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是否有权起诉业主委员会不作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7:33:55 51 人看过

去年11月,某小区建成后,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已在当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并制订了业主大会章程,章程规定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业主委员会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业主大会等。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一直未按章程规定正常运转,从未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今年2月,部分业主因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不满,多次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按章程规定召开业主大会商讨对策,但业主委员会不予理睬,部分业主遂状告业主委员会要求其履行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的职责。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业主委员会不履行章程规定的职责时,业主是否可以起诉业主委员会?有意见认为,业主不可以直接起诉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的自治性管理机构,业主与业主委员会的纠纷是其内部问题,而且,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受理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本案业主委员会并未侵犯业主的人身权或财产权,因此,法院不应也不宜受理。笔者对此存有不同看法,认为法院应当受理。

理由如下:

其一、受理本案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法院受案范围。

国务院2003年6月8日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但作为单个或多个独立于业主大会的个体,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并无上下隶属的关系,仍属于平等主体关系。《条例》第15条赋予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可见,业主委员会具备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应属民事诉讼法第49条的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同时,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行使权利,而业主的权利源于其对物业的财产所有权,业主委员会拒不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章程,必然直接或间接损害或影响业主的财产权。在此意义上讲,业主因业主委员会不履行职责而提起的诉讼,仍然属于平等主体间基于财产提起的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院受理范围。

其二、受理本案体现了新的诉权理念。

近年在我国兴起并逐渐实践的诉讼利益学说,提出只要有诉讼利益就有请求司法救济的权利的观念,认为只要当事人请求法院裁判的要求具有必要性和正当性,法院即应当依法受理。笔者对该观点深表赞同。《条例》第13条规定:业主大会定期会议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第15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等职责。可见,按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召集业主大会是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法规规定的业主委员会的法定职责。本案中业主委员会不履行法定和章程规定的职责,业主在使用内部程序仍无法解决问题时,其提起诉讼显然具有必要性、正当性和合法性的基础,法院应当受理。

其三,民法的功能在于解决纠纷。

在国家大力培育、发展房地产市场的过程中,住宅小区和商厦的规模已十分庞大,而由于法律的滞后、操作的不规范等原因,使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者、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矛盾日渐增多,该类型的纠纷已成为较为普遍的社会问题。而民法的目的之一在于解决纠纷。业主与业主委员会的纠纷虽属其内部治理结构中的问题,但业主已无法通过个人力量来救济自己的权利,若法院以不属于受理范围为由拒绝以司法权介入施以救济,业主们的权利将得不到保护,大量的社会纠纷亦无法解决,不利于法律功能的发挥。

其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是民事诉讼法的任务。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的任务之一就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条例》第6条规定,业主享有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的权利。由于小区业主往往人数众多、一盘散沙,在业主委员会拒不按照《条例》和章程规定召开定期会议时,业主们无法行使投票等权利,也很难自己召集到必要的会议投票权数召开会议,在此情况下,业主基于其合法权利受到侵犯的事实提起诉讼,法院应该受理。

其五,业主的诉讼与股东诉讼具有相似性。

从《条例》的规定看,业主与业主委员会的关系与股份公司股东与董事会的关系十分相近。业主类似于股份公司的股东,业主委员会类似于董事会,而业主大会则类似于股东大会。业主们完全可以参照公司法规定的股份公司的运作方式去运作,业主委员会可以参照公司法董事会产生的程序产生和运作。而在公司法上,股东诉讼制度虽无法律明文规定,但在理论上已得到充分的探讨和发展,司法界亦给予了支持和肯定。那么,具有相似性质的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诉讼,也并没有不可解决的法律障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3日 03: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委员会相关文章
  • 业主委员会不作为怎么办
    ①凭证据材料向属地街道、社区、房管反映,要求督促监督履职;②根据自己小区议事规则发动罢免,要求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罢免业委会成员(一般是20%业主提议即可启动);一、怎么申请更换物业(一)提出申请如果你所居住的小区,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那么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填报《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业主委员会。(二)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三)开展筹备工作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四)进行信息公示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2023-03-28
    448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起诉物业需要业主授权吗
    一、业主委员会起诉物业需要业主授权吗需要授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委员会属于非法人组织,作为业主大会的常设性执行机构,如果业主大会没有授权业主委员会行使诉讼权利,则业主委员会不具有原告主体资格,不享有诉讼权利能力。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
    2023-04-17
    67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作为诉讼主体的确定标准
    (一)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标准业主委员会是在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由住宅小区或商厦的房产产权人和由产权人授权或与其有管理权约定的使用人选举的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护产权人和使用人合法权益的组织,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的自治性机构,须依法成立,才能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业主委员会应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其组成人员不得在物业管理公司中兼职。业主大会应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人数众多的,应当按比例推选业主代表,组成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业主过半数或者全体业主代表过半数通过。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一定期间内,应按《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到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未经登记确认或未经业主授权,他人以业主的名义将业主委员会予以登记的,视为业主委员会尚未依法成立。(二)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的
    2023-03-02
    293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是否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一、业主委员会是否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可以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也就是说,如果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业主完全可将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作为被告诉至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即业主委员会可以作为被告身份被提起诉讼。二、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三、业主委员需要履行的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方案、选聘实施人以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议案,提交业
    2023-06-08
    90人看过
  • 欠物业费的业主是否能够成为业主委员会成员
    欠物业费还有资格被选为业主委员会委员。业委会成员选出后,需要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一、首次业主委员会成立有哪些条件首次业业主委员会成立有以下条件:1、入住率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百分之三十;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二、物业违法可以去哪个部门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1、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这个
    2023-06-25
    290人看过
  • 作为业主委员会成员有哪些条件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业主委员会成员是否该有报酬业主委员会成员是该有补助或补贴的,但不享有工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共同决定成立或者由业主大会决定成立的团体,受业主委托决定和执行共同管理中的一些事务。业主委员会成员一般可分为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和聘任的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如秘书等。业主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不是一个职业,因此不享有薪金待遇。但是,业主委员会委员为业主共同管理事务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甚至付出一些费用如通讯费等,因此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或者补助或者补贴。根据《业主大会规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具体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业主大会和业
    2023-07-28
    140人看过
  • 是否有业主委员会执照?
    业主委员没有执照。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不是从事经营的单位,是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但是要到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有哪些职责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履行下列职责:1、召开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及时了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4、监督管理规定的实施;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业主委员会是业主选举产生的维护业主利益的组织。《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
    2023-07-10
    166人看过
  • 业主拖欠物业费是否可以当选为业主委员会成员
    拖欠物业费的业主不可以当选为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必须是本小区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6、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7、符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中规定的其他参选条件。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拖欠物业费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
    2023-07-22
    197人看过
  • 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什么条件,业主委员会能代表业主起诉吗?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什么条件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条件如下: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2.能够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3.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能够较好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4.品行端正无劣迹;5.热心公益事业。二、业主委员会能代表业主起诉吗?业主委员会能代表业主起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该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无关的活动。因此,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的社团组织,其职责是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由于物业管理活动纠纷而形成的诉讼中,业主委员会是适格的主体。当然,业主委员会在行使此项权利时,必须是基于业主大会的授权。三、业主委员会成员有多少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3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
    2022-06-26
    397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对于业主权益的维护有何作用?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1、入住率达到50%以上;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是由发展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要是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第一位业主入伙之日起满2年的,发展商或其委托单位就应当及时告知该区住宅主管部门,6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而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则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与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有些小区是分期开发,如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经过已入住半数业主的申请,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而临时业主委员会则
    2023-07-18
    319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起诉拖欠物业费
    业主如果一年以上的时间,不交物业费,物业就可以起诉了。物业应该及时向业主催缴物业费,如果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那么就可以去法院起诉。关于催缴物业费。按时缴纳物业费是每位业主的义务,也是物业公司维持日常运营的基本保障。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不让用电梯吗不交物业费物业无权不让用电梯。物业公司以不交物业费为由关停电梯,限制业主乘坐电梯,甚至连已交费业主也不能使用电梯,严重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可以通过业委会与物业协调,也可以向房产局物业管理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消协维权。物业费的问题可以通过诉讼等合法手段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3-07-10
    293人看过
  • 不是小区业主是否可以当业委会委员
    不可以。小区业委会主任不可以由非本小区业主担任。非本小区业主是没有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与被选举权的。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小区业主委员会可否做被告目前我国法律无明确规定,但业主大会符合《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其他组织”的要求,即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有一定的财产且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其具有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一般可以选择委员会代表人参加诉讼。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对外代表业主进行民事活动、与他人发生民事争议的,可以作为被告参加诉讼,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全体业主承担。是否提起诉讼或应诉,是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还是新筹费用支付诉讼费用,应当都得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
    2023-07-23
    269人看过
  • 业主是否有权参加业委会会议?
    业主可以旁听业委会会议。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业主有权利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业委会可有经费但需业主同意高先生问:我们小区要成立业委会,在填写表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选票时,我看到规则里写着允许业委会有活动经费。请问这合法吗?律师解答:只要小区里过半的业主同意就可以。如果有业主认为不必要,可以反对,这是每位业主的权利。但是,任何一个组织如果没有活动经费将很难把工作做好。我们可以要求业主委员会在活动经费的使用上,各种费用支出明细化,可以要求经费收支账目每月或每季度在物业区域内公布一次,业主充分监督就行了。《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2023-07-10
    99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可否是合同主体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3年,可连选连任。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其中第(二)项规定,业主委员为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由此可见,业主委员会不是物业服务合同主体,而是受托人,因而不具有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资格。物业服务合同当事人是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主委员会权利义务是什么?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权利为:(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
    2023-07-24
    291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的执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组织,代表业主的利益,行使合法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业主委员会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和谐与稳定。 业主委员会需要遵守相... 更多>

    #业主委员会
    相关咨询
    • 业主委员会不作为,业主能起诉业主委员会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14
      业主委员会不作为,业主不能起诉业主委员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但可以召开业主大会,直接罢免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 业主委员会作为被告,是否需要业主大会授权进行诉讼?
      天津在线咨询 2024-11-20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选聘和解除物业服务企业的合同需经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应当以客观的态度看待其作为非法人实体的性质。同时,应理解当业主大会未赋予其诉讼权时,该委员会将无法作为原告参与诉讼程序,也无法享有诉权。
    • 业主委员会是否有权召开业主大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9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79号)第十三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对罢免业主委员会主任的事由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作为居民委员会、房产办事处或街道办事处,应当对业主委员会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监督,协调好小区业主关系,从
    • 未经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委员会是否有权提起诉讼?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
      无权。业主委员会仅仅是业主团体的代表机关和执行机关,其职责范围一般局限于执行业主团体的决议。凡是依法应当由业主大会决议的事项,经决议之前,业主委员会不得直接处置。如果业主委员会未经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议就直接提起诉讼,该行为超越了业主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为非法行为。为了防止业主委员会超越范围非法行使权力,法院在受理业主委员会提起的诉讼之时,应当审查是否有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同意提起诉讼的决议,
    • 业主是否具有被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28
      1、有资格。业主是否具有被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最主要的前提就是看他是否具有业主的身份。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是按照业主大会法定多数业主的意愿选举出来的,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欠费问题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纠纷,属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民事合同纠纷问题,与业主是否有资格被选为业主委员会委员无关。欠费业主也是业主,有资格参加选举。 2、《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