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项目的业主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21:40:10 371 人看过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总承包方将部分工程分包给承包方的,总承包方和分包方应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人可以将部分工程承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但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除外,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实行总承包的,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设工程总承包方按总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负责;分包商按分包合同对总承包方负责。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对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单位。禁止分包商将承包工程分包出去。

将项目外包给不合格组织的后果是什么

1。发包人将建设工程以设备租赁的形式分包给不合格的承包人,并签订设备租赁合同。这个合同叫做租赁合同。事实上,该项目是以租赁的形式转包给承包商的。是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建筑业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施工企业需要在相应资质范围内从事施工活动。因此,建筑企业具备相应的资质是建筑市场的准入条件。无施工资质的承包人不能承担相应的施工工程的,发包人将工程分包给无施工企业相应施工资质的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无效,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分包合同无效。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当事人的违法情节,对发包人根据无效合同取得的违法所得是否收缴作出判决,同时,为了平衡各方利益,避免矛盾激化。承包人按无效合同组织施工、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按支付的劳动报酬领取劳动报酬。同时,发包人在收到第三方管理费补偿后,得到承包人的管理费,与承包人的劳动利益不平衡。因此,发包人因合同无效取得的违法所得,应当返还承包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08: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承包人无资质,发包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一、承包人无资质,发包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当发包人将工程发给无资质承包人时,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1.承包人雇佣工人受伤时,发包人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2.在个人承包违法用工的情况下,发包人也将承担连带责任,这一点由《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明确;3.承包人欠付工程款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发包人对实际施工人承担直接赔偿责任,但仅限于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实际中,许多发包人忽视承包人的资质要求,即便企业法务或律师提出提醒也常被忽视,这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风险。二、必要的劳务外包资质劳务外包时,承包单位必须具备的资质包括劳务承包资质、用工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这些通常要求承包单位通过行政主管机关的安全生产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2024-01-20
    400人看过
  • 工地死亡项目部包工头责任是否需要承担
    工地死亡项目部包工头责任是需要承担的,首先我们看看老板和死亡那个之间的关系:属于事实合同的劳务关系(雇佣合同也是劳务合同,享受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再次,看守工地意外死亡,得分很多种情况,很麻烦。说几点希望能帮到你。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地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则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建议你查看是否有以上几点之一,然后做个工伤鉴定,或者找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下面给你一个工伤赔偿的简单标准: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
    2023-02-15
    157人看过
  • 雇员出现工伤雇主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存在两个赔偿义务人:(1)雇主责任:雇主对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承担无过错的替代赔偿责任;(2)雇员连带赔偿责任:雇员因重大过错(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受雇的机动车驾驶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1)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应
    2023-04-21
    137人看过
  • 房东是否需要承担房屋漏水的连带责任
    1、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漏水房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因为房东对出租房屋负有维修义务,如果未在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的,承租人可以先行维修,但最终费用仍由房东承担。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一、收房时发现厨房漏水是否可以拒绝收房1、收房时发现厨房漏水的,显然房屋并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并存在质量问题,购房方当然可以拒绝收房。开发商交付给购房方的房屋,应是完整无缺的,必须符合购房合同约定的收房要求,更必须符合国家关于住房建设的相关质量要求。2、房屋质量是交付过程中
    2023-04-01
    94人看过
  • 非法转包是否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一、非法转包是否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非法转包是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既然是非法转包,就是未获得发包方同意的。自然是违法的。由于转包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者进行工程建设,以致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设市场混乱,所以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均作了禁止转包的规定。二、工程转包纠纷需要如何处理工程转包纠纷需要的处理是以下几点: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3.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三、工程转包与分包如何区分工程转包与分包的区分如下:1.主
    2023-06-12
    131人看过
  • 承包人与分包人能不能承担连带责任
    一、承包人与分包人能不能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
    2024-01-17
    403人看过
  • 雇主是否应该和雇员承担连带责任?
    雇主是否应该和雇员承担连带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工人自己过失受伤怎么赔偿工人自己过失受伤如何赔偿,这要根据工人与企业是何种关系而定。如果是雇佣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工人自己过失在实践中,如果工人自己过失明显,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适当减轻雇主的责任。如果是劳动关系,则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赔偿。二、雇用人身损害怎么赔偿?雇用人身损害赔偿:(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2)雇
    2023-03-29
    268人看过
  • 被执行人家属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强制执行没有钱,不会连累家人,配偶除外。夫妻双方拥有的财产,是共同财产,有承担对方的部分还款义务,家庭里的其他成员,没有还款义务。夫妻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推定为共同共有财产。被执行人家属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执行吗?死亡赔偿不能被执行的,除非是被执行人的家属自愿替被执行人给付原告的赔偿;否则法院是不能强制执行将被执行人家属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给会付原告。死亡赔偿金不属于被执行的财产,那么为了安抚家属突然失去亲人的伤痛,是肇事才对其直系亲属直接进行的经济补偿,不属于继承的继承;因此对于被执行家属所获得的赔偿金是不能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
    2023-07-17
    190人看过
  • 工程转包合同无效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
    要。建设工程因转包、违法分包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实际施工人可以要求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对工程欠款承担连带责任的。一、挂靠人可以同时起诉甲乙双方吗挂靠人同时起诉甲乙双方的规定是:这个问题应该先明确下甲乙双方在施工合同中是甲方作为发包方,乙方作为承包方,挂靠人就是借乙方资质进行实际施工的主体,在这种情况来进行讨论,我们认为这种情形下,挂靠人是可以同时起诉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理由如下。第一、因为乙方作为被挂靠人出借资质给挂靠人承诺发包人的工程,这种情形所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第二、挂靠人事实上也是工程的实际施工人,为此以实际施工人身份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为此解决由农民工组成的实际施工人在与其有合同关系的相对人,因下落不明、破产、资信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缺乏支付能力,实际施工
    2023-03-13
    434人看过
  • 发布虚假广告需承担连带责任的主体包括谁?
    虚假广告是对商品做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描述,一般消费者在被广告误导之后,可能因此遭受损失。按照法律上的规定,消费者因为虚假广告遭受损失的可以要求索赔,一般需要承担损失赔偿的可以包括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发布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失的,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找下面几种人赔偿:1、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2、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明就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需要为此依法承担连带责任。3、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还应该承担全部民事责任。4、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也会被要求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不过,要是广告的经
    2023-04-30
    497人看过
  • 承包商违法转包、分包需承担工资连带清偿责任吗
    是的。承包商违法转包,或发包企业,应当对实际施工人的雇工承担工资清偿连带责任。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四条中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对于此种用工主体责任,上海市高院《民事法律适用问答》(2011年第3期)中就明确了:“一般而言,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直接对外招用劳动者,劳动者一般不直接受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的管理和指挥,也不存在身份上的从属和依附关系,故建筑施工、矿山企业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因建筑施工、矿山企业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本身存在一定过错,故应由其与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2023-06-15
    138人看过
  • 连带债权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吗?
    连带之债的多数人一方,相互负有连带关系。首先,连带之责,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都负有向对方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因债务的一次性的全部履行,而消灭的债。其次,合同中的债权,是可以依法转让给第三方的。合同中的条款不变,变的只是债权人。债权转让连带义务和责任也一起转让,第三方也要依法承担连带责任。一、什么是连带债权、连带债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连带债务设立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的利益,每一个债务人对全部债务均负有履行义务,实际上相当于以全体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担保债务履行。连带债权的各债权人共享同一债权,但可以由某一债权人单独行使该债权,这种情况也要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特别约定。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2023-03-12
    187人看过
  • 连带责任承担的情形,连带责任承担后如何追偿
    连带责任承担的情形包括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合伙中的连带责任,因代理而承担的连带责任,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等,连带责任承担后权利人可以向部门或全部连带责任人追偿。一、连带责任承担的情形连带责任承担的情形: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2.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6.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7.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8.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二、连带责任承担后如何追偿连带责任承担后的追偿: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
    2023-07-18
    52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是否继承承担责任
    (一)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应该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责任。为了保护债务人的利益,特别是在合同中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情况下,单纯转让债权很可能造成债务人利益的损害,所以我国《民法典》在规定在债权转让中赋予债务人抗辩权和抵销权。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消。是指债务人可以其对原债权人的一切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受让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的抗辩事由,是指法律规定的,合同一方当事人用以主张对抗另一方当事人的免责事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可抗力是唯一的法定抗辩事由。2、合同订立后可以对抗原债权人的其他一切事由,例如,可撤销合同、原债权人的违约行为、原债权人的不当履行、原债权人对债务人免责的意思表示等均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抗辩。3、只要债务人对债权转让人有到期债权,此时债务人可以向债权受让人主张
    2023-03-16
    54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劳务派遣企业是否承担承担连带责任?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13
      1、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中,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在法律责任上是一样的,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也是用人单位,只是用工形式是将劳动者派遣至另一家用工单位进行工作,在工作期间劳动者受用工单位的管理,但是劳动者的工资、保险等都应当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如果发生争议,劳动者除可以申诉派遣单位外,还可以追加用工单位
    • 法院是否需主动追加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主体
      重庆在线咨询 2024-09-13
      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法院极少采取主动行动来追加负有连带责任的诉讼参与方。原告在提起诉讼时拥有完全的自由,可以自主选择其主张权利的被告。法院始终秉持着“无诉即无视为被裁判“的基本原则,在大多数情况下仅会依据原告的起诉状来确定诉讼的主要参与方。 在特定的情形之下,法院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决定是否追加那些负有连带责任的诉讼参与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确保案件事实的全面调查与准确认定,以及
    • 连带责任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分类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18
      法律明确规定的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 (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二)合伙的连带责任; (三)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四)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五)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六)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 (七)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 (八)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
    • 侵权人能否要求连带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20
      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 房东是否需要承担房屋漏水的连带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4-09-18
      1、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漏水房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因为房东对出租房屋负有维修义务,如果未在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的,承租人可以先行维修,但最终费用仍由房东承担。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