此,为了保证案件调查工作的规范和合法性,检察机关需要加强对立案监督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刑事案件立案监督调查手段中存在以下问题: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人员未能充分利用各种可用的调查手段来进行调查工作,同时,在调查过程中也有个别人员擅自采用侦查措施,这些做法都导致了案件调查工作的不规范。检察机关开展的立案监督活动是为了纠正侦查机关在立案阶段的违法行为,监督中的调查工作不具有法律强制性。 问 题 : 部 分 人 员 擅 自 采 用 侦 查 措 施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措施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依法采取的措施,旨在收集证据,查
    2023-09-03
    115人看过
  • 贿赂罪案件侦查:立案程序与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空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2、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使行贿人莸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2)3次以上或者3人以上介绍贿赂的。容留他人吸毒罪应予立案追诉的具体情形容留他人吸毒罪有他成立的要件。那么容留他人吸毒罪达到什么程度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容留他人吸毒罪应予立案的标准又是什么呢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具体情形是什么呢容留他人吸毒罪应予立案追诉的具体情形《立案追诉标准(三)》第11条规定了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明确了应予立案追诉的六种情形。从理论上讲,容留他人吸毒罪属于行为犯,只要实施了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即构成犯罪,应予立案追诉。但根据《刑法》第13条“但书”的规定,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不应立案追诉。因此,实践中对于如何准确
    2023-07-13
    236人看过
换一批
#取保候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监视居住
    相关咨询
    • 立案调查立案审查立案侦查是啥,与立案侦查的区别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4-08-30
      1、立案侦查单纯指刑事案件的侦查,包括普通刑事案件与职务犯罪案件等。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经领导批准,立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处的行为。 2、立案调查检查的主体十分复杂,任何党政或行政机关都有可能对某一事件进行立案检查,但恰恰不包括司法机关的立案,对于司法机关而言,不存在所
    • 立案侦查与立案调查有什么区别的,立案侦查有什么区别?
      四川在线咨询 2024-08-31
      一、区别: 1、一个是诉讼行为,一个查处行为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
    • 经侦部门立案与调查的区别
      江苏在线咨询 2024-11-28
      1. 通常情况下,刑事案件在立案后才会展开调查。若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且满足法定立案条件,人民检察院或公诉案件立案侦查将变得必要。 2. 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
    • 立案侦查与调查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3-10
      的主要区别在于: 1、立案调查是纪委常用说法,指国家工作人员(党员)涉嫌违纪问题,由纪委予以立案,通常下一步措施是两规,查实后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如涉嫌犯罪则移送司法机关。 2、立案侦查是公安或检察机关常用说法,指嫌疑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予以立案,通常下一步是采取拘留逮捕监视居住等法律措施,查实后移送法院。 3、以上调查和侦查分别对应的是两个不同的职能部门,纪委有调查权,公安、检察的侦查机
    • 立案后第一次侦查和立案后调查的区别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1
      1、立案前初查仅能对该案件是否需要进行立案追究进行侦查,而立案后的侦查则需要查明犯罪事实,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适用刑事强制措施。 2、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