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将多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合并选举一个新的委员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4:32:57 485 人看过

同一小区不能成立不同的业主委员会,一个小区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07: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委员会相关文章
  • 业主委员会委员中能否有非业主委员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治管理物业区域的机构,其组成人员应该是业主。物业服务区域中的承租人、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人员、有关行政机构或者组织的人员都不能成为业主委员会的委员,不能代替业主行使物业自治管理权。一、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主要有什么权利和义务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在成立业主大会及组建业主委员会过程中,除房屋权属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可以认定为“业主”外,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购房人”可以视为“业主”。业主是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要主体,物业管理离不开业主的参与。业主的物业管理权利和义务是建立在对房屋拥有的财产权基础上,业主既拥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一份房产,也是物业管理区域的成员。业主在物业管理中享有权利,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力主要有:接受物业服务;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
    2023-04-04
    177人看过
  • 每个小区必须有业主委员会吗
    选举产生业委会的程序如下:一、提出申请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业主向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收到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二、产生筹备组成员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一般为5—15名,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三、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四、进行筹备工作五、筹备工作公告六、业主大会召开七、备案八、持备案证明、刻制印章九、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名单等公告《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
    2024-04-23
    414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全文)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持。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筹备小组在有关政府部门的指导下,按本办法选举产生。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是15名。业主委员会可以选举产生主任一名和副主任若干名。第二章业主大会前期筹备工作第四条为了召开业主大会,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可由业主代表,并请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组成筹备小组,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第五条筹备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小区内张榜公示一周以上,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第六条筹备小组应做好以下工作:(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二)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023-06-05
    181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选举所需的得票数
    本文描述了投票的全体业主必须过二分之一参加,才能使选举有效。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采用差额选举方式,且差额人数不得超过两人。依据得票数顺序产生中选人。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投票的全体业主必须过二分之一参加,才能使选举有效。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采用差额选举方式,且差额人数不得超过两人。依据得票数顺序产生中选人。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投 票 的 全 体 业 主 必 须 过 二 分 之
    2023-09-04
    369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业主选举不合法怎么办
    向区县城建局物业科(或管理中心)投诉,其在受理后会安排街道办去进行核查,如果查实业委会确实不合法就会责令业委会解散重新选举。《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哪些条件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2、能够遵守物业管理
    2023-02-23
    188人看过
  • 欠费业主能当选业委会委员吗
    一、欠费业主能当选业委会委员吗拖欠物业费用的住户仍遵循法律条款享有被选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在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之后,他们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在选举出结果的三十天内,向物业所在地区、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应级别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备案申请,以确保其合法性。对于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选资格,首要关键因素在于其身为业主的身份。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是通过业主大会由绝大多数业主共同表达意愿作出的决定来产生的,任何个人或组织都无权对此进行干预。撇开欠费不谈,这仅仅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经济纷争,本质上属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民事合同纠纷。拖欠费用的业主同样拥有参与选举并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
    2024-04-05
    280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是否由小区自行组织并合法?
    小区业主组建自治业主委员会是属于合法的,但前提也是必须要慎得所有的业主同意才能更好的进行办理,业主自治也同时是需要业主给相关的费用,同时也是为了给业主营造成一个良好的环境。业委会的成立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经过法定程序,未经合法程序产生的业委会是不合法的,如果再收取业主的费用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但是应该不构成非法集资。业主委员会投票比例是业主委员会投票比例是公房业主和开发商业主所占有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的1/2。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规模由5~15名委员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业主委员会主任在全体委员中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可以聘任秘书1名,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
    2023-07-18
    266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成员具备哪些条件,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流程
    一、业主委员会成员具备哪些条件业主委员会成员具备以下条件: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流程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流程具体如下:1.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其业主选举报名时间为一般3-7日。2.候选人报名及公示会议材料。3.验核候选人的业主身份及资格条件。4.公布候选人名单。5.公示正式候选人名单。本届业主委员会将正式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在小区内公示3-7日。6.发出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并公告相关材料。本届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将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通知及以下材料在小区公告栏或其他显著位置公告。7.制作投票箱,发放表决票。8.召开业主大会会议。9.开箱验票,确定会议结果。
    2023-02-26
    153人看过
  • 小区业委会选举规则
    一、小区业委会选举规则第一条根据我国宪法、选举法和有关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发布的关于业主委员会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持。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要成立筹备组,在房产管理局、小区办公室和小区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下筹办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实行住宅房屋每1单元1票,非住宅房屋每3000平方米1票,不足3000平方米的每1产权证1票;使用人代表每人拥有1票。第四条每一投票人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第五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由7人组成,其中设主任1名。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第六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必须是热爱公益事业,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代表、使用人。第七条10名以上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代表、使用人联名,可以推荐提名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其中主任候选人的推荐
    2023-04-24
    348人看过
  • 能否通过等额选举来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可以等额选举。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1、首届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2、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规则进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真能代表业主吗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业主委员会的管理作出了许多特殊的规定:在开发商交付商品房时,必须代为聘请物业管理公司,为未来的业主管理房地产。可是,如果不是单位购房,要想把来自五湖四海的业主组织起来,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困难的问题。在许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人员空前热心,他们通过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活动,拼凑出业主委员会,然后与业主委员会串通一气,损害业主的利益。可怜的业主们,花费毕生的积蓄购买的商
    2023-07-13
    364人看过
  • 如何进行业主监督委员会成员的选举?
    业主监督委员会的条件和流程:1、提出申请。业主监督委员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需满足以下要求: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2、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如何成立业主监督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并组织业主推荐监委会候选人,再召开大会投票产生监委会,最后持相关材料到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备案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业主大会规程》第三十四条
    2023-07-07
    125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不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合法吗
    业主委员会不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合法吗?业主委员会不合法吗。《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所有人为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有下列权利:(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管理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议制定和实施本办法修改管理规定和业主会议事规则;(4)参加业主会议,行使表决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七)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和有关场地的使用情况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条同一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但是,如果业主只
    2023-05-31
    273人看过
  • 没经过业主大会选举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合法吗
    一、没经过业主大会选举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合法吗1、没经过业主大会选举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是不合法的。2、法律规定:《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
    2023-04-12
    402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怎么做?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1、换届选举的前提。业主委员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按要求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1、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60日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2、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在任期内辞职的,应当在全体委员正式辞职的30日前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注:业主委员会应将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书面告知所在县、城区人民政府负责房产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房管部门”)。)2、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本届业主委员会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通知上应当载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的条件、方式、领取报名表的时间和地点等事项,报名时间为一般3-7日)。3、候选人报名及公示会议材料。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时间一般为3-7天),同时,公示下列材料:(一)《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管理规约》;(三)成立业主大会、首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办法;(四)选票(样本);(五)业主的总投票权
    2023-05-31
    403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的执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组织,代表业主的利益,行使合法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业主委员会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和谐与稳定。 业主委员会需要遵守相... 更多>

    #业主委员会
    相关咨询
    • 业主是否具有被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28
      1、有资格。业主是否具有被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最主要的前提就是看他是否具有业主的身份。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是按照业主大会法定多数业主的意愿选举出来的,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欠费问题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纠纷,属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民事合同纠纷问题,与业主是否有资格被选为业主委员会委员无关。欠费业主也是业主,有资格参加选举。 2、《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
    • 小区业主怎么参加业主委员会选举和被选举权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0
      不交物业费的业主,不符合参选业委会委员条件,但是依然有参与投票的权利。
    • 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5-19
      1.发起筹备:需要征集5%(人数和专有面积均须超过)以上的业主签名,支持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2.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予以协助:根据《物权法》和《宁波市物业管理办法》,街道办事处有责任提供筹备协助。3.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需要4-10名业主代表和一位开发商代表。根据现在的行政文件,筹备组长由办事处指定。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第1,业主代表至少应有8名以上,才能保证不被分化瓦解;第2,筹备组长应
    • 小区不满一个人选举委员会怎么办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8
      您可以参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如下: 1、《规则》第三十一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 (也就是说,业主委员会要成立,首先要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业主推荐或者自荐,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由筹备
    • 业主委员会选举只能四个人双过半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4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