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效力与登记行为的效力之间存在直接的牵连。但是,基于两个原因,合同效力的认定与登记机关的登记行为的效力认定必须分开,分别纳入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予以裁判:
1、二者所涉法律关系主体即诉讼主体不同:因合同效力认定产生的纠纷,原、被告应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因登记机关的登记行为效力认定所产生的纠纷,原告为申请办理登记的当事人,被告为登记机关;
2、二者所适用的法律不同:合同效力认定的实体法依据是民法规范,其程序法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登记行为效力认定的实体法依据是有关登记的行政法规,其程序法依据是行政诉讼法。
根据登记基础行为与登记行为相分离的原则,据以登记的合同被认定无效,登记行为当然无效,但据以登记的合同即使有效,如果登记程序违法,也有可能导致登记行为无效。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规定:“因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以及作为不动产物权登记基础的买卖、赠与、抵押等产生争议,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依法受理。当事人已经在行政诉讼中申请一并解决上述民事争议,且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
-
房屋登记效力与合同效力的区别
380人看过
-
未经过登记的收养行为的效力如何确认
294人看过
-
合同的效力与登记的效力是怎样的
321人看过
-
离婚登记行为是否有效
132人看过
-
该婚姻登记行为是否有效?
125人看过
-
婚姻登记的效力问题
404人看过
动产物权是“不动产物权”的对称。以动产为标的的物权。如动产质权、留置权等,所有权在其客体为动产时,亦属动产物权。动产物权在取得'方法,成立要件及效力上与不动产物权均有不同。动产物权不采用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要件的取得方法,世界各国一般皆以交付... 更多>
-
未经过登记的收养行为的生效效力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3我国对关系有着明确的法律界定,为了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当事人的权利,专门制定了《》。制定《收养法》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在形成收养关系过程中,保证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和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利。根据我国《收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我国法律在收养关系上实行的是登记制度,没有经过县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的收养关系是无
-
如何区分股权变动内部登记效力和外部登记的效力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04简单而言,内部登记导致变动的效应,外部登记是内部登记的辅助和补充手段。具体是否办理外部登记,应以法律、行政法规的的规定为准。实践中,往往有公司不依法设置名册。只规定了设立、变更股东名册的义务,并未规定不履行此义务时的法律责任。若此情况下却又外部登记,第三人基于诚实信赖而相信登记机关的公示与之为法律行为的,应优先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秩序。若登记与事实不符,则应寻找致瑕疵产生的责任人。若又既
-
不动产登记的效力的规定为?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3对于不动产登记的效力做出如下解释: 所谓不动产登记的效力,指的是登记这一法律事实对当事人的不动产物权所施加的实际作用。从法律效果来看,不动产登记的效力包括公示效力、形成效力、公信效力、对抗效力以及权利正确性推定效力。对物权变动模式采不同立法主义的国家,赋予登记不同的效力,例如采物权变动债权意思主义的法国、日本只赋予登记公示力和对抗力,而在物权变动采物权形式主义的德国,登记具有上述所列之全部法律效力
-
备案登记的效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13备案登记作为一种行政管理方式,不是预告登记,不能产生物权效力。当事人之间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本质上属于合同的范畴,并不必然导致物权变动。并且,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虽然经过备案登记,但效力不同于预告登记,不产生物权效力。备案只适用于商品房,仅指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备案。备案为一种强制登记,是出卖方的单方义务,更多具有的是行政管理色彩。
-
异议登记与更正登记的区别有什么?有什么效力?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30无论是更正登记还是确认物权之诉,通常都要求异议一方提供相当的证据,否则,法院或者登记机构不会受理其更正登记的请求或者确认物权的诉讼请求。这就客观上需要给予异议人搜集证据的时间。而在此期间,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可能对其房屋进行处分,第三人善意取得该房屋权利,从而可能导致最终虽然真正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登记簿的记载确有错误,但房屋已经被处分,其无法要求返还房屋。这就需要在法律上设计一个制度,它能够给尚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