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怎么计算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08:51:32 389 人看过

一、怎么计算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由于承包人的履约管理以及资料积累方面存在的缺陷,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难以确定拖欠工程款从何时开始,利息计算的起始时间同时成为审判中的一个难题。

有关司法解释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合同对拖欠工程款利息没有约定,发包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承包人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利息自约定付款次日起算。没有约定付款时间或者按照约定难以确定付款时间的,利息自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结算之日起算。难以确定工程款结算时间的,以工程交付次日起算。”

同时,对于垫资承包工程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合同对垫资和支付垫资款利息有约定,承包人主张发包人按照约定支付垫资款本息的,应予支持。合同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主张发包人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合同没有约定垫资,发包人未支付的款项按照工程款处理。”

二、如何降低拖欠工程款风险

广大施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必须做到知己知彼,防范风险。要配备专门人员,多渠道地对业主(或发展商)的投资主体、注册资本、土地取得方式、地价支付进度和来源以及建设资金渠道、银行贷款的条件等情况进行了解,然后综合分析其履约支付能力,做出切合实际的判断。尤其是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或补充合同中有要求垫资施工包括支付周期延长等变相垫资条件的,更要慎之又慎。

运用法律手段防止风险扩大控制工程拖欠风险的关键是控制项目的在建过程。

在发生拖欠初期,除了口头催讨,更要善于运用国际上通行的函告催讨方式(并做好催讨记录)。在连续催讨无果或拖欠渐增的情况下,对在建项目应及时分析,采取相应自我保护措施。

首先应放慢施工进度,对后继资金明显不落实的则应坚决停建。对资金一时遇到困难,业主要求垫资的,则应协商要求建设方对已欠资金提供第三方的信用担保。如果无法提供,则应选择由建设方提供实物抵(质)押或用该工程开业后的经营权进行抵押的做法。与此同时,施工企业还应争取与建设方达成拖欠资金补偿的书面协议。对长期拖欠而又未能办妥有关抵押担保手续的,要主动积极地去跟踪建设方的动向。对拖欠款较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还应不失时机地实行诉讼保全,防止其在施工企业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建设项目抵押或变卖给第三者。

加强工程进度款的中间结算尤为重要。一方面,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结清第一个阶段的工程款。实际上,单纯的合同的尾款数额在整个工程价款中的比例一般不会很高,及时结清每一个阶段的工程款就可以大大降低竣工结算的压力;如果进度款不能中间结清,那么施工单位至少要将已欠付的工程过度款的数额与建设方确定下来,这对减少竣工决算的麻烦是有利的,对发生合同纠纷后施工企业寻求法律支持(诉讼或仲裁)也是非常有利的。

此外,强调工程进度款的中间结算,并不意味着可以放松竣工结算,实际上竣工工程的拖欠款其风险性是很大的,必须在竣工后及时办理竣工结算。作为施工企业,首先要收集及整理好原始凭据,抓紧建设方实物供料的结算和已付工程款的核对,为竣工结账创造条件。竣工拖欠一旦发生,清理催讨要落实责任制,并辅以对责任人考核的奖罚激励措施。

为防范风险和加快清欠进程,在建设方资金难以全部清偿的情况下,部分拖欠资金可通过置换成生产经营要素或者置换成为可以产生效益和现金流量的资产的方式,或重新签订协议,由建设方延期支付工程拖欠款及相应利息,也可采用让利收款办法,争取提前收回工程拖欠款,所有这些都是可行的。对久拖不决、风险较大的拖欠款则应不失时机在做好准备工作的前提实施折价、折卖,以获优先受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1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拖欠货款怎么计算利息,违约金怎么算
    1、当事人不仅有权要求返还货款,还有权要求被告偿还拖欠货款利息。2、代理律师通过查阅几年来各个时期的金融存款利率,科学、准确地为当事人计算出利息的具体数额。3、主张偿还利息并不难,困难在于面对着时常上下浮动的存款利率,如何有理有据地准确计算出所要求偿还拖欠货款利息的具体数额。4、代理律师凭着一丝不苟的精神,经过计算和校验,最终为当事人提出了具有法律依据且准确科学的拖欠货款利息偿还数额。买卖合同中拖欠货款可以主张利息吗合同中约定了利息的可以主张。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
    2023-08-05
    418人看过
  • 拖欠工程款应计利息,起算时间按不同情况计取
    在审理拖欠工程款案件中的另一个具体问题,是被拖欠的工程款应如何计算利息。由于承包人的履约管理以及资料积累方面存在的缺陷,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难以确定拖欠工程款从何时开始,利息计算的起始时间同时成为审判中的一个难题。司法解释第21条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合同对拖欠工程款利息没有约定,发包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承包人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利息自约定付款次日起算。没有约定付款时间或者按照约定难以确定付款时间的,利息自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结算之日起算。难以确定工程款结算时间的,以工程交付次日起算。”同时,对于垫资承包工程的,司法解释第6条规定:“合同对垫资和支付垫资款利息有约定,承包人主张发包人按照约定支付垫资款本息的,应予支持。合同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主张发包人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合同没有约定垫资,发包人未支付的款项按照工程款处理。”司法解释对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计算,用两条司法解
    2023-08-16
    487人看过
  • 拖欠了13年的欠款,利息如何计算
    追欠款四年,现在诉讼,具体利率计算要按借款合同或者协议规定执行。如果借款合同或者协议没有规定利率的,现在主张利率,法院也不支持,如果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提起诉讼。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第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第二条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第
    2023-02-04
    151人看过
  • 逾期工程款的利息按……倍计算
    (1)物权属于法定孳息。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除承担继续向债权人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还应承担因支付逾期工程款而产生的利息。这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作为债务人的法定义务,不需要双方约定。(2)对于逾期工程款利息的入账和支付标准,司法解释考虑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公平的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3)利息自工程款到期之日起计算支付。至于如何确定“工程款到期日”,司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作出了规定:1。当事人对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有约定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以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为计息起始时间。2。当事人对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下时间为支付时间:(1)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以交付日期为准;(2)建设工程未交付的,以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为准;(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款未结算的,以当事人起诉
    2023-05-07
    198人看过
  • 拖欠货款违约金、拖欠货款的利息该怎么算
    1.当事人不仅有权要求返还货款,还有权要求被告偿还拖欠货款利息。2.代理律师通过查阅几年来各个时期的金融存款利率,科学、准确地为当事人计算出利息的具体数额。3.主张偿还利息并不难,困难在于面对着时常上下浮动的存款利率,如何有理有据地准确计算出所要求偿还拖欠货款利息的具体数额。4.代理律师凭着一丝不苟的精神,经过精确计算和校验,最终为当事人提出了具有法律依据且准确科学的拖欠货款利息偿还数额。拖欠货款是什么纠纷一般情况下拖欠货款属于民事合同纠纷,可以通过起诉维权也可以通过发律师函等方式进行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若该货款未过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五百一十一条以及六百二十六条规定,买受人拖欠货款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023-08-10
    180人看过
  • 拖欠货款的利息计算方法是什么,怎么追讨
    当协商不成的时候,就要考虑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起诉,向对方追收欠款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证据问题。打官司在某种程度上说,就是打证据。只有提交的证据充分,法院才有可能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这就要求我们在签订合同以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注意保存有关往来的材料,以防发生纠纷时措手不及。具体的说,主要有以下证据。①要有欠条、对帐单、结算书等债权凭证,这些证据也是最有力的证据。②如果没有这些直接的债权凭证,就需要要合同书、送货单、订货单、入库单等证据,这些单据应有对方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果没有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对方在法庭上就有可能否认这些单据。③此外,双方在交易往来中的付款凭证,比如支票等,也是重要的证据,可以证实双方之间存在交易关系。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会谈纪要、往来函等,可能会对原合
    2023-06-27
    258人看过
  • 什么是拖欠货款的利息计算方法?如何追讨欠款?
    新规下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采取的是浮动利率机制,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PR)四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拖欠货款,当协商不成的时候,就要考虑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拖欠货款要求逾期利息的依据是什么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支付延期履行期间产生的利息,如果不履行判决书的,延期履行利息可以加倍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
    2023-07-20
    250人看过
  • 如何计算购销合同拖欠货款的利息
    《买卖合同解释》(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第四款:“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买卖合同中,一般不会产生计算复利的情况,一旦逾期付款,就直接根据单利的计算方法来计算逾期利息。司法解释使
    2023-04-19
    204人看过
  • 建设工程款怎么算利息
    一、建设工程款怎么算利息建设工程款算利息方式: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如下: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二、工程建设合同通用条款有哪些内容工程建设合同通用条款有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2.工程范围;3.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6.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7.相互协作;8.违约责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
    2023-05-22
    69人看过
  • 工程欠款利息起算日怎么确定
    在200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工程欠款的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工程欠款利息怎么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一)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二)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虽然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但是只要发包方欠付了工程款,债权人就可以依照此条规定主张同期同类贷款利息。民事权利分为约定权利和法定权利。属于约定权
    2023-06-15
    165人看过
  • 借款人拖欠民间借贷怎么计算逾期还款利息?
    民间借贷怎么要求逾期还款利息具体如下:(一)借款期间既未约定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贷款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二)约定借款期间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的,贷款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借款期间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借款人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由其约定,但年利率不得超过24%。民间借贷的利息应怎么算民间借贷的利息计算: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
    2023-07-14
    227人看过
  • 欠付工程款利息的起算时间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一、在建筑工程上出现决算纠纷该怎么处理1、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2、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3、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二、合同截止时间是否为合同竣工日期合同截止时间不是合同竣工日期。合同截止日期
    2023-04-07
    77人看过
  • 欠款能否主张利息,如何计算欠款利息
    一、欠款能否主张利息,主张欠款利息的条件1、欠款上的还款时间(1)“欠条”中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开始计算,如果没有中止、中断情形的话,为2年,超过两年你就丧失了胜诉权。(2)如果“欠条”中未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欠钱之日起开始计算为2年。2、欠款上的具体条款内容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八十条明确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你们的口头约定利息,法院会认为是无息借款,判定只还本金。但借款人逾期不还款,可以追究逾期以后的逾期利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
    2023-06-01
    74人看过
  • 工资欠款是否可以计算利息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支付利息,但经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没有支付的,按应付额度50%至100%支付赔偿金;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公司不执行的,人民法院执行程序中可以主张利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支付利息,但经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没有支付的,按应付额度50%至100%支付赔偿金;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公司不执行的,人民法院执行程序中可以主张利息。一、不发工资可以打什么电话公司拖欠工资可以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介入查处,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不发工资的情况介入调查,如查证属实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一、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先和单位协议,协商不成解决方法如下: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
    2023-03-20
    339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拖欠工程款利息怎么算,拖欠工程款利息是怎样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3
      1、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并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2、这是法律规定的做为债务人的发包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毋需双方约定。 3、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付标准,司法解释兼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4、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
    • 拖欠工程款怎么要索取利息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19
      工程借款可以追究利息。在现实生活中,当建筑工程承包商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总能找到各种理由,如工程质量有问题、资金周转困难等,往往是借口。对于承包人来说,如果发现对方没有按时支付工程费用的意向,应立即催促,要求对方支付逾期利息,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适用法律问题的说明》的规定,当事人约定支付工程款利息的支付标准,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表的
    • 拖欠工程款怎样算利息最合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24
      在建设项目中,如果发包人未按合同或结算报告支付工程款,可能会导致一系列工程纠纷,受害人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那么,如何计算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呢?工程价格包括:1。 2、进度款 3、结算款 4、签证款 五是保修款。双方有争议未能形成签证的,是索赔。第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约定拖欠工程价款利息的计算标准的,按照约定处理;如无约定,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拖欠工程款利息如何计算(1)利息属
    • 拖欠工程款的利息金额应该按什么时间计算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27
      利息按应付工程款的日期计算。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如果建设工程实际交付,则为交付日期(2)如果建设工程未交付,则为交付竣工结算文件日期(3)如果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款未结算,则为当事人起诉日期。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计付。利息应该跟着本金走,应当什么时候支付本金,未按约定支付的,就应当什么时候支付利息。
    • 建设工程资料的欠款利息计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7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若对付款时间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应付款之日为: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风险提示:当事人对于欠付工程款利息没有约定的,承包人可以主张利息,对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