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非法证据种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15:53:17 199 人看过

根据现行规定,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种类涵盖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所有证据类型。适用不同非法方法取得的不同种类的证据又将产生不同的适用效果。

1.非法言词证据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非法言词证据包括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且均适用强制排除规则。

2.非法言词证据的构成要件

根据规定,非法言词证据的构成要件为:

(1)收集证据的主体具有侦查人员的主体资格;

(2)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了刑讯逼供等方法,对证人、被害人采用了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

(3)违背了被讯问、询问人的主观意愿,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供述”,而是辩解,则不属于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

一、最高人民法院非法证据排除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非法证据排除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二、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步骤

1.程序启动。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被告人有权提出其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意见,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证据。

2.法庭初步审查。程序启动后,法庭应当进行审查。合议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没有疑问的,可以直接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对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则由公诉人对取证的合法性举证。

3.控方证明。公诉人应当向法庭提供讯问笔录、原始的讯问过程录音录像或者其他证据,提请法庭通知讯问时其他在场人员或者其他证人出庭作证,仍不能排除刑讯逼供嫌疑的,提请法庭通知讯问人员出庭作证,对该供述取得的合法性予以证明。

4.双方质证。公诉人举证后,控辩双方可以就被告人审判前供述的取得是否合法的问题进行质证、辩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5: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浅析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
    非法证据是指公安司法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超越自身权限范围获得的证据材料,它包括程序违法但实体真实的证据和程序违法且实体虚假的证据。后者在证据效力上的否定是显而易见的,本文所谈及的非法证据仅指程序违法但实体真实的证据。非法取得的证据既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如采取刑讯逼供等方式取得的证据,又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如采取窃听、秘密录像、跟踪等秘密手段取得的证据。对非法证据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能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违法证据的取舍,就能实现法律的统一,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一、在我国设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依据(一)宪法依据。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剥夺或着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搜查公民的身体。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40条规定:中华人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
    2023-04-24
    426人看过
  •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公证中运用的探讨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公证中运用的探讨公证机构在办理许多公证业务尤其是在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时,许多时候如果不采取偷拍偷录等秘密方式,公证员无法固定和提取证据,一旦涉诉法官对公证书认定事实的真实性产生置疑时,公证员却无法举证自己所证明事实的真实性。但是采用偷拍偷录等秘密方式收集证据,公证书的合法性又会受到置疑。同样,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收集证据时也会遇到不采取偷拍偷录等秘密方式也就无法有效收集证据。为此,许多国家在立法或司法实践中先后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来对当事人用采取偷拍偷录等秘密方式收集的证据的合法性进行评判。笔者设想,如果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运用到公证实践中,也能很好地解决现行公证实践中的一些困境。一、一些公证业务面临的困境在目前的有些公证业务中,如果按照现有的程序规则,一旦公证书的效力被置疑,公证机构根本没有办法自己证明自己。这种困境在办理送达行为保全证据公证中尤为突出。这种困境主要表现为:
    2023-04-24
    389人看过
  • “非法证据排除”有望出细则
    日前,媒体从接近最高人民法院的权威人士处获悉,目前最高法正在就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细则征求意见。据悉,意见稿共计40条具体内容,涉及非法证据的范围扩大、疲劳审讯、超期羁押的被告人供述是否排除等问题,并有望进一步细化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细则的制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牵头,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部等部委共同参与。非法证据范围或将扩大拟规定每次讯问不能超12小时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4条有关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据介绍,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细则有望扩大非法证据的范围。比如说对于刑讯逼供,法律有明确界定,但是什么是变相的刑讯逼供?这个现在试图要突破。接近最高法院的权威人士向北青报媒体透露,采用诸如诱供、欺骗、指供、威胁本人、威胁证人、威胁被告人的家人等方法也被纳
    2023-06-06
    228人看过
  •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的确立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一个舶来品,最早出现于20世纪初的美国,最初针对的是违反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规定的违法搜查和扣押获取的实物证据,并将之视为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后来在1966年,米兰达规则将非法证据的范围扩大到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到目前为止,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已经得到了联合国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认可和接受,成为一条通行的国际司法准则。如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第15条规定:每一缔约国应确保在任何诉讼程序中,不得援引任何业经确定系以酷刑取得的口供为证据,但这类口供可供用作被控施用酷刑者刑讯逼供的证据。就我国来说,2010年之前,我国法律制度中基本上没有建立起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原《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可见,原刑事诉讼法中只有严禁刑讯逼供等宣示性的口号,但是对于何谓非法证据,如何处置都没有规定。
    2023-06-06
    357人看过
  •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的救济乏力
    新《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采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中的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救济性规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第12条规定:对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意见,第一审人民法院没有审查,并以被告人审判前供述作为定案根据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检察人员不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或者已提供的证据不够确实、充分的,被告人该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有学者认为,该规定并不能解决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的司法救济问题。媒体同意其观点,首先,此规定并没有关于对一审法院不履行非法证据审查义务的制裁措施,其次,二审法院审查证据取得的合法性问题缺乏相应的救济程序。一旦二审法院经过审查认为证据的取得是合法的,在中国二审终审的司法制度模式下,被告人就失去了上诉的机会。此外,无论是新《刑事诉讼法》还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都未明确规定被告人对非法证据排除决定的司法救济程序,
    2023-06-06
    265人看过
  • 非法证据排除主体是谁,非法证据排除的内容是什么?
    一、非法证据排除主体是谁非法证据排除主体是当事人及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为了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而规定的,利用非法手段、非法程序获得的证据在刑事诉讼中是应当被排除的。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具体如下所述:1、《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1)此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必须就非法取证行为提供相关线索或材料,是为了避免没有任何依据的诬告,防止恶意拖延诉讼进程,浪费司法资源。因此,仅仅主张自己受到了刑讯逼供而不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其主张是无法得到支持的。(2)考察方式: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被告方并非不承担任何证明责任,也不是承担全部证明责任,而是承担“初步的证明责任”,使法官相信的确可能存在刑讯逼供。2、《刑事诉讼法》第57条
    2023-06-24
    464人看过
  • 浅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我国刑事证据规则构建的融合
    论文关键词:排除规则:人权:公正论文摘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证据法的一项重要规则。首先确立于美国判倒之中,旨在警示和抑制违法取证行为,维护司法程序的纯洁性。随着现代刑事诉讼理念发展的一体化进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逐步为大多数国家所接受。构建什么样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际上是一个价值权衡问题,即寻求在尊重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与有效控制犯罪的平衡。将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产生与发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价值基础分析、构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设想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程序性设计五个方面展开论证,希望对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构建有所帮助。现代诉讼中,证据问题是刑事诉讼的中心问题,英国法学家边沁认为,“证据为正义的基础,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的”。为防止法官适用证据证明活动的主观臆断,就有必要对证据的取舍、运用条件予以限制,这些限制在法律上即体现为证据规则。证据排除规则及其例外,
    2023-06-11
    305人看过
  • 充分论证让非法证据排除细则更管用
    疲劳审讯有可能被明确为变相刑讯逼供。目前,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等共同参与的非法证据排除细则正在征求意见,涉及非法证据的范围是否扩大,疲劳审讯、超期羁押的被告人供述是否排除等问题。非法证据排除得到重视,既是司法进步的体现,也是防止冤假错案的现实需要。2005年和2010年的两起杀人案被害人突然出现,在起底冤假错案的同时,也引发舆论极大关注,推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出台。一起是佘某某案,案发后,最高法起草了非法证据排除的有关规定,由于当时对此问题未达成共识,文件没有出台;一起是赵某某案,案发后,2010年5月3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初步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吸纳了有关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在立法层面正式
    2023-06-06
    231人看过
  • 法律规定如何排除非法证据?
    一、法律规定如何排除非法证据?非法证据的排除:排除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但是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以予以补正。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范围的有关规定有什么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范围的有关规定是: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主体。一般情况下,由非法证据取证过程中的受害者,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提出排除非法证据。2、提出排
    2023-06-15
    385人看过
  • 非法证据排除的法理解析
    今年6月,两高三部联合制定发布了《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弥补了我国一直以来缺少刑事证据规则的遗憾,宣示了非法证据排除的原则,强化了程序正义的观念,这不仅有利于提高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完善刑事诉讼制度,而且还由于在刚性意义上以及符号标识上对合法性要求的强调而使整个社会法治进程迈进了一大步。在域外法治发达国家的司法实践中,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直接或间接获取的证据被喻为毒树之果,一般得不到法庭的采用。美国的霍姆斯大法官曾以决然的口吻表示:禁止以不当方式取证的实质并非仅仅意味着非法而获的证据不应当被法院采用,而是完全不得被使用。毒树之果原则作为明确禁止法庭运用非法证据进行审判的要求,对于遏制政府人员违法办案、保护刑事涉案者的权利具有重要作用。当然,毒树之果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确不仅充满争议,而且还同任何原则一样存在有例外,诸如必然发现、违法消除和独立来源等情况出现之时,该原则
    2023-06-11
    259人看过
  • 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什么,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什么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证据取得手段或者方法不合法、程序不合法且不能补正的不得作为案件审理的证据。比如严刑逼供或者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取得的口供,以及不符合法定程序但是无法做出合理解释取得的证据,都应当排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二、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有哪些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有:1.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7种证据以外的证据形式;2.法定人员以外的人非法收取的证据材料。例如,商场保安人员主持的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3.非经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例如非法搜查、扣押的物品,以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及其
    2023-06-20
    309人看过
  • 言词证据绝对非法排除的规则是怎样的
    一、言词证据绝对非法排除的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属于非法言词证据。第二条经依法确认的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非法言词证据,是指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其中“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是指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或者采用其他使被告人在肉体上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和痛苦的方法,迫使被告人违背意愿供述的情形。根据刑诉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形:1、通过施
    2023-04-05
    85人看过
  • 萧瀚:美国刑事司法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美国刑事司法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作为判例法国家的美国,在刑事司法领域正如其在其他部门法的司法领域一样,产生了很多规则,而且这些规则都是通过一个个的案例产生、发展、演变的。著名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自不例外。1911年12月21日,密苏里州堪萨斯市联合站台的一位快递员威克斯,因涉嫌倒卖票证而被一位警察在无令状情况下逮捕,其他警察则同样在无令状情况下赶到其住所,扣押了威克斯的一些物品。一审时,威克斯提出警察无令状扣押问题,请求法院返还,但被驳回。
    2023-04-22
    454人看过
  • 我国现有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评析
    我国最早的民事证据排除规则出现在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中。该批复指出,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录制的谈话录音资料,不具有合法性,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可以说,这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第一个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此后,在民事案件审理中,这一司法解释就一直为法官采信证据时所遵循。随着司法实践和理论的发展,这一解释逐渐显示出其不适应性。换句话说,由于该批复在绝对意义上排除了偷录材料的证据能力,就给当事人取证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导致某些案件的判决明显与案件客观事实不符。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司法判决的权威性。正是为此,2002年4月最高院出台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该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该规定出台后,在民事诉讼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引起了很大反响。无庸置疑,该规定是在原司法解释上的一大进步,它第一次比较
    2023-06-06
    22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的作用,以及如何运用非法证据排除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1
      完整的无罪推定概念包括有罪的全部举证责任自始至终由控诉方承担;被告人对于指控提出反证的责任只限于比较说服力和盖然性的程度即可,不必证明自己无罪,更不得被强迫履行举证责任;对控诉方举证责任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整个证明过程不得留有任何可以合理怀疑的瑕疵,等等。r首先,经勘验、检查、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未附有勘验、检查笔录、提取笔录、扣押清单,不能证明物证、书证来源的,不能作为定案根据。r其次,应补
    • 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意思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23
      传闻证据排除规则意思是,即法律排除传闻证据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的规则。根据这一规则,如无法定理由,任何人在庭审期间以外及庭审准备期间以外陈述,不得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侦查人员违反法定程序或者采用非法方法或者手段获取的证据。强调证据取得的不合法性。
    • 我国现行法律对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怎么样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
      民事、行政、刑事诉讼中都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三大诉讼体系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基本一致,只要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均应当排除。但在三大诉讼体系中,有各自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如在刑事诉讼中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民事诉讼中的《最高人
    •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基本内容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8-04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主要包括明确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内涵和外延、以及明确了侦查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出庭作证的相关问题等四个方面的内容。确定和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能有效地促进诉讼地顺利进行。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荆门律师。
    • 非法证据排查规则的起源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9-29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源自于英美法,于20世纪初产生于美国。当今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大都制定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它通常指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非法行为取得的证据不得在刑事审判中采纳的规则。“非法”者,本为非法取得之意;“排除”者,初指非法证据不得在刑事审判中采纳为不利于被告的证据,后扩大到包括在审前程序中不得以非法取得的证据为根据签发逮捕证和搜查证等司法行为,以及被告方可以法院未排除非法证据为由进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