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诊医院承担多少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9 14:51:51 362 人看过

一、漏诊医院承担多少责任

1、漏诊医院承担多少责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如果医疗事故完全是由医院的漏诊导致的,则医院应当承担完全责任;

(2)如果医疗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医院的漏诊导致的,那么医院则承担主要责任;

(3)如果医院的漏诊行为情节轻微的,那么医院一般承担次要责任或者轻微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二、医疗事故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1、协商解决。患者及家属可以向医院提出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和处理。在事实清楚、责任分明的基础上,您可以与医院进行协商。实践中绝大部分医疗纠纷是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的,它可以为病员和家属节省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

2、技术鉴定。医患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可以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可以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还可以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鉴定结论出具后,医患双方可再次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

3、重新鉴定、诉讼。患者对当地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当然患者也可以不经鉴定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B超有漏诊医院不服判

怀孕4个月后为确保胎儿健康发育,梁某先后3次在某医院进行超声产前检查,B超提示均为胎儿正常,当生下畸形婴儿后,梁某夫妻俩痛苦万分,为讨说法,梁某夫妇将医院告上法庭。近日,经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双方调解,由医院赔偿梁某夫妇精神抚慰金共计4.5万元。

梁某怀孕后,先后3次到医院做产前检查。其中,2012年3月B超检查提示是单活胎中孕;同年5月B超检查提示是单胎中孕,胎儿脐带绕颈一周;同年6月B超提示单活晚期妊娠,在检查所见中显示,部分四肢远端因方位关系显示不清。同年7月,梁某在另外一家医院又做了B超检查,提示胎儿部分器官不能完全显示,不能排除胎儿有畸形。

2012年8月,梁某产下一活女婴,新生婴儿左马蹄内翻足肢体畸形。为此,梁某夫妻向法院起诉,认为医院在妊娠中期未诊断出胎儿肢体畸形,存在过错,索赔精神抚慰金6万元。

法院审理过程中,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结论认为,医院对梁某三次B超检查未发现胎儿畸形,存在过错。

法院审理认为,梁某在妊娠中期作产前超声检查,其愿望是要求确保胎儿健康发育;医院对梁某在妊娠中期的三次B超检查中,均漏诊胎儿左马蹄内翻足肢体畸形,致使梁某未及时终止妊娠,畸形婴儿降生,医院应对梁某夫妇的精神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令医院赔偿梁某夫妇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宣判后,医院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双方达成了上述调解协议。

来源:法制日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8: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医院漏诊应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漏诊等医疗过错行为没有对患者造成损害,即患者的损害不是医疗过错行为造成的,而是由于患者疾病本身导致的必然结果,或者其他非医疗过错行为的因素造成的,医院没有违反正常的医疗护理常规规范,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换句话说,只有漏诊的医疗过错行为成为患者损害后果的原因,又经过医学会组织的鉴定认为构成的,才属于医疗事故,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比如若患者病情演变所致,与被告的漏诊无直接的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就不具备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即使存在过失行为,但只要此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就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一、什么是医疗事故主要责任赔偿标准“责任程度”即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比重,也是医疗过失行为与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法律因果关系,它是条例中确定医疗事故赔偿金额应考虑的三个因素之一。医疗活动是一种非常复杂的过程,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因果关系既有一因一果的简单情形,也有一因多果、多
    2023-03-07
    184人看过
  • 医院漏诊应当承担责任吗?
    一、医院漏诊应当承担责任吗因医院漏诊给患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当患者在医院检查治疗时,患者和医院之间已经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院应当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检查及治疗,如果医院在诊治过程中没有对患者进行全面检查,导致患者严重疾病被漏诊,因错过最佳治疗期而恶化,即使医院漏诊的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患者仍可追究医院的违约责任,即对与漏诊有关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相关法律可参考: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二、误诊漏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院误诊漏诊是否为医疗事故,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才能确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
    2023-05-06
    248人看过
  • 医院漏诊应承担哪些责任
    医院漏诊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后,产生民事纠纷的,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医疗纠纷谁的权利卫生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有医疗纠纷处理权限。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医疗过错怎么起诉医疗过错的起诉流程:1、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2、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医院的就诊记录(病历、发票、病情证明、诊断报告、手术记录等);3、准备好资料以及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
    2023-04-11
    465人看过
  • 医院漏诊要承担哪些责任
    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生对患者的复合伤重视不够,手术后会诊以及观察病情不认真,漏诊了重要病情,致使患者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而死亡。昨日,林州市人民法院判决医院承担主要责任,赔偿原告3.3万元。今年3月26日,原告张某的父亲张银栓在工地因意外事故坠落受伤,入住林州某医院骨科抢救治疗。医院对张银栓诊断为:椎体爆裂骨折、多处软组织伤、腹部损伤待查。29日,医院对张银栓进行了治疗。医院漏诊了患者张银栓“小肠破裂”的复合伤,4月4日,在患者家属强烈要求下医院同意转院治疗,张银栓遂被转入安阳市人民医院,经诊断为“小肠破裂并中毒性休克”。由于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张银栓经抢救无效于6月6日死亡。7月12日,安阳市医学会作出鉴定认为,医方对患者的复合伤重视不够,术后普外会诊以及观察病情不认真,造成严重漏诊,延误对患者的最佳治疗时机,患者死亡与医方的漏诊、误治存在因果关系。本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法院认为,医
    2023-06-05
    234人看过
  • 医院误诊,院方承担多少责任
    广东省茂名市一女子因病在茂名市人民医院做了手术,病理检查显示她是癌症,于是在这家医院接受化疗;同样的病理送到省立医院检查,没有发现癌症。她去了省城其他医院治疗,确定自己没得癌症。女子转回茂名市人民医院,认为医院的误诊给她造成了损失和痛苦,医学鉴定专家表示最多承担40%。医疗纠纷适用什么归责原则?对于医疗损害纠纷来说适用的是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在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时,医疗机构才承担赔偿责任。除存在过错外,根据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所以,如果经鉴定医院方存在过错的话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
    2023-05-07
    474人看过
  • 医生误诊漏诊医院要承担哪些责任
    一、医生误诊漏诊医院要承担什么责任漏诊是医疗过错行为的一种。从我国有关医疗事故的法律规定来看,医疗过错是指医院违反正常的医疗护理常规规范,对患者造成不应有损害的一种行为。医疗事故需要损害后果的出现,且这种损害后果要和医院的过错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漏诊等医疗过错行为没有对患者造成损害,即患者的损害不是医疗过错行为造成的,而是由于患者疾病本身导致的必然结果,或者其他非医疗过错行为的因素造成的,医院没有违反正常的医疗护理常规规范,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换句话说,只有漏诊的医疗过错行为成为患者损害后果的原因,又经过医学会组织的鉴定认为构成的,才属于医疗事故。比如若患者病情演变所致,与被告的漏诊无直接的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就不具备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即使存在过失行为,但只要此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就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对于漏诊中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过错损害,受害人还是有可能根据我国
    2023-03-03
    30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医院漏诊承担责任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27
      1、要承担责任。医院漏诊的,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应当是存在医疗过错的,可以要求医院承担违约责任。 2、《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医院漏诊的,对当事人没有进行任何治疗,应当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漏诊是因医院的疏忽造成的,应当存在医疗过错,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违约情况,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医院漏诊漏诊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0
      1、若医院有漏诊的情形,则其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后,产生民事纠纷的,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 医院漏诊要承担责任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1
      因医院漏诊给患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当患者在医院检查治疗时,患者和医院之间已经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院应当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检查及治疗,如果医院在诊治过程中没有对患者进行全面检查,导致患者严重疾病被漏诊,因错过最佳治疗期而恶化,即使医院漏诊的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患者仍可追究医院的违约责任,即对与漏诊有关的损失
    • 医院漏诊应承担哪些责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22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医院漏诊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后,产生民事纠纷的,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医院漏诊该承担什么责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9
      1、从您的叙述上判断应该说医院存在误诊或漏诊。 2、医院有错误并不等于有责任。 1)有可能在县医院住院时没有表现出脑炎的症状。 2)医院(包括医生)的水平有高有低,三级医院普遍要比一级、二级水平高。因此,在低级别的医院没有诊断出来或不能治疗而到了高级别医院或专科医院明确诊断或治好的情况也很普遍。 3、确定医院的责任,关键是看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临床诊疗常规的地方(关于诊疗常规,一般的医生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