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异同体现在哪些方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8 19:53:32 439 人看过

一、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哪些?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两种犯罪虽然都侵犯公共财产权,但侵犯程度不同,社会危害性也就不同。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部权能,而挪用公款罪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第二,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判断挪用公款是否转化为贪污,应当按照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具体判断和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

第三,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由于行为人往往采取销毁、涂改、伪造单据、帐目等手段,故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发现公共财物已经被非法侵吞;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公款,虽然有时也采取一些欺骗手段,但一般不采用侵吞、盗窃、骗取手段。在挪用公款案件中,行为人通常会在帐面上留下痕迹,甚至会留下借款凭证,没有平账举动,因而通过查账能够发现公款被挪用的事实。

二、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相同点有哪些?

1、犯罪主体都是国家工作人员。

2、客观方面都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

3、犯罪对象都是国家的财产。

4、主观上都是明知的,都是为了个人私利。

可以让我们更好的判别这两种违法行为,对于司法机关的执法人员来说,若补能准确判别违法者触犯的是何种法律规范,容易造成冤假错案。此时,受害人在限定期限内是可以申请得到国家赔偿的,相关的执法人员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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