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决定批准征用土地。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地计划的实施。”
根据现行的土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机制,国务院决定的案件由省政府协调,国务院决定。省政府审理的案件,应当与市、县人民政府协调,由省政府审理。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所谓申请裁决,是指有关土地补偿标准的争议。它包括三种征地补偿方式,可分为产值标准、多重标准和附着标准。其中一方发生争议,即构成赔偿标准争议。第一步是向市、县人民政府提交协调申请:协调申请要有明确的要求、规范的争议事实依据和证据、科学的计算依据和统计标准。第二步:向批准征地的政府申请裁决: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协调不成或者协调不成的,向批准征地的政府(国务院或者省政府)申请裁决。第三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审判机关的裁定不服的,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国务院的裁定除外。三是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应当是被征收土地的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即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具体包括:村委会、村民小组、土地承包人和土地承租人。第四,土地补偿标准争议的协调、裁定主管部门是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的职责,涉及政府办公厅、法制机构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有的省是国土资源部门,有的省是政府法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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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标准因地区而异,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根据临...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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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对拆迁补偿不满意应该怎么办呢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51、门面房面临拆迁,被拆迁人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首先,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一旦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之后,意味着双方都要遵守契约的限制,即使事后反悔可能性很小,到时候承担违约责任,最终将导致得不偿失的后果。所以,既然对拆迁不满意,那么建议最好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其次,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如果对政府提出的拆迁补偿不满意,可以及时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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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对鉴定有异议怎么处理?上海在线咨询 2023-05-04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一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应当在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注明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司法鉴定业务。鉴定人应当依照诉讼法律规定实行回避。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 经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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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没有达成怎么办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8没有签订拆迁协议的情况下,不能强制拆迁,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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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拆迁补偿价格有异议怎么办?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19依征收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九条为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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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方案有异议,该怎么办福建在线咨询 2021-05-31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