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提交其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需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合同工,提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固定工、临时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应提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的证明。
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或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
五、劳动争议发生的事实根据(包括劳动争议如何发生的、争议的内容、能证明劳动争议案件情况的一切证据材料)。
六、用人单位提供解决争议的法律依据。依照的法律、行政法地方性法规、参照的规章的名称及适用的条、款、项、目、若依据是本单位的内部规定,则提供该规定的正本及复印件。
附件一、开除纠纷
1、开除处理决定书;
2、被开除者错误事实的证据;
3、开除处理程序方面的证据(企业负责人的意见,职代会的讨论决定、工会的意见、及是否书面通知本人的证据)。
附件二、除名纠纷
1、除名处理决定书;
2、旷工的事实依据,劳动者的原始考勤记录;
3、除名处理程序方面的证据材料(职代会的讨论、工会的意见及是否书面通知本人);
附件三、辞退纠纷
1、辞退处理决定书;
2、被辞退者违纪的事实依据;
3、辞退处理程序方面的证据材料(工会意见、职代会的审议记录、是否发放《辞退证明书》)
附件四、辞职纠纷
1、辞职申请书;
2、审批手续、及是否批准辞职的决定书;
附件五、自动离职纠纷
1、自动离职的事实根据;
2、自动离职审批手续及处理决定书;
附件六、劳动报酬纠纷
1、用人单位的劳资部门出具的劳动者的工资发放标准(确定工资的标准、最低工资、工资的形式);
2、工资是否实际支付、克扣或拖欠工资的事实依据;
3、对直接受理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应提供雇佣关系证明、双方的劳动合同(无合同的应提供付出劳动的数量、及报酬计算的证据)。
附件七、履行劳动合同纠纷
1、因工作内容而产生的纠纷
提供衡量劳动者劳务的数量标准及质量标准及未完成指标、任务的证据。
2、因式用期、合同期限而产生的纠纷
提供是否有非法延长试用期的证据。用人单位或劳动者随意、无故改变合同期限及单位解除合同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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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劳动争议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范围是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6(一)劳动诉讼的一般举证范围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及送达日期;2、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者当事人其他协议等证明材料。3、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明;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二)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1、企业开除、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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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劳动争议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有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051、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其特征为:(1)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2)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也受诉讼时效约束。(3)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4)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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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不在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内吗哪些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1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案件,不在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内。《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七条规定,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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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诉讼怎么举证,劳动诉讼案件被告如何反诉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09一、劳动争议诉讼怎么举证 诉讼当事人应详细阅读法院送达的《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并按照其规定全面地向法院提供认为可以证明其主张或反驳对方的证据材料等证据。 1、一般举证范围 (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及送达日期。 (2)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者当事人其他协议等证明材料。 (3)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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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是怎样的,劳动争议受案是哪些案件?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1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有以下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