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侵权行为中危险行为的具体表现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9 21:20:10 95 人看过

共同侵权行为中的危险行为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首先,共同危险行为的实施主体必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其次,加害人的行为必须在一个相对明确的范围内;第三,共同危险行为需具有导致他人权益受损的危险性,并造成了实际损害;最后,共同危险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导致损害后果的原因。

共同侵权行为中的危险行为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首先,共同危险行为的实施主体必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其次,加害人的行为必须在一个相对明确的范围内;第三,共同危险行为需具有导致他人权益受损的危险性,并造成了实际损害;最后,共同危险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导致损害后果的原因。

共 同 侵 权 行 为 中 危 险 行 为 的 认 定

共同危险行为和一般共同侵权行为在构成要件、损害结果与行为的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和归责原则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共同危险行为中,加害人是个别人,且无法确定,而共同侵权行为中加害人是确定的,损害后果是共同造成的,行为人即加害人。在损害结果与行为的因果关系上,共同危险行为中,只有个别人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而共同侵权行为中,行为人与损害结果都有直接因果关系。在举证责任上,共同危险行为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而共同侵权行为诉讼则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承担举证责任。在归责原则上,共同危险行为案件采用过错推定原则,而共同侵权案件采用过错原则。因此,共同危险行为和一般共同侵权行为在行为人、损害结果与行为的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和归责原则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共同侵权行为中的危险行为有四个方面,包括实施主体必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加害人的行为必须在一个相对明确的范围内,共同危险行为需具有导致他人权益受损的危险性并造成了实际损害,以及共同危险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导致损害后果的原因。与一般共同侵权行为相比,共同危险行为中加害人是个别人且无法确定,而共同侵权行为中加害人是自己的,损害后果是共同造成的,行为人是加害人。在损害结果与行为的因果关系上,共同危险行为中只有个别人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而共同侵权行为中行为人与损害结果都有直接因果关系。在举证责任上,共同危险行为的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而共同侵权案件则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承担举证责任。在归责原则上,共同危险行为的采用过错推定原则,而共同侵权案件采用过错原则。因此,共同危险行为和一般共同侵权行为在行为人、损害结果与行为的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和归责原则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23: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侵权行为相关文章
  • 绑架罪具体有哪些行为表现
    一、绑架罪具体有哪些行为表现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现实中常见的犯罪形式多为犯罪分子绑架他人实施控制后,向其近亲属索要财物的行为。2、基于财物以外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如犯罪分子抢劫作案后,劫持人质,要求公安让其离开犯罪现场的行为。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行为。主观表现为故意绑架他人作人质,威胁、要挟达到犯罪目的,这种犯罪目的,即是指向勒索财物,也有政治目的、个人目的或恐怖活动等目的,而如果以财物为目的的,必须是勒索财物的行为,也即强行索要财物的行为。其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
    2024-02-04
    446人看过
  • 共同侵权行为的具体内容
    1、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就是典型的共同侵权行为,即数人基于主观上的关连共同而侵害他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这种共同侵权行为的共同加害人包括实际行为人、教唆行为人和帮助行为人。2、客观关连共同的共同侵权行为。对于客观关连共同的共同侵权行为,视为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既没有共同故意又没有共同过失,实施的行为直接结合,造成同一个损害结果的侵权行为。这里所谓的行为直接结合,实际上就是客观的关连共同。3、共同危害行为。共同危害行为就是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权利危险的行为,并且已造成损害结果,但不能判明其中谁是加害人。对此,本文专门设立一个题目进行讨论。4、团伙成员。团伙组织的成员的集合行为,是指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如果没有团伙的集合行为则可以避免造成损害的结果发生,如果该集合行为可以归责于该团伙,则该团伙的成员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一、民法典对共同侵权制
    2023-02-04
    84人看过
  • 共同侵权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
    关于共同危险行为,有学者将其定义为: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二人及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权利的危险行为,对造成的损害结果不能判明谁是加害人的情况。共同危险行为的特征在于:一是各侵权人均实施了共同危险行为,各侵权人的行为是独立的,而非共同构成一个整体的侵权行为。二是各侵权人均实施了行为,但致受害人损害的行为是哪个侵权人所为难以确定。学界普遍认为,在共同危险行为情况下,由于每个人的行为都有造成损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但又不确知加害人是谁,为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各加害人均应对受害人负连带责任。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则是易与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混淆的一个概念。它是指数个行为人事先并无共同的意思联络,而致同一受害人损害。其特征在于:一是须有两个以上的侵权行为人存在;二是数个行为人之间无意思联络;三是各行为共同造成受害人损害,缺少任何一个行为都不致产生损害。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的责任承担,由于尚未有法律规
    2023-02-04
    403人看过
  • 立功表现具体指哪些行为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4)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5)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重大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
    2023-05-01
    296人看过
  • 共同侵权与共同危险行为区别
    共同危险行为与一般共同侵权行为的区别为:第一,在该两种行为的构成要件上来说,主要区别为:1、对于损害的发生,共同危险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共同过错;共同侵权行为人则具有共同过错或过失。2、共同危险行为中,加害人是个别人,且既法确定;共同侵权行为中加害人是确定的,损害后果是共同造成的,行为人即加害人,尽管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不尽相同。第二,在损害结果与行为的因果关系上二者区别:共同危险行为中,只有个别人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共同侵权行为中,行为人与损害结果都有直接因果关系。第三,在举证责任上,二者亦有区别:共同危险行为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第四,在归责原则上二者有所不同:共同危险行为案件采用过错推定原则;而共同侵权案件采用过错原则。一、《民事诉讼法》买卖合同的举证责任是什么?《民事诉讼法》买卖合同的举证责任是由原告举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具体来说,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
    2023-02-04
    397人看过
  • 校园欺凌行为有哪些具体表现
    校园欺凌的具体表现:(一)肢体欺凌。推撞、拳打脚踢以及抢夺财物等,是容易察觉欺凌形式。(二)言语欺凌。当众嘲笑、辱骂以及替别人取侮辱性绰号等,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三)社交欺凌。孤立、杯葛以及令其身边没有朋友等,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四)网络欺凌。在网络发表对受害者不利的网络言论、曝光隐私以及对受害者的照片进行恶搞等,是容易察觉欺凌形式。《治安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校园暴力怎么判刑故意造成对方伤害的行为,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主要看伤害的程度,如果是轻微伤的,那么,不构成犯罪;如果是轻伤的,被
    2023-03-03
    484人看过
  • 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具体行为表现
    1、经营者不依法标明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主要指经营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没有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制度。2、经营者对消费者的询问置之不理或者不作明确答复。不同的消费个体,往往对有关商品或服务有不同的疑惑,对此特定的答复信息可能构成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决定性条件。碰到有消费者不明白商品或者服务中的说明,请经营者予以解释、说明或者示范时,有的经营者对此冷嘲热讽,有的置之不理,甚至说一些有伤消费者人格尊严的话。3、消费过程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过程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这种欺诈行为在实践中较为常见。根据国家工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2)采取虚假或者
    2023-03-17
    353人看过
  • 什么是专利侵权行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表现为哪些?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或假冒他人专利的侵权行为。(1)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为生产经营的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2)假冒他人专利与冒充专利。即违背专利权人的意志,以欺骗他人获取高额利润为目的,通过广告宣传或者其他方法,将自己的非专利产品谎称是利用专利技术制造的产品。一、专利侵权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一)行政责任。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二)民事责任。(1)停止侵权,是指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根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2)赔偿损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
    2023-05-07
    383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哪些行为具有侵权行为
    民事诉讼中的侵权行为有这些:1、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2、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3、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4、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5、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一、正当防卫行为满足条件是什么正当防卫行为满足以下几点:1、针对正在进行的非法侵权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行为;2、是对不法侵害人进行正当防卫;3、不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4、如果这种正当防卫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导致非法侵权人死亡,可以认定为事故,不承担刑事责任;5、对于正在犯罪、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非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过度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二、侵犯和侵害的区别1.行为性质不同。侵权行为具有民事违法性,而犯罪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2.行为侵害客体的范围不同。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要比侵权行为侵害的客体更广泛,不仅包括后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还包括其他一些受我国法律保
    2023-06-29
    466人看过
  • 民法典侵权行为客体有哪些,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一、民法典侵权行为客体有哪些侵权行为的客体是民事主体合法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1.主体的复数性。共同侵权行为区别于单独侵权行为的首要特征是其主体构成上的复数性。复数性,是指共同侵权行为的加害人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而单独侵权行为的加害人为一人。2.过错的共同性。共同性,是指特殊侵权行为的加害人主观上存在共同过错,即加害人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3.结果的同一性。同一性,是指数个加害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损害后果。换言之,数个加害人的侵
    2024-01-12
    308人看过
  • 财产权的侵犯可能表现为哪些行为
    一、财产权的侵犯可能表现为哪些行为侵犯财产权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1.盗窃:出于非法目的,擅自占有他人的财产。2.抢劫:在使用暴力或者其他行为胁迫他人将其财产交出。3.诈骗:采用欺骗手段,骗取他人的财产或者财产性利益。4.侵占:将已经占有的他人财产据为己有。5.侵害知识产权:包括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的行为。6.竞业限制: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对他人的财产权造成侵害。7.剽窃:未经允许抄袭或复制其他人的作品或创意。8.挪用公款: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将公款转移到自己的账户上或者用于非法用途。二、财产侵权的构成要件有什么?1.行为违法所谓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2.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损害事实,是指一定的行为或事件导致的人身或财产的不当利益。这种不当利益是指
    2023-06-27
    65人看过
  • 侵害配偶权有哪些具体的侵权行为
    实施重婚行为侵害配偶权。重婚行为,是有配偶者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结婚的行为,是严重的侵害配偶权行为。其中的结婚,即包括法律婚,也包括事实婚。这种行为,在刑法上构成刑事犯罪,在民法上应当构成侵害配偶权的侵权行为,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应当追究民事责任,责令加害人承担精神损害偿责任,补偿受害人的精神损害。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侵害配偶权。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在一起共同生活,在一起起居、餐饮,进行性行为,并且持续一定的时间。因为仅仅有一二次在一起短暂的起居、性生活,仅仅是通奸的行为,不能叫做同居。同时,配偶应当因此而引起离婚,或者主要因此而引起离婚。实施家庭暴力侵害配偶权。实施家庭暴力,侵害的对象不仅仅是配偶的权利,还包括侵害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权利。对配偶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可能造成伤害,也可能没有造成伤害。侵害的客体也不单纯是配偶权,同时侵害的还有健康权或者
    2023-06-13
    171人看过
  • 表决权具体体现为哪些权利?
    表决权的具体内容:1、对公司的对外投资的决议;2、对外担保的决议;3、特别决议和一般决议。表决权就是股东表决权,又称股东议决权,是指股东基于股东地位享有的,就股东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做出一定意思表示的权利。股东表决权作为一种固有权、共益权,是股东权利的主要体现,与股利分配请求权一样居于股东权的核心。表决权行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表决权行使的相关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表决权的规定,股东会议应当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持有每股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权的一半以上通过。但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
    2023-07-18
    182人看过
  • 危险驾驶罪的行为表现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3、醉酒
    2023-03-18
    281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加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包括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构成的情形。... 更多>

    #共同侵权行为
    相关咨询
    • 有哪些重婚的具体行为表现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02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
    • 侵犯财产的违法行政行为有哪些具体表现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15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 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具体有什么表现?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5-30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未经权利主体的同意或授权,擅自以权利主体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从事不利于权利主体、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即是盗用他人姓名的行为。 3、假冒姓名。假冒他人姓名是冒名顶替、冒充他人姓名进行活动。
    • 侵权行为具体因果关系表现为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7
      其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 (1)一因一果,即一个加害行为导致一个损害结果,这种因果关系较为简单; (2)一因多果,即一个加害行为导致了多种损害结果; (3)多因一果,即多个加害行为导致了一个损害结果,这种因果关系最为复杂。
    • 专利侵权有哪些表现及侵权行为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2
      1.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专利侵权必须以存在有效的专利为前提,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必须有侵害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专利的行为。并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不构成侵权。 3.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即行为人实施专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