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财产罪财产的范围与原财产的合法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08:41:15 347 人看过

作为侵犯财产罪的侵犯对象的财产必须具有经济价值,其具体的形式可以是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具有经济价值的财物,也可以是代表一定经济价值的倾货币、有价证券或者有价票证,也可以是电、煤气等无形物。同时,作为侵犯财产罪侵犯对象的财产必须具有所有关系,即必须是依法归国家、集体或者公民个人所有的。如果是无主物或者遗弃物则不能成为本章罪的犯罪对象。但是,应当注意:

(1)根据中国宪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中国境内地下、内水、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以及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等,均归国家所有。因此,不得将上述财物视为无主物而任意侵占。

(2)遗忘物、遗失物、漂流物不是无主物,它们只是暂时脱离所有人或者保管人的控制。如果拾得遗忘物、遗失物或者打捞漂流物后拒不归还原主,则是非法占有行为。

(3)他人非法占有的财物也不是无主物,他人非法占有的财物,如盗窃犯偷得的赃物,走私犯贩运的货物等,本来就是国家、集体或者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应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或者返还原主。因此,侵犯创优人非法占有的财物,归根结底还是侵犯了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的合法财产所有权,仍以侵犯财产罪论处。

一、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如果不是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该财物即持有该财物就具有非法性,则不可能构成本罪。合法持有,其形式多种多样,如接受他人的馈赠,通过合法交易等,但本罪的合法持有,根据刑法的规定,仅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代为保管,既包括受他人委托,代为收藏、管理其财物,如寄存、委托暂时照看,又包括未受委托因无因管理而代为保管他人的财物;既包括依照有关规定而由其托管的财物,如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财物依法应由其监护人代为保管,又包括依照某种契约如借贷、租赁、委托、寄托、运送、合伙、抵押等而持有代为保管,但因职务或工作上的关系代为保管本单位的财物的,不属于本罪的代为保管。行为人如果将财物非法占有的不是构成本罪,而是构成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2)拾捡他人的遗忘物。(3)发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但这种发掘得到不能属于非法。其一般应出于善意偶然得到,如果其本身非法,如盗掘他人埋在坟墓中的财物,或明知他人将某物埋下而故意盗掘得到,就不是构成本罪,这时构成犯罪,也应以盗窃罪论处。

2、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有的是将财物出售、赠与他人,有的是出租、消费、充抵债务、设定抵押加以使用,但不能包括故意毁坏这种处分。具有后者这种行为,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治罪科刑。所谓拒不交还,是指依法、依约而当将他人的财物退回而拒不退回,如财物所有人明确提出交还并举有证据证明属及所有,行为人仍视而不见,明确表示不予旧还;或者虽然表示归还,但事后又擅自处分致使实际无法交还;或者采用诸如谎称财物被盗、丢失等欺骗手段而拒不归还;或者携带财物逃离他乡而拒不归还;或者已经非法处分而拒不追回或者赔偿的等等,当然,行为人如果最终还是交出或者退还了财物,或者是在他人明确提出主张交还前处理了财物事后已作了或答应赔偿的,甚至是在他人提出主张后还擅自处分财物但又作了赔偿的,等等,就不应以本罪论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0: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货币相关文章
  • 财产没收的法定范围
    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没收财产没收的是哪些财产(一)没收财产不同于罚金,也不同于追缴非法所得、没收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罚金是较轻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犯罪;没收财产是较重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较重的犯罪。罚金是让犯罪分子缴纳一定的金钱;没收财产剥夺的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其他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没收财产是刑罚方法,追缴非法所得、没收违禁品和犯罪物品不是刑罚方法。任何犯罪分子非法所得的财物,都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是没收一部分还是全部,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不论是没收一部分还是
    2023-07-07
    341人看过
  • 财产侵权赔偿范围的法律依据
    一、财产侵权法律规定赔偿范围怎样(一)财产侵权法律规定赔偿范围:1、财产损失。2、设施。3、修复。4、折价赔偿。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6、实物赔偿。二、侵权纠纷怎么进行财产保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对专利权进行财产保全,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以及对专利权保全的期限,并附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书。对专利权保全的期限一次不得超过六个月,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如果仍然需要对该专利权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另行送达继续保全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保全期限届满前未送达的,视为自动解除对该专利权的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对出质的专利权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质权人
    2023-03-31
    261人看过
  • 破产财产与破产债权的范围是怎样的
    一、破产财产与破产债权的范围是怎样的(一)根据我国法律,破产财产的构成如下:可构成破产财产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包括破产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以及其他财产权益。破产企业为国有企业的,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也属于破产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包括(1)在破产清算期间,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所偿还的债务;(2)由于企业破产而收回的投资,联营的收益和权利;(3)由于破产企业的无效行为而由人民法院追回的财产等。3、应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二)破产债权的主要范围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担保物的价款低于债权额,其未能受偿的债权等。例如,甲企业在破产前向乙企业借款10万,那么乙企业对甲企业有10万元债权,当甲企业经过破产后剩余资产,且有担保方放弃这部分资产,或者这部分资产不足担保方
    2023-04-24
    394人看过
  • 破产财产的概念和范围
    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后,依法可供债权人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等;4、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也属于破产财产。破产财产和债务人财产的区别区分是:1.存在目的的特殊性。债务人财产的存在目的是为破产程序的进行和完成而存在。2.财产管理主体的特殊性。债务人财产由管理人负责接管与管理。债务人财产是债务人所拥有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是破产后,用来清算和分配债权人的财产,破产财产的概念侧重用于清算分配,而债务人的财产不再用于清算分配。《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
    2023-08-01
    481人看过
  • 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一样吗,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一、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一样吗企业破产后,破产的企业是债务人,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是一样的。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开始时破产人所有的财产,破产程序开始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以及破产程序终结后追回的原属于破产人的财产。可见二者是一个意思。二、债务人财产的范围债务人财产包括以下范围:1.企业自有的财产,指债务人企业所有的资产,包括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资产。2.属于债务人企业的财产权利,这种财产权利主要包括应当由债务人企业行使的物权、债权、证券权利;应当由债务人企业所有的知识产权;债务人企业享有的股东出资缴纳请求权。3.破产财产所生的孳息或转让所得。三、不属于债务人财产的范围以下范围的财产不属于债务人财产: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
    2023-06-06
    240人看过
  • 质押财产的抵押性质和范围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质押财产的范围有什么质押财产的范围,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动产质押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押;可作为质押的权利有: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
    2023-07-07
    266人看过
  • 侵犯财产类犯罪发生原因
    当前,侵犯财产类犯罪发案的原因趋向复杂化,以下几点原因显得较为明显:1、社会不正之风的诱导。一方面,现实生活中,攀比高消费和宣传媒介渲染富有者及大款阶层的奢侈生活,对一些心理防线薄弱者或总是奢望一夜暴富者在身心上产生了一定的刺激,有的人妄想用最快的手段致富,以致于走上犯罪的道路。另一方面,社会上的一些违法行为,以权谋么私,事事要钱,人人弄钱,一切向钱看等现象的存在,成为一部分侵财者的心理催化剂。据统计,多数罪犯在作案得手后,即大吃大喝,很快将钱挥霍。2、法制环境仍需改善。尽管社会上经常开展对全民的普法教育,但现今仍有许多人轻视或漠视法律效力。一方面,犯罪者不遵守法律,去违法犯罪,另一方面,有的受害者或单位怕麻烦或有顾虑,受害后宁愿吃哑巴亏,而不去报案,这使得部分犯罪者更加猖狂地作案,无视法律的存在。3、对侵财犯罪的制裁和震慑强度不大。由于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更加隐匿、狡猾,加之有的受害人在犯罪
    2023-04-25
    343人看过
  • 哪些犯罪可能被判没收财产?没收财产的范围是怎样的
    一、哪些犯罪可能被判没收财产?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本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规定有法定刑的条文为工卫条,根据刑法第113条的规定,这些条文所处犯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之所以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刑,主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一类犯罪,仅处主刑,不足以体现对它与普通犯罪中的某些犯罪在量刑上的差异。而附加没收财产刑,则可以在量刑上反映对它比处普通犯罪更为严厉的惩罚,同时也剥夺了其犯罪的物质条件。2、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重要对象本法分则规定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的这类犯罪如:情节严重的走私、伪造票证、伪造假币或运输假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抢劫、贪污等侵犯财产罪;引诱、容留妇女卖淫,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等
    2023-03-28
    235人看过
  • 单位犯罪财产没收的合理性
    如果单位犯罪一般是不可以没收财产的。没收财产刑的判处有其一定的适用范围。而单位犯罪究其根本还是自然人的责任,对单位不会判处没收财产,只会要求其交一定的罚金即可。而直接责任人才是最应该承担责任的主体,所以,单位犯罪一般不会对其判处没收财产。单位犯罪的两罚制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1、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即对罚金的数额未作规定。2、在两罚制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是判处刑罚,这里的刑罚包括自由刑与罚金,主要是自由刑。对个人判处自由刑的,又有以下两种情况:(1)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判处与个人犯罪相同刑罚。例如《刑法》第220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这里所谓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就是指依
    2023-07-10
    343人看过
  • 防范财产权被侵犯
    侵犯财产罪是指故意非法地将公共财产和公民私有财产据为已有,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包括:抢劫罪;盗窃罪;抢夺罪;诈骗罪;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等侵犯著作财产权处罚是什么1、根据《著作权行政行罚实施办法》,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包括:(1)剽窃、抄袭他人作品;(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4)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6)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7)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2、行政责任形式(1)警告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没收非法所得、没收侵权复制品、没收侵权复制品的制作设备。(2)罚款。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51
    2023-07-05
    404人看过
  • 合伙企业财产的范围及性质是什么?
    (1)合伙企业财产的范围及性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财产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合伙人出资形成的财产;二是合伙经营创造和积累的财产,即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可从以下两方面理解:第一,合伙人出资财产。在合伙人出资财产中,不同的出资所反映的性质不完全一样:以现金或明确以财产所有权出资的,意味着所有权的转移,出资人不再享有出资财产的所有权,而由全体合伙人共有。以土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商标使用权,专利使用权等权利出资的,出资人并不因出资行为而丧失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权利,这些出资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属于出资人,合伙企业只享有使用权和管理权。第二,合伙积累财产。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这种共有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按份共有关系,但只在分配利润、退伙以及解散清算时,合伙人既不得以份额比例才具有实际意义。在其他情形下,合伙人既不得以份额比例要求分割财产,也
    2023-04-24
    99人看过
  • 房地产抵押权的财产范围
    房地产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房地产本身,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在实践当中问题比较复杂,往往还涉及其他的一些财产范围,分述如下:1、房地产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房地产的从物的,抵押权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物是从属于主物的,因此一般情况下,房地产的从物在设定房地产抵押权后,该从物也属于抵押权所及的范围,房地产抵押权人可以就该从物的价值优先受偿。但有一个例外,如果抵押的房地产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房地产的从物。2、抵押物因附合、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房地产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抵押房地产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第三人与抵押物的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有物享有的份额。3、抵押物扣押期间的孳息。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
    2023-05-01
    288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及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婚姻律师-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1、生产、经营的收益;2、工资、奖金;婚姻律师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4、知识产权的收益,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婚姻律师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财产a、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b、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婚姻律师c、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婚姻律师-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1、可以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律师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各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婚姻律师3、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有财产偿还
    2023-04-26
    408人看过
  • 财产权信托的产品适用对象与范围
    关于信托法的主体效力:主体效力,是指信托法适用于哪些民事主体。根据本条的规定,适用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统称信托当事人。委托人是指设立信托的人,委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受托人是指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人,受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受益人是指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享受信托利益的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根据本条规定,无论中国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还是外国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只要是信托当事人在我国境内进行信托活动,就要适用本法。一、信托财产的性质是什么?(1)信托财产与委托人的自有财产和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受委托人和受托人财务状况恶化,甚至破产的影响。(2)信托设立后,信托财产脱离委托人的控制,让具有理财经验的受托人进行管理,能有效保证其保值增值。(3)受托人因信托
    2023-02-22
    100人看过
换一批
#银行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货币
    词条

    货币是度量价格的工具、购买货物的媒介、保存财富的手段,是财产的所有者与市场关于交换权的契约,本质上是所有者之间的约定。它反映的是个体与社会的经济协作关系。 货币政策是一种宏观经济政策,是调节社会总需求的政策,也是间接调控经济的政策,其具有长... 更多>

    #货币
    相关咨询
    • 侵犯财产罪财产的范围是怎样的,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12
      侵犯财产罪的财产包括公共的财产和私人的财产。侵犯财产罪,包括13个具体罪名:抢劫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
    • 遭受性侵精神财产赔偿范围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7
      被性侵的女孩在身体上或是心灵上都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可以向加害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至于具体的赔偿标准要根据当地的相关政策而定。就你说的情况来看,法院已对刑事责任作了判决,那就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了,但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 什么是侵犯财产罪? 侵犯财产罪的具体罪名有哪些? 侵犯财产罪种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4
      侵犯财产罪是指故意非法地将公共财产和公民私有财产据为已有,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包括:抢劫罪;盗窃罪;抢夺罪;诈骗罪;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等。故意损毁财物,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侵犯财产罪,包括13个具体罪名。依故意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三个类型:(1)占有型
    • 合伙财产范围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06
      合伙财产包括两部分:一是全体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是指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实际缴付的出资。二是合伙企业成立后解散前,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全部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的资产。
    •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怎样的,共同财产范围,共同财产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