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管辖的权限划分是指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00:30:13 232 人看过

级别管辖的权限划分是怎样的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分为基层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四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5日 19: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基层法院管辖相关文章
  • 什么是级别管辖,确定级别管辖的因素有哪些
    什么是级别管辖?刑事诉讼中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法院之间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确定级别管辖的因素有哪些?确定各级法院级别管辖的因素有如下几方面:(一)案件的性质;(二)罪行的轻重和可能判处的刑罚;(三)案件涉及面及社会影响;(四)各级法院的职责条件等。相关知识:司法拘留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
    2023-06-14
    143人看过
  • 何为级别管辖中的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要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移送管辖是为适应审判实践出现的特殊情况,法律对级别管辖所作的灵活性、变通性的规定,使得上级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案;下级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案,可以请求移送上级法院审判。但是必须注意:第一,上级法院只有在必要时候适用个案,当然,上级可以依职权决定;第二,上级应向下级法院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统计检察院;第三,中院受理的可能被判无期或死刑的案件,认为无须重判无期或死刑的,仍可依法审理;第四,基层法院认为受理的案件可能被判无期或死刑的,应当按照司法解释要求的程序和时限操作;第五,其中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法院管辖的,应全案上移。目前,我国的一些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违反民诉法关于管辖的规定受理诉讼的现象,这造成了审判实务中管辖上的无序和混乱,对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严肃
    2023-04-25
    383人看过
  • 关于级别管辖诉讼标的额的划分是怎样的?
    一、关于级别管辖诉讼标的额的划分是怎样的?关于级别管辖诉讼标的额划分主要是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
    2023-06-03
    472人看过
  • 级别管辖属于什么样的级别?
    级别管辖是审判管辖的一种,主要是指各级审判机构对不同影响的案件进行分类管辖。划分方式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法律其他规定。检察院有级别管辖的规定吗检察院也有级别管辖的,中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检察系统内部实行检察一体化的原则,上级检察机构领导下级检察机构,对其不起诉的决定当然有权进行监督。行政案件的级别管辖是这样规定的:基层人民法院应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会管辖海关处理的案件、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等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不同情况下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管辖法
    2023-07-31
    83人看过
  • 指定管辖是指什么 什么是指定管辖
    一、指定管辖是指什么指定管辖,是指裁定管辖的一种。上级法院以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交由某一下级法院受理。目的在于防止和解决因管辖不明而发生的争议。产生指定管辖的情况有:管辖区域的界限不明或行政区划发生变动;由于事实或法律原因,使原管辖权法院不能受理,或审理某一特定案件将发生重大障碍;对管辖权的法律规定产生不同理解。在中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管辖权发生争议,由双方协议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报其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上级法院的指定管辖,下级法院必须执行。上级法院可以指定下级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指定其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审判。二.不同机关指定管辖的情况对于不同的行政机关他们共同的上一级机关也有所不同,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如果争议各方是同一政府所属的两个以上工作部门,行使指定管辖权的机关就是本级人民政府,如:县工商局和县物价局之间
    2023-08-05
    304人看过
  • 提供分级管辖权的原因是什么
    一级管辖权规定的理由一级管辖权是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分工和权力,以受理一审民事案件。在中国,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和简单程度以及影响范围被合并为分级管辖权划分的标准那么,为什么我们的法律对民事纠纷的分级管辖权做出这样的规定?从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特点来看,知识产权民事纠纷的审理往往需要由专业的审判机构进行。案件的复杂性、法律关系的交叉性以及证据鉴定的专业性决定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需要由更高级别的法院管辖。与此同时,尽管最近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有所增加,但与其他民事纠纷相比,知识产权案件仍然处于数量相对较少、分布分散的状态。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可以积累审判经验,统一执法规模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刑事诉讼审判级别的划分标准包括:案件性质、罪与罚的轻重、可能的处罚、参与和影响的范围、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系统中的地位以及工作负担的平衡。对危害国家安全和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从重
    2023-05-07
    79人看过
  • 指定管辖权、移送管辖权的概念是什么
    一、指定管辖权、移送管辖权的概念是什么?1、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2、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民事诉讼法》第三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2023-04-13
    195人看过
  • 公海的管辖权怎么划分
    法律综合知识
    一、公海的管辖权怎么划分公海管辖权的划分主要基于国际法和各国之间的协议。1.公海是指各国内水、领海、群岛水域和专属经济区以外不受任何国家主权管辖和支配的海洋部分。2.在公海上,所有国家都享有平等的航行自由、捕鱼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自由、科学研究自由等,这些自由并非无限制,而是受到国际法的制约和规范。3.各国在公海上的管辖权主要体现在对船舶的管辖上。(1)根据国际法,船舶在公海上行驶时,必须遵守国际法和各国国内法中关于船舶航行、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定。(2)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的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相关国家的管辖和制裁。4.对于公海上发生的犯罪行为,各国也有权进行管辖。(1)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对于在公海上发生的犯罪行为,任何国家的军舰、军用飞机或经授权的其他政府船舶、飞机都可以行使管辖权。(2)各国还可以通过国际合作的方式,共同打击公海上的犯罪活动。5.公海上的管辖权划分并非绝对,而是受到
    2024-07-10
    99人看过
  • 级别管辖的转移变通如何规定,级别管辖的范围是什么
    一、级别管辖的转移变通如何规定级别管辖的转移变通的规定如下:《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六条上级人民法院决定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应当向下级人民法院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二、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范围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范围是: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
    2022-06-13
    262人看过
  • 驰名商标认定管辖法院的级别划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本解释所称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第二条在下列民事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以商标驰名作为事实根据,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认为确有必要的,对所涉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一)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为由,提起的侵犯商标权诉讼;(二)以企业名称与其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为由,提起的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诉讼;(三)符合本解释第六条规定的抗辩或者反诉的诉讼。第三条在下列民事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对于所涉商标是否驰名不予审查:(一)被诉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成立不以商标驰名为事实根据的;(二)被诉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因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其他要件而不成立的。原告以被告注册、使用的域名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认为由,提起的侵权诉讼
    2023-06-26
    98人看过
  •  级别管辖具体是指哪些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若案件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则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据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若案件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则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级 别 管 辖 与 案 件 审 理 关 系标题:级别管辖与案件审理关系分析摘要:级别管辖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性质、社会影响等因素,将案件分配给相应的法院进行审理。案件审理关系则是指
    2023-09-01
    225人看过
  • 级别管辖是交叉管辖吗?
    一、级别管辖是交叉管辖吗级别管辖不是交叉管辖。刑事级别管辖解决的是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问题,而交叉管辖主要处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安司法机关对一人所犯数罪情形产生管辖冲突如何处理的问题。二、管辖和交叉管辖刑事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刑事案件的交叉管辖又称职能管辖冲突,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就同一刑事案件在职能管辖上出现冲突时如何处理的问题。在程序法意义上,职能管辖冲突可分为单一冲突与复合冲突。所谓职能管辖单一冲突,又称立案管辖交叉冲突,是指本来应由某机关立案管辖的案件却由另一机关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所谓职能管辖复合冲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安司法机关对一人所犯数罪具有交叉管辖权。三、关于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问题从各国民诉法对一审案件由哪一级法院受理的规定看,大体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不设级别管辖,将所有的一审案件都交给最低一级法院审理
    2024-05-09
    186人看过
  • 指定管辖改变了级别管辖还合法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可见,指定管辖分为两种情况:1.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确定管辖不明的案件的管辖权管辖不明的情况,诸如刑事案件发生在两个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交界处,犯罪地不能确定,从而形成互争管辖或互相推诿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由争议各方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2.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改变管辖权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宜行使审判权的情况,例如,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的案件、案件在该人民法院审判受到严重干扰而不能很好地行使审判权等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注意:这种情况下,上级法院的指定不得改变案件的级别管辖。]刑诉解释第19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
    2023-06-06
    349人看过
  • 2024年各级法院诉讼标的额管辖权划分标准是什么
    一、各级法院诉讼标的额管辖权划分标准是什么?1、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二、民事诉讼管辖权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高级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最高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
    2024-01-14
    32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管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基层法院管辖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对其所受理的案件在地域、级别和类型等方面所拥有的审判管辖权。基层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审理第一审案件,处理各类诉讼程序中的申请和上诉,以及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 更多>

    #基层法院管辖
    相关咨询
    • 级别管辖是划分的哪几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5
      级别管辖是要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原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第二十一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
    • 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到底是怎么划分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1
      给你个简单明了的答案,地域管辖就是一审的案子归那个地方管,级别管辖就是一审的案子归哪一级别的法院管。就比如一个知识产权的案子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话,北京市就是由地域管辖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就是由级别管辖确定的,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也就是说这2者共同决定了一审案件的管辖法院。
    • 的中级、检察院管辖权限如何划分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5
      直辖市的中级法院、检察院管辖权限如何划分的直辖市的法院,分为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一中院、二中院,市辖区各基层人民法院。直辖市检察院分直辖市市检察院,直辖市,市辖区检察院。检察院与法院是一一对应关系。其中的一中院、二中院,检察院一分、二分院,是指在直辖市内划片而设立的。如北京市一中院、二中院,检察院一分、二分院是以XX为界,西片叫一中院一分院,设在海淀区,东片的叫二中院二分院设在东城区。
    • 属于什么级别管辖,评审管辖权限什么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03
      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是: 一、案件性质。 二、案件的复杂程度。确定级别管辖时,需要考虑案件的简化程度,将简单案件分配给低级人民法院,将复杂案件分配给高级人民法院。 三、案件的影响范围。案件的影响范围越大,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级别越高。
    • 民事诉讼中级别管辖的划分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0
      1、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的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外。2、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下第一审民事案件:(1)重大涉外案件(包括涉港澳台地区案件)。(2)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所谓本辖区影响较大的案件,一般指政治或经济影响较大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决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事件。3、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本辖区内影响较大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