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人员接到征地批文后,应先到派出所、房管所复印征地范围内的常住居民以及所有房地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核对大量资料把它们放在家里。
2。
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挨家挨户走访所有被拆迁人,进行全面宣传和联系,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意愿。3。
根据调查核实和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法规,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步骤和形式。4。申请拆迁。
拆迁人应当持国家有关批准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并取得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5。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签发,拆迁主管部门应当以公告或者其他形式公告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同时,要做好房屋拆迁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6。
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国家和地区有关安置补偿的规定,自愿、有偿签订协议。协议应明确赔偿方式和金额、安置面积和地点、安置过渡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等。双方同意的,可以送主管机关备案,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实施拆迁。
被拆迁人搬迁后,被拆迁人应当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及时实施拆迁。(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后,双方可以根据协议自动履行各自的义务。拆迁人将向被拆迁人支付拆迁补偿金,被拆迁人将房屋内物品搬走并清空房屋。(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赔偿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赔偿协议履行义务。同时,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提前执行。(三)因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一方当事人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裁定。裁定后,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同意裁定的,可以根据裁定自动履行有关义务。(四)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作出决定后,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一方或者双方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作出决定后,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的,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统筹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老城区改造应当纳入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科学论证。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宣传,并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第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征求意见和根据民意作出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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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区改造和修路拆迁的区别是什么, 拆迁旧城区改造的标准是怎样的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23旧城改造指的是局部或整体地、有步骤地进行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以便于从根本上改善其劳动、生活和服务和休息等等的条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将旧城区改造列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另外该条例第九条中规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除此之外,与其他拆迁项目并没什么不同。 拆迁项目的补偿标准及金额并不是通过判断其实旧城区改建,还是修路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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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说明旧城改造的程序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4旧城改造是指局部或整体地、有步骤地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以便根本改善其劳动、生活服务和休息等条件。至于程序标准主要涉及以下三步: 第一步,调查研究,对旧城改造的基本信息进行资料收集,对旧城改造的必要性和社会经济的可能影响作出基本的判断,了解各个城市发展的各个方面。 第二步,确定旧城改造地区之后,根据经济实力和区域发展需求提供定制化规划。 第三步,拆除部分建筑,进行居民迁移,道路等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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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下的违法拆迁,如何救济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31、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报警、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的方式维权。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