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股东有限合伙人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03:30:21 298 人看过

一、有限责任股东有限合伙人的区别是什么?

第一、承担的责任不同

合伙制企业中,每一个合伙人都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外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而股东(入股人)只需要承担有限责任。

第二、法律适用的不同

合伙适用“合伙企业法”,而股东适用“公司法”。

第三、承担的资金不同

合伙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资金,入股按照出资比例承担资金。

第四、加入与退出的规定不同

合伙制企业是根据合伙人之间的协议建立的,合伙人退出或新合伙人加入时,必须取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重新签定协议。

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不能退股,但可以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

第五、利润分配方式不同

合伙制企业中,合伙人按契约进行分配,契约由合伙人在成立合伙组织前协商订立,可以平均分配利润,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利润;

而股份制企业的利润分配严格按照股权进行,股权越多,分配利润越多。

二、合伙企业的特征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2、责任无限。

3、相互代理。

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权分享一部分利润,而无权分享合伙财产。

5、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损则亦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不分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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