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房产的执行问题解决方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30 19:41:19 471 人看过

如果该房产为共同共有的房产,即便两人名下只有此房产,可以执行。但如果债务人一方不是仅有此处居所,则不能强制执行该共有房屋。对于共同共有的房屋,可以通过:1、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双方份额,可以由一方获得房屋,获得房屋的一方需对未获得房屋的一方进行补偿;2、或将房屋拍卖。

当然,对负有共同清偿义务的执行标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强制拍卖。

共同共有房产是否可以保全

共同共有房产是可以保全的。共同共有的房屋如果是与案件有关的,并且,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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