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于死刑复核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8:02:58 224 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第二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7: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刑复核程序相关文章
  • 关于死刑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有何规定?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犯罪的性质极其严重、犯罪的情节极其严重、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极其严重的统一。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对死刑案件进行复核时,必须完成两项任务:一是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是否准确,量刑(死刑、死缓)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二是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司法文书,以核准正确的死刑判决、裁定,纠正不适当或错误的死刑判决、裁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
    2023-05-07
    262人看过
  • 死刑复核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一、死刑复核的法律规定有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三十六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三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第二百三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3-06-16
    500人看过
  • 对于伤残鉴定的复核程序
    做伤残鉴定流程如下:1、当事人痊愈出院,准备鉴定材料;2、携带材料向鉴定机构提出伤残鉴定申请;3、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一、伤残鉴定需要准备材料包括:1、入院记录;2、出院记录;3、出院小结;4、病历本;5、疾病诊断证明书;6、CT及诊断报告;7、交通事故认定书;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9、伤残鉴定委托书。二、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如下:1、Ⅰ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2、Ⅱ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3、Ⅲ级伤残,不能完全独立生活;4、Ⅳ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5、Ⅴ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6、Ⅵ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总之,做伤残鉴定需要当事人痊愈出院,准备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书、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伤残鉴定委托书等材料,向鉴定机构提出伤残鉴定申请,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一、申请交通事故司法
    2023-03-08
    247人看过
  • 从“刑前刀下留人”案看我国死刑复核程序
    中止行刑的命令下达的时候,距离枪决只有4分钟,这宗发生在延安的案件在一定程度上被称为我国法律史上的奇迹。这个传奇故事的缔造者朱占平律师发现的不仅是死刑判决程序上的空隙,更重要的是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解决了这一空隙——我所做的只不过是通过法律渠道要求最高法院把死刑复核程序的权力收回来被告人董伟在一次偶然的事件中走上了自己的死亡之路。而这一案件的戏剧性就在最后时刻的停止执行死刑。案件的代理律师、陕西嘉瑞律师事务所朱占平始终认为:案子本身的证据不够判死刑,那些材料不足以杀人。2001年12月11日,延安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证人靳延生的证词,认定董伟在因琐事引起的纠纷中以地砖连续击打致人死亡的罪名成立,一审判处死刑。对于这个判决,董伟的表哥、在西安某道路施工单位任中层干部何浩充满了困惑,他以整个家族中最见多识广的身份被推举为案子的代理者,延安中院的死刑判决证据不足,像我们法律之外的人都能看出来。然而,他寄
    2023-06-11
    446人看过
  • 关于死项基本原则刑复核程序的法律思考
    (一)理论界对改革死刑复核程序的几种思路1,取消死刑复核程序,对死刑案件实行三审终审,作为两审终审诉讼原则的例外。具体主张: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到高级人民法院后,由高级人民法院依二审程序全面审理,死刑判决得到维持后,被告人可继续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可依上诉范围进行审理而不进行全面审。2,最高人民法院收权:认为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复核权是解决目前死刑复核程序混乱无序的根本出路。主要理由是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社会道德水平的逐步提高,犯罪现象也必然逐渐减少,死刑的适用范围也必将大大缩小。这样,死刑核准权有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收回,便于统一掌握死刑标准,确保杀的准,杀的少。3,高级人民法院增设死刑复核庭:这种观点的思路是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一审案件进入二审后,经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维持死刑,还须再交高级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庭进行死刑复核,然后才可生效。(二)现有改革
    2023-08-18
    362人看过
  • 对死刑复核程序实质的理解
    对何谓死刑复核程序学理界多有论述,但大多是从与一,二审的比较中说明它的特殊性,并未回答它的实质所在。笔者认为,它与一,二审在适用对象,启动方式等方面的不同,仅仅表现了程序运作上的具体特点,并非其实质的体现。从79年和96年两部刑事诉讼法来看,中级人民法院判出死刑的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的,以及由其二审判处死刑的案件均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从中我们看到上,下级法院监督与被监督的层际关系,这种层际关系排除了同级法院适用该程序的可能性。保证了死刑案件的质量。所以,死刑复核程序的实质就在于它是一种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程序。在这一特殊的监督程序中,任何一个法院的死刑判决都应该受到来自其上级法院的监督。这种监督的终端就是法律规定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为最高人民法院,死缓案件为高级人民法
    2023-04-03
    164人看过
  • 我国法律对强制拆迁程序的规定:
    (一)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1、履行义务的期限;2、履行义务的方式;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第三十七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3)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
    2023-08-16
    479人看过
  • 法律规定怎么申请死刑复核?
    一、法律规定怎么申请死刑复核?需要通过书面的方式来申请死刑复核。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二、死刑复核后如何处理死刑案件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复核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不同的裁判。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重新审判所作的判决、
    2023-06-16
    244人看过
  • 一个律师亲历的死刑复核程序
    他是一位专职从事死刑案件辩护的年轻律师,他曾到过很多地方的中高级人民法院,但却从未走进过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程序让他有机会迈入这个庄严的地方。随着2007年1月1日最高法院死刑核准程序的正式启动,对于全国的刑事辩护律师来说,也开启了一项崭新的业务。2月14日,北京市连纵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中伟来到位于东交民巷27号的最高人民法院,正式递交了当事人的委托代理文书,开始了他第一次死刑复核案件的代理。在此之前,他从未进入过最高人民法院。抢劫杀人19岁青年被判死刑2005年东北某一城市,一系列蒙面抢劫杀人案件的接连发生,搅得这座城市不得安宁。6名犯罪嫌疑人多次尾随高档车车主进入地下停车场,在偏僻处进行抢劫,如果遇到当事人反抗,他们就残忍地砍杀车主,造成一死多伤的严重后果。这一系列案件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案情惊动了公安部。在公安部的督办下,省公安厅抽调100多个警察进驻该市。不久,侦查人员在一处收费站
    2023-06-11
    172人看过
  • 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吗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就有着关于死刑的废除趋势。1977年,16个国家废除死刑。现今有95国明确废除死刑,9国规定只在特殊环境下执行死刑(比如战争),有35国虽然规定死刑但近10年内并无死刑执行案例。剩下58国仍然保留死刑[2]。[3]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有枪决、绞刑、斩首、电刑
    2023-04-21
    406人看过
  • 死刑复核权收回后复核程序
    经过多方努力与长期调研,2005年10月26日,《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出台,针对当前中国司法体制中存在的问题,确定了多项项改革措施,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恐怕就是死刑复核权向最高司法机关的回归了:“在未来五年内,最高法将采取积极行动,收回地方各级高院对目前部分死刑案件的死刑核准权”。死刑复核权的回收,对于保障人权、提高我国刑事司法质量无疑具有十分积极意义,应该是我国司法管理及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我国法治史上的一大进步。可以设想,如果一直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认真履行其法定的死刑复核司法职责的话,那么,类似聂*斌那样的冤杀案也许会减少许多。但是,死刑复核权的回收仅仅是保障人权、提高刑事司法质量必要条件而远非充分条件。其他因素,如宪政或水平的提高、立法的完善、与国际刑事司法标准差距的缩小、证据制度的完善、原审法院判决质量的好坏、司法人员素质及司法独立程度的高低、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程度
    2023-06-11
    379人看过
  • 对于死刑复核是判决还是裁定
    死刑复核一般是裁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一、绑架罪可以判死缓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绑架罪的犯罪分子是可以判处死缓的,绑架罪的犯罪分子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判处死刑后不是立即执行的,可以宣告缓刑两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3-11
    401人看过
  •  法律对于死刑的适用对象有何规定
    在我国,对于犯罪行为发生时未满18岁的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以及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老年人仍可能被判处死刑。死刑适用的年龄限制为18岁,无论是在犯罪行为当天、当天内还是审判时已满18岁但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未满18岁的人。同时,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上怀孕的妇女都不适用死刑。在犯罪行为发生时,未满18岁的人,包括在犯罪行为当天、当天内,以及在审判时已满18岁但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未满18岁的人,都适用犯罪时的年龄限制。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这里所说的“审判的时候”是指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而不是仅指法院审理阶段。因此,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上怀孕的妇女都不适用死刑。对上述两种不适用死刑,是指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也就是说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
    2023-11-11
    371人看过
  • 死刑复核程序改革后如何进行?
    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后:一、现存的突出问题1、死刑复核程序下放的危险;2、死刑复核的范围不明确;3、死刑复核程序诉讼构造的缺失;4、死刑复核的审理期限没有规定。二、修改完善的建议1、收回死刑核准权;2、明确死刑复核的范围;3、死刑复核运作的具体程序规定;4、明确死刑复核程序的审理期限。死刑复核程序改革的基本方向是诉讼化的改造作为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特殊的审判程序,死刑复核程序设立的目的本身是要通过对死刑裁判的复查审理活动,由具有死刑最后决定权的机关控制死刑裁判的生效,以便从事实和法律上监督死刑案件的裁判质量,从诉讼程序上保证统一适用刑法规定的死刑,从而尽可能避免可能发生的冤杀和错杀。然而,从我国现行的死刑复核程序在实践中的运作效果来看,对这一目标的实现却并不是很理想。究其主要原因,现行死刑复核程序的非诉讼化运行方式是导致问题发生的根本症结所在。现行程序的这种非诉讼化特征主要表现为:首先,
    2023-07-24
    422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是,由享有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 更多>

    #死刑复核程序
    相关咨询
    • 死刑复核程序是什么意思,我国对死刑复核程序采取什么样的审理方式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01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关于死刑复核程序采取什么样的审理方式:我们首先要确定的前提就是死刑复核程序的性质是什么,如果还把它看作是内部的一种行政监督程序,那么审理方式就可以不公开,也不举行听审。如果认为是一种审理程序,那么我们就要按审理程序去架构。笔者认为它是一种特殊的审理程序,因为它在刑事诉讼法中是作
    • 国家最新法律规定的死刑复核程序时间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1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至二百零二条对死刑复核程序作了原则性规定,有关的司法解释也已将这些规定具体化,为死刑复核工作提供了较周密的准则。
    • 什么是死刑复核程序死刑的核准规定是什么,死刑复核程序有哪些条件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什么是死刑复核程序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中国法律一方面把死刑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又强调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对死刑案件进行复核时,必须完成两项任务:1、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是
    • 改为复核程序是对死刑提审的程序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2-15
      法律分析 应将死刑复核程序修改为审判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我国对死刑案件的核准程序是怎样的,死刑复核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6
      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是,由享有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因此,对死刑案件进行复核时,必须完成两项任务: 一是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是否准确,量刑(死刑、死缓)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 二是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