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由谁决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21:42:57 498 人看过

房屋征收由当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决定。

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是什么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依法征收公民房屋过程中,如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没有达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价格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征收补偿决定一经做出,公民就面临强拆的威胁,因此维权的首要目标就是“打掉”这份强拆书。具体而言,公民因此提起复议和诉讼,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对其合法性进行质疑:1、征收补偿决定的制作前提是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没有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这是补偿决定书合法的前提条件;2、征收补偿决定的依据是补偿方案,补偿数额上应该有相关房屋评估机构的价格评估做依据;3、征收补偿决定应有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主体要符合法律定要求;4、法律并无详细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批所具备的条件,但在审批时,房屋征收部门提交的文件应包含有如公告、价格评估等信息。

二、修国道拆房子补偿标准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有产权证的房屋如何补偿

有产权证的房屋拆迁,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给予以下这些补偿:(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21: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征收补偿决定书是由谁下达的
    一、征收补偿决定书是由谁下达的1、征收补偿决定书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2、法律依据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费如何分配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
    2023-06-12
    300人看过
  • 行政土地征收决定书由谁做出?
    征收补偿决定书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土地征收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一、一般建设用地征地补偿的具体流程是什么1、公告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2、登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3、公告、征地补偿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
    2023-06-21
    285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VS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谁影响了你的补偿费?
    对于房屋的征收拆迁,会涉及到“补偿决定”和“补偿协议”两个概念的区分和运用操作。这对专业拆迁律师来说并没有多大障碍,但对大部分不懂法律的被征收人来说却是傻傻分不清楚。而补偿决定和补偿协议都会不同程度,以不同方式影响被征收人最后的征收补偿利益。所以,区分补偿决定与补偿协议,对被征收人来说是必要的知识储备。下面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就来讲讲补偿决定与补偿协议。一、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本质上来说是一份合同,具有很大的合同属性,具备合同效力。其特殊点在于:订立主体由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协商订立。即一方主体具有行政性。补偿协议内容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法律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订立。这里在明拆迁律师要着重提醒被征收人
    2023-06-27
    131人看过
  •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由什么决定?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及时足额支付集体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一、拆迁补偿的分类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拆迁补偿大多按照土地性质和房屋的使用用途两种情况来分类。1、土地性质分类: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2、使用用途分类: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可以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两种。二、高淳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一般情况下,高淳企业拆迁补偿标准通常如下:1、房屋价值补偿;2、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3、宅基地补偿费;4、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5、安置费和搬迁费;6、困难补
    2023-04-06
    226人看过
  • 由谁负责征收房产税
    1、产权属国家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3、产权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公司和个人不使用房地产管理部门。公司和纳税公司的房地产,使用者必须代替缴纳房地产税6、所有权属于集体制,实际使用者缴纳税金的外商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国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有的房地产不征收房地产税。房产税征收历史房产税也许还有很多人感觉非常陌生,其实回顾历史,在我国房地产税并不是什么新事物。1950年1月,政务院公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就规定了全国统一征收房产税。同年6月,国家调整税收,将房产税和地产税合并为房地产税。1951年,政务院还颁布了《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到了1973年,在税制改革中,房地产税又一分为二
    2023-08-16
    282人看过
  • 上海房产税由谁征收
    上海房产税征收对象分为两类: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从此征收对象中可以看出对本地居民有首套免征,也有限购规定。要多买可以,但是得缴纳房产税。上海房产税由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一、北京购房限制具体是怎样的(一)最新购房政策中的限购范围: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也就是说,北京户籍家庭已拥有一套住房的、非北京户籍的连续5年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的家庭,能且只能购买一套住房。这就对外地户口在京购房做出了只能购买一套住房的限制。(二)最新购房政策中
    2023-03-07
    465人看过
  • 征收程序决策规定房屋
    房屋决定作出征收程序为:(一)房屋决定作出征收程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第十一、十二、十三、十五、十六条、二十四确定:1、确定征收范围,禁止建设和停办各类手续。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2、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3、修改和听证: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
    2023-07-02
    151人看过
  • 法律规定房屋征收起诉谁?
    一、法律规定房屋征收起诉谁?法律规定房屋征收起诉房屋征迁部门。房屋被强拆的,房屋所有人可以告强拆方,也就是房屋征收部门,要求征收部门承担法律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二、强制拆迁条件有哪些强制拆迁实际上就是人民政府在
    2023-06-15
    167人看过
  • 房屋征收决定应当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
    房屋征收决定是由县、市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因此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管辖。但是,由于征收工作的特殊性,法院往往又会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裁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那到底应该由哪级法院管辖呢《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可以”裁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台了《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一条就用“应当”二字肯定了,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必须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案,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相关法律:《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第二十四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
    2023-08-17
    437人看过
  • 房产税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由谁决定
    一、房产税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由谁决定关于房产税税款征收的方式,包括以下两种:第一种是按财产价值计算,其计税基础乃是房产原始价值经过首次减去百分比在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之间之后,所剩余下来的价值。第二种是从租赁回报来计算,此时则以房产的租金收入作为税收的计税基础。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按财产价值计征的部分,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之间的具体减免幅度将交由相关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政府负责制定和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
    2024-07-09
    309人看过
  • 房屋征收决定的定义和理解
    房屋征收决定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征收被征收人房屋的重要法律文书。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一般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发布,以此使被征收人在正常情况下了解自己成为拆迁当事人、了解自己在此过程中拥有的权利义务。另外,征收公告中还应当包括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要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后,就需要对征收决定进行公告,征收公众的意见,如果没有意见的,就实施征收拆迁。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
    2023-07-07
    206人看过
  • 土地储备是否是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理由呢?
    对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必须以公共利益为目的,而“储备土地”并不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所列举的情形。土地储备,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在批准权限范围内,对通过收回、收购、征用或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储存或前期开发整理,并向社会提供各类建设用地的行为。土地储备的范围包括:1.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2.收购的土地;3.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4.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批准手续并完成征收的土地;5.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
    2024-05-08
    65人看过
  • 征收评估机构由谁确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一、房屋拆迁补偿的类型与方式是什么房屋拆迁补偿的种类和方式为:货币补偿,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房屋产权调换,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结算产权交换的差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擅自增加房屋的新建、扩建、改建、改变用途等补偿费用。二、国家对农村房屋拆迁有哪些补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政府征收专用农用地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占有农用地以为的其他土地的,具体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如被征收人想要了解具体标准的,可以关注征收公告或者向当地的土地管理局进行咨询确定。三、公
    2023-02-21
    176人看过
  • 房屋征收中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对征收决定不服的,被征收人可以就争议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找法院进行调解;经被征收人申请可以交由房屋、土地征收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流程如下:1、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被告在规定日期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2、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在受案范围内的案件予以立案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3、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4、进行审理。根据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及材料,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5、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判决后当事人不服或有异议,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
    2024-04-30
    22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征收决定》由谁做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15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作出征收房屋的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用事业的需要;(四)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的需要;(五)政府根据《城乡规
    • 哪些情形下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房屋征收决定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哪里决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5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
    • 什么情形下可以征收房屋由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6
      为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
    • 房屋买卖增值税由谁来征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0
      买卖双方都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税费。土地增值税税率: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税额=增值额x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税额=增值额x40%-扣除项目金额x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税额=增值额x50%-扣除项目金额x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以上,税额=增值额x60%-扣除项目金额x35%。
    • 征收是否决定房屋征收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7
      1、房屋征收决定法规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