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在看房过程中防止出现的陷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20:50:10 381 人看过

1、防虚假广告陷阱

购房者要仔细阅读购房合同中的内容,必要时还要把开发商广告宣传的内容全部载入正式的合同中,这样才有保证。

2、防配套设施陷阱

购房者应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为表象所迷惑。如开发商说提供免费交通车,是长期免费吗?小区教育配套设施是否为教育行政部门所认可的?这些都要多询问,了解清楚。

3、防内部认购陷阱

最好不要购买这类商品房。实在想买内部认购的低价房的业主,也应选择信誉好、实力雄厚、具有市场品牌的楼盘。

4、防购房合同陷阱

购房者与地产销售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会有空白的地方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但如果双方没有补充条款,就应该注意合同的空白处别让开发商做了手脚,如无需填写时,也应画上横线,避免填补内容。

5、防逃避债务陷阱

借破产逃债是许多公司常用的伎俩。一些不负责任的企业常常将资产转移到另一项目中,或隐匿财产,抽逃资金,做假账造成破产的假象,搞假破产。业主可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开发商,要分清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同时,明察暗访项目公司的实际财产。

6、防房产证拖着不办陷阱

购房时看商品房是否五证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若不齐全,消费者购买后则可能拿不到房产证,商品房质量也得不到保障。

一、期房买卖注意事项

1、房屋质量风险

购买期房最大的风险就是房屋质量风险。因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房屋并未成型,大家也无法知道房屋质量的好坏,如果碰到不良的开发商,可能就会出现偷工减料,降低施工标准等现象。为减少风险,只能靠合同约束,另外大家要注意一定要购买五证齐全的楼盘。

2、注意开发商口碑与实力

购买期房开发商的信誉和口碑也是极为重要的。大家在看开发商资质的时候可以从这三个方面出发:开发商以前开发的项目,开发商选定施工单位的信誉及口碑,其可以从侧面反映出开发商的实力与未来的保障能力。

3、虚假广告宣传的风险

开发商的广告宣传文案,通常是本图仅做参考,如果被广告海报所吸引就决定购房,那是非常不理性的。如果你对楼盘的外立面、社区配套有特别严格的要求的话,最好是在选房的时候就向开发商询问清楚广告的真实性与实现效果的概率,并在购房合同中作出明确的约定。

4、规划变更的风险

开发商如果想要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是需要向有关部门做备案的,对于广大购房者来说,开发商在配套设施、绿地、容积率、环境设施等方面随意更改很可能会影响自己的购房意愿。所以建议购房者应与开发商作出约定,如有规划变更应提前通知购房者。未作出通知的,属于侵权行为。

5、延期交房的风险

期房交房时间通常在1-2年之后,在实际的施工建筑过程中,因为开发商的资金问题、工程管理问题等原因,延迟交房的情况也是大有存在,影响了购房者的入住计划。还是那句话,只要自己能想到的问题,都要在合同中得到体现。

6、产权风险

也有一些购房者在购买期房后,迟迟办不下来房产证,原因无外乎开发商不具备开发商品房的资格(资质)、没有办理合法手续违规建房、将房屋抵押、以划拨土地或集体所有土地等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土地来开发商品房。为了避免这种风险,建议大家在签署购房合同时认真审查开发商的五表一书,并约定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证的法律责任

二、期房转让的正常步骤是什么?

第一步:签订预售合同

期房转让前,转让人必须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预售登记后,第一步必须是签订预售合同。

第二步:书面通知开发商

转让人未付清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转让时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已付清总价款的,转让人需要把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开发商的同意。

第三步:转让合同与登记

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预售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进行预售变更登记。合同转让后,受让人就取得了原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转让人应享有的一切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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