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0:30:45 111 人看过

第一条为保护拥有技术秘密企业的合法权益,调动企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投入的积极性,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合法拥有的技术秘密保护适用本条例。?

属国家科学技术秘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企业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及技术信息,包括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及流程、配方、样品、数据等。?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保密措施是:?

(一)企业对技术秘密明确划定密级和范围,并将该技术秘密的保护要求明确告知有关人员;?

(二)企业与知悉技术秘密的员工及有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者提出书面的保密要求并经签名确认;?

(三)企业对技术秘密的存放、使用、转移等环节采取了合理、有效的管理办法和保护手段。?

第五条市和县(市)、区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条例的实施,工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企业技术秘密保护工作。?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技术秘密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技术秘密管理人员,对本企业的技术秘密进行规范化管理。?

第七条企业应当对涉及技术秘密的场所,按涉密的程度,确定不同的保密等级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泄露技术秘密。?

第八条不同企业独立研究开发出同一技术的,其技术秘密权益分别归该企业所有,无论时间先后,均享有使用或转让该技术的权利。?

企业自行开发或者委托开发的技术项目,应当在立项时确定是否需要保密。?

第九条企业可以根据技术的生命周期、成熟程度、潜在价值和产品市场需求等因素,自行确定技术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下列规定对技术秘密明示确认:

(一)书面形式的技术秘密加盖技术秘密标识,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二)非书面形式的技术秘密用前项规定的标识方式标在易于识别的地方;

(三)对涉密的计算机及相关技术,在其存储介质和电子文档中设立明确的保密标志。

对于不易标识的企业技术秘密,应当用保密义务人能够理解的其他有效方法予以确认。?企业技术秘密的密级以及保密期限如有变更,应当在原件上作出明显标志并及时通知保密义务人。?

第十一条企业可以根据保密岗位和密级与员工签订企业技术秘密保密协议,或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有关企业的技术秘密保密条款。?

第十二条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可以根据企业技术秘密保护的有关规定,与合同另一方在合同中订立保密条款,或与之签订企业技术秘密保密协议。

当事人不得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而擅自披露企业技术秘密,因该合同取得的技术资料、样品、样机等,应当及时返还权利人,不得保留复制品。?

第十三条签订企业技术秘密保密协议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企业技术秘密保密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保密内容与范围;?

(二)保密期限;?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违约责任;?

(五)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第十四条企业可以与知悉技术秘密的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限制,是指企业与员工约定该员工在离开该企业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一种核心技术的产品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或者自己从事与原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同一种核心技术产品的生产经营。?

第十五条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订。?

竞业限制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竞业限制的具体范围;?

(二)竞业限制的期限;?

(三)竞业限制补偿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四)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竞业限制的期限,可根据员工涉及的企业技术秘密的密级、所处保密岗位或者受到的特殊训练等情况而定,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第十七条在竞业限制期间,企业应当按照竞业限制协议中的约定,向被竞业限制人员支付一定的补偿费。年补偿费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一年从该企业获得的年报酬总额的二分之一。?

双方也可以根据约定或者协商提前终止竞业限制协议。?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业限制协议自行终止:?

(一)企业技术秘密已经公开的;?

(二)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死亡的;

(三)企业终止的;?

(四)企业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不支付或者无正当理由拖欠补偿费的。?

第十九条企业依法合并、分立时,除另有约定外,变更后的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企业技术秘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规定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企业终止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另行约定企业技术秘密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

第二十条有关专家参加科技成果鉴定或者技术论证、技术经纪人从事技术中介活动等,知悉企业技术秘密的,负有技术秘密保护义务,应当遵守企业技术秘密保护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披露和使用,因泄露企业技术秘密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侵犯企业技术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企业技术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企业技术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企业技术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企业技术秘密的。?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企业技术秘密的,视为侵犯企业技术秘密。?

第二十二条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所列侵权行为之一,给被侵害的企业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被侵害人因调查该项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经济损失赔偿额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侵权行为尚未造成企业技术秘密完全公开的,经济损失赔偿额按技术秘密权利人因被侵权而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

(二)侵权行为造成企业技术秘密完全公开的,经济损失赔偿额应当按该技术秘密的全部价值量计算。企业技术秘密的全部价值量,由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当事人之间在有关协议中对经济损失赔偿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赔偿。?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第二十一条所列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企业技术秘密纠纷中的有关技术问题需要鉴定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推荐有关专家进行鉴定。?

第二十五条科学技术、工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泄露企业技术秘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企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自2000年3月1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4日 11: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密条款相关文章
  • 高新技术企业商业秘密保密措施有哪些
    高新技术企业商业秘密保密措施是与员工签订保密合同、制订企业内部的保密制度。不同的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保密措施。通常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做到的内部保密措施是:在每一个员工进入企业的同时,就与员工签订保密合同,先签保密合同,再签劳动合同。同时制订企业内部的保密制度,保密制度作为保密合同的附件。保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在企业工作区门口设门卫或接待人员,防止闲人进入;除工作上必要的交流外,限制员工彼此间进行信息传播,限制员工和无关人员的信息传播;设专人保管文件档案及电子数据;向外散发或交流文件,或传输电子邮件,或对外合作联系,不得含有秘密,如必须含有秘密则应注明保密事项等等。企业内部保密制度的制订,除必须付诸实际外,应以书面形式汇编成册,发给每位员工,或将保密制度规定张贴在显要场所,让每位员工时时看到。必要时,企业可组织员工学习、讨论保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
    2023-04-30
    69人看过
  • 高新技术企业的商业秘密有哪些保密措施
    高新技术企业的商业秘密有哪些保密措施。不同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安全措施。通常,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采取的内部保障措施是:每个员工进入企业后,都要与员工签订保障合同,先签订保障合同,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制定企业内部保密制度,作为保密合同的附件。保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在企业工作区门口设置门卫或接待员,防止闲散人员进入;除工作中必要的沟通外,限制员工与无关人员之间的信息传播;设立专人保管文件和电子数据;分发、交换文件、发送电子邮件或者与他人合作,不得有秘密。确需保密的,应当注明保密事项等。企业内部保密制度的制定除付诸实施外,还应当以书面形式编制并分发给每一位员工,或者将保密制度的规定张贴在网站上为每位员工不时看到的显著位置。必要时,企业可以组织员工学习讨论保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因此,企
    2023-05-07
    79人看过
  • 高新技术企业的商业秘密有哪些保密措施
    高新技术企业的商业秘密有哪些保密措施。不同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安全措施。通常,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采取的内部保障措施是:每个员工进入企业后,都要与员工签订保障合同,先签订保障合同,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制定企业内部保密制度,作为保密合同的附件。保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在企业工作区门口设置门卫或接待员,防止闲散人员进入;除工作中必要的沟通外,限制员工与无关人员之间的信息传播;设立专人保管文件和电子数据;分发、交换文件、发送电子邮件或者与他人合作,不得有秘密。确需保密的,应当注明保密事项等。企业内部保密制度的制定除付诸实施外,还应当以书面形式编制并分发给每一位员工,或者将保密制度的规定张贴在网站上为每位员工不时看到的显著位置。必要时,企业可以组织员工学习讨论保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因此,企
    2023-05-07
    473人看过
  • 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概念
    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概念是什么一、什么是商业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次给我国的商业秘密规定了完整的法律定义,即“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主要包括:商业工作规划、计划,重要商品的储备计划、库存数量、购销平衡数字,票据的防伪措施,财务会计报表;军用商品的库存量、供应量、调拨数量、流向;商品进出口意向、计划、报价方案,标底资料,外汇额度,疫病检验数据;特殊商品的生产配方、工艺技术诀窍、科技攻关项目和秘密获取的技术及其来源,通信保密保障等。根据这个定义,商业秘密应具备以下四个法律特征或者四个基本要件:1、不为公众所知悉。这是讲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是认定商业秘密最基本的要件和最主要的法律特征。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在企业内部只能由参与工作的少数人知悉,这种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获得。如果众所周知,
    2023-02-07
    206人看过
  • 商业秘密与技术秘密的概念
    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概念是什么P>1。什么是商业秘密?主要包括:商务工作计划、重要商品储备计划、库存数量、购销平衡数字、票据防伪措施、财务会计报表;军品的库存、供应、调拨数量和流向;商品进出口意向、计划、报价方案、基价信息、外汇额度、疫情检验数据;特殊商品生产配方、技术诀窍、重点科技项目、秘密获取技术及其来源、通信安全等根据这一定义,商业秘密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法律特征或四个基本要素:,不为公众所知。也就是说,商业秘密具有保密性,这是认定商业秘密的最基本要素和最重要的法律特征。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只能由企业内部参与工作的少数人知晓,不能通过公开渠道获取。如果众所周知,就不能称之为商业秘密它可以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这就是说商业秘密具有价值,这是认定商业秘密的主要要素,也反映了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在原因。商业秘密如果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价值,就失去了保护的意义它是实用的。与理论结果不同,商
    2023-05-07
    358人看过
  • 商业秘密与技术秘密的概念
    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概念是什么P>1。什么是商业秘密?主要包括:商务工作计划、重要商品储备计划、库存数量、购销平衡数字、票据防伪措施、财务会计报表;军品的库存、供应、调拨数量和流向;商品进出口意向、计划、报价方案、基价信息、外汇额度、疫情检验数据;特殊商品生产配方、技术诀窍、重点科技项目、秘密获取技术及其来源、通信安全等根据这一定义,商业秘密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法律特征或四个基本要素:,不为公众所知。也就是说,商业秘密具有保密性,这是认定商业秘密的最基本要素和最重要的法律特征。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只能由企业内部参与工作的少数人知晓,不能通过公开渠道获取。如果众所周知,就不能称之为商业秘密它可以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这就是说商业秘密具有价值,这是认定商业秘密的主要要素,也反映了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在原因。商业秘密如果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价值,就失去了保护的意义它是实用的。与理论结果不同,商
    2023-05-07
    34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密条款就是规定受许可方应对供方转让的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保证不将这些技术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其目的是为了维护供方的权益,保持专有技术的价值。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签订竞业协议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 更多>

    #保密条款
    相关咨询
    • 广东省技术秘密保护条例对技术秘密保护的主要内容和计算方法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09
      《广东省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竞业限制协议应当双方协商一致,并且以书面形式签定。 竞业限制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一)生产同一种核心技术产品且有竞争关系的企业范围; (二)竞业限制的期限; (三)竞业限制补偿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条侵害他人技术秘密权利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技术秘密权利人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赔偿额按当事人之间有关协议的约定计算。 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的,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
    •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4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的定义及法律特征: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定义,商业秘密应具备以下四个法律特征: 1、不为公众所知悉。这是讲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是认定商业秘密最基本的要件和最主要的法律特征。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在企业内部只能由参与工作的少数人知悉,这种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获得。如果众所周知,那就
    • 如何在合同中保护技术秘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8
      让他在中国申请专利保护这样有法律的保护
    • 对技术成果采用专利保护还是商业秘密保护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8
      1、对于同一个技术成果,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存在排斥关系,企业应认真审核该技术方案适合哪一种保护。其选择的标准在于技术方案是否容易被他人所推知。如果可以通过产品的特征推导出实施的技术方案,无论该技术创新度如何高,只能采取专利保护; 2、如果同领域技术人员无法通过产品推导出对应的技术方案,则可以考虑采取商业秘密保护。当然,一些情形下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也具有互为补充的关系,如一项技术成果可以先以
    • 如何保护商业秘密,保护企业的竞业秘密权利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12
      商业秘密的保护,重在预防及注重细节管理 企业要提高保密意识,建立商业秘密保密机制,强化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可通过与其签订保密协议、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等方式。比如:与核心员工进行的竞业禁止协议的签订,电脑硬盘的管理,离职前的交接,客户信息的集中管理等。竞业禁止协议固然重要,然而企业的消息:保密文化的建设、员工激励、对员工的信任,以及高管自身的职业操守的加强则更为重要。此外,还要注重营造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