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司法鉴定的相关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8 01:40:13 372 人看过

工伤司法鉴定的等级认定标准主要涉及面部毁容、全身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关节功能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等内容。根据不同等级的工伤鉴定标准,可以对工伤者的伤残程度进行评估和认定。

工伤司法鉴定的等级认定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面部需出现重度毁容,且同时满足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的情况;全身需出现重度瘢痕形成,且占体表面积90%以上,并伴随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以及双下肢高位缺失或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情况。

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三、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等等。

工 伤 鉴 定 标 准

工伤护理等级鉴定标准以及工伤尾椎鉴定标准是针对工伤职工在不同程度伤残情况下所应得到的护理和生活方面的赔偿标准。其中,工伤护理等级鉴定标准包括五个生活自理范围以及生活护理分三级,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鉴定结果作出相应的护理依赖等级判定。而工伤尾椎鉴定标准则是针对骨折等致残情况,确定残疾的赔偿金、护理费用等,具体数额则需根据责任情况、伤残程度、保险等因素来确定。若对工伤赔偿问题有疑问,可以咨询保险公司或相关律师,以维护自身权益。

工伤等级鉴定标准以及护理等级鉴定标准是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重要依据。等级认定标准详细描述了不同程度伤残情况下应得到的护理和生活方面的赔偿标准。了解这些标准有助于工伤职工及其家属维护自身权益。如有疑问,可以咨询保险公司或相关律师。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7日 04: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相关文章
  • 工伤鉴定、劳动鉴定与伤残鉴定相关法律知识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伤残等级鉴定也称工伤评残,是劳动鉴定委员会在劳动能力鉴定技术小组认为工伤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需要
    2023-06-04
    364人看过
  • 根据相关法律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工伤赔偿最新标准(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住院期间。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三)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四)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五)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
    2023-05-22
    343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与鉴定费用相关法律
    工伤鉴定费的法律依据包括《工伤保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职工违反企业内部规定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和《劳动法》。工伤鉴定费的法律依据包括以下四部法规和规定:1.《工伤保险条例》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3.《关于职工违反企业内部规定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4.《劳动法》 工 伤 鉴 定 费 由 谁 承 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三条,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需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
    2023-09-05
    424人看过
  • 工伤鉴定后申请伤残鉴定的相关问题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伤残鉴定后可以再次申请伤残鉴定,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辞职后还能工伤鉴定吗工伤认定有效期是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在一年内劳动者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领取到工伤认定后,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辞职后工伤鉴定还有用,可以根据鉴定结果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待遇。如果在职时缴纳了工伤保险的,那么,由社保局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按照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如果,在职时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那么,所有费用按照伤残等级全部由用
    2023-07-06
    473人看过
  • 长治工伤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鉴定申请书》→鉴定办事机构收到《鉴定申请书》后出具《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协商鉴定缴费事宜→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鉴定受理通知书》→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出具《诊断鉴定书》→当事人领取《诊断鉴定书》。一、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程序
    2023-02-16
    52人看过
  • 工伤鉴定是多久鉴定完成,相关规定有哪些
    出现工伤后,完成工伤鉴定我们即可根据当地的工伤赔偿标准获得相关的赔偿,但是工伤鉴定所需要的时间是很多人都不了解的,不了解时间的话许多人就会非常着急,害怕错过工伤的赔偿时间。其实在这方面国家是有相关规定的,那具体来说工伤鉴定是多久鉴定才能够完成呢?相关条款是怎样的呢?工伤鉴定多长时间才能做完?交了申请,等劳动管理部门通知后,受伤的劳动者就要去指定的地方做劳动能力鉴定。做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十日。费用可以自己先支付,以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般来说都是15天到60天左右,当然,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
    2023-06-25
    264人看过
  • 工伤鉴定时间要多久?工伤鉴定的相关法律有哪些?
    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的时间应当是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或者是已经痊愈。工伤认定申请应由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2023-06-10
    361人看过
  • 人体损伤残能否做出工伤鉴定,相关法律规定
    一、人体损伤残能否做出工伤鉴定人体伤残如果是属于工作原因造成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是其他原因造成的,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
    2024-01-17
    457人看过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必要工伤鉴定吗
    认定工伤后不一定要做伤残鉴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则可以不用做鉴定,前提是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则最终还是需要经过伤残鉴定的环节,出具是否构成伤残等级的证明文件才算数。一、工伤认定的标准有哪些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劳动者获得工伤赔偿之前,首先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的等级来获得相应的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
    2023-02-12
    111人看过
  • 轻微伤的鉴定条件与相关规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轻微伤包括:手擦伤面积10.0cm2以上或者挫伤面积6.0cm2以上。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外伤致指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开滦职业病鉴定条件有哪些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本办法的
    2023-08-16
    411人看过
  • 关于工程司法鉴定相关问题的咨询
    在建设工程司法审判或仲裁中,由于工程司法鉴定专业技术性较强,在对工程质量、结算、工期及其他方面产生争议时,法院或仲裁庭通常决定将争议交由工程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此作为判决或裁决的重要依据。委托的鉴定单位必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工程价款鉴定,乙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只能从事送审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价款鉴定。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对涉及诉讼活动的建筑工程质量、材料和安全等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专业性问题进行鉴定与判定,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不仅为法院审判相关工程质量纠纷类案件提供了专业的技术支持,同时也担当了面向社会服务的鉴定责任。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轻则引发纠纷和矛盾,重则会影响人身安全,成为影响社会和谐
    2023-08-08
    368人看过
  • 工伤鉴定费相关科目
    一、工伤鉴定费相关科目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按每例收取200元劳动鉴定费。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职工的鉴定费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因病、非因工负伤办理退休退职职工的鉴定费,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费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否则,由申请方负担鉴定费。对鉴定不服申请复鉴的,复鉴改变原鉴定结论的,由原鉴定方支付鉴定费,复鉴不改变原鉴定结论的由申请方支付鉴定费。二、怎么办理工伤鉴定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
    2023-06-04
    204人看过
  • 确定工伤误工日期的相关法规
    一、确定工伤误工日期的相关法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伤者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虽然法律规定误工费一般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但实践中,有的法院按出院记录上记载的休息截止时间计算误工时间。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1.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2.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二、误工费包含项目有哪些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
    2023-11-29
    199人看过
  • 根据相关规定骨折是几级工伤鉴定?
    一、根据相关规定骨折是几级工伤鉴定?1、手腕骨折按工伤评级,为十级伤残的。2、《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程序如下:申请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
    2023-04-28
    46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能力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生活自理障碍依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条件进行划分,五项均需护理的,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的,定为生活大部分不能自... 更多>

    • 司法鉴定相关法条规定的鉴定原则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14
      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
    • 工伤劳动能力司法鉴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工伤鉴定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1
      工伤劳动能力司法鉴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即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鉴定机构有国家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初次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再次鉴定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当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其它鉴定机构,包括司法鉴定机构不具有鉴定资格,所作结论不具有法律效力。国务院《工
    • 有关伤残鉴定分工伤鉴定司法鉴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5
      需首先向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工伤,其次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直接去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的话也可以,但是走的是侵权赔偿的方式,就不是工伤了
    • 司法警察工伤鉴定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2
      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
    • 工伤鉴定申请期限及已认定工伤的相关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4-11-10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若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