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罚款单中罚款金额是多少
依据【行政法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3年11月24日颁布)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
3.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4.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
5.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
6.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二)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
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施工单位有前款规定第(四)项、第(五)项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五条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
建设工程罚款依据
475人看过
-
建筑工程罚款单的目的
427人看过
-
农村建房超建罚款金额
123人看过
-
挪用公款罚款的金额设定
345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单文书
427人看过
-
建筑工程不合格,工程的罚款有规定最高罚款额度吗
407人看过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 更多>
-
-
什么是建筑工程罚款单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7【为您推荐】武冈市律师花都区律师延吉市律师彭州市XX律师萧县律师新都区律师惠安县律师舒城县律师建筑工程与人的生命息息相关。国家为了减少人民的生命财产的损失,对建筑工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都在法律方面做出了相应的惩罚制度。今天小编就带大家去了解一下关于建筑工程罚款单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一、什么是建筑工程罚款单建筑工程罚款单是政府部门对于承包工程建设项目的承包方在工程建设中要求不达标的施工所作
-
怎么看黄单子罚款金额多少罚不罚款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271.黄单子是要罚款的,一般是罚款100到200元不等,基本上不扣分。 2.如果被贴黄色罚单,三天后就能够在网上查到违章,被告知缴纳罚款的地点和时间。违停罚单白色和黄色罚单区别根据所在地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白色罚单为交通警察(交警队)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另一种黄色罚单则是城市监察大队(城管局)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
-
建设单位违反《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条例有哪些责令处罚和罚款规定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7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工,并可处以工程总造价0.5%至2%的罚款:(一)未按规定进行工程报建的;(二)建设工程未按规定招标的;(三)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四)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开工审批和施工许可证而擅自施工的;(五)指定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六)涉及主体或承重结构变动的维修及装饰工程,以及涉及建筑物外型变动的工程,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能否约定罚款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29一般不可以的。 罚款与违约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罚款是国家有权机关追究行政管理相对人法律责任的处罚手段,它主要由行政机关行使,有时人民法院也会行使,但无论如何民事主体是不能享有的。因此,在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肯定不能直接约定罚款。 但如果当事人已经在合同中约定了罚款,应根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目的和意思,将“罚款”理解为“违约金”为妥。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合同条款的解释】当事人对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