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去食堂就餐途中遭报复被害身亡是否属于工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8:56:25 282 人看过

一、下班后去食堂就餐途中遭报复被害身亡是否属于工伤

工伤,去食堂就餐属于也是为了工作的延续,所以属于工作原因,职工因工作原因遭报复被害身亡,职工对此无任何责任,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原则和精神是保障无恶意劳动者因工作或与工作相关活动中遭受伤亡后能够获得救济。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赔偿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收费比例: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为5%,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4.2%;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2%;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1.2%;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1%;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5%。

三、工伤等级鉴定时间是多久

1、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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