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荣誉权的具体行为,侵犯荣誉权的法律救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3 22:18:58 490 人看过

一、侵犯荣誉权的具体行为

侵犯荣誉权的具体行为主要是:

1.非法剥夺他人荣誉,这一行为的主体一般为荣誉的授予组织。如有的荣誉授予组织在没有法定理由或非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剥夺他人已获得的荣誉。

2.非法侵占他人荣誉,这是指行为人以非法的手段,窃取、强占、冒领他人荣誉的行为。

3.严重诋毁他人所获得的荣誉,主要的行为方式包括对他人获得的荣誉心怀不满,向授予组织诬告、诋毁荣誉权人,或者当众摘人荣誉牌匾、撕人荣誉证书,或者公开发表言论诋毁他人荣誉名不符实等行为。

4.侵害荣誉权人应得的物质利益,行为主要包括:拒发或少发荣誉权人应得的物质利益,以破坏他人荣誉为目的故意损毁荣誉权人的奖杯、奖品、奖章等。

二、侵犯荣誉权的法律救济

侵犯荣誉权的法律救济有:

1.对权利人应当获得荣誉称号而遭受侵权没有获得的,或已经获得荣誉称号而被非法剥夺荣誉称号的。一经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就认为被侵权方享有该荣誉称号,无须重新颁发、补发荣誉证书。

2.由于荣誉与名誉的密切联系,在对荣誉权的侵害将会直接导致权利主体名誉的毁损。其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在财产损失为要求。

3.是对权利主体物质损害的赔偿,应当判令侵权方支付或退还权利人应得的奖金,还有其他一切物质损失,引起诉讼造成权利人经济损失的,也应包括在内。

4.对权利人精神损害的救济,主要对权利人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

三、如何认定是否侵犯荣誉权

认定侵犯荣誉权标准有:

1.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侵害荣誉权的损害事实主要包括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荣誉损毁、精神或财产上受到损害。

2.行为具有违法性,对于公民的荣誉权任何人都负有法定上的不作为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5日 12: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荣誉权的行为
    一、哪些行为属于侵犯荣誉权的行为1、非法剥夺他人荣誉这是最为常见的侵害荣誉权的行为。这一行为的主体一般为荣誉的授予组织。如有的荣誉授予组织在没有法定理由或非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剥夺他人已获得的荣誉。2、非法侵占他人荣誉这是指行为人以非法的手段,窃取、强占、冒领他人荣誉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非法侵占他人荣誉的侵权者与荣誉权人有一定的联系或关联。如某企业领导以该企业技术人员的一项设计为自己申报奖项并最终获奖,这即是非法侵占他人荣誉。3、严重诋毁他人所获得的荣誉主要的行为方式包括对他人获得的荣誉心怀不满,向授予组织诬告、诋毁荣誉权人,或者当众摘人荣誉牌匾、撕人荣誉证书,或者公开发表言论诋毁他人荣誉名不符实等行为。这里应注意的是,诋毁他人荣誉侵权的构成,以情节严重为限,如果只是发表一般的不当评价,不宜作侵权处理。4、侵害荣誉权人应得的物质利益获得荣誉往往能带来相应的物质利益。侵害荣誉权人物质利益的行
    2023-04-27
    118人看过
  • 哪些权利属于荣誉权,侵犯荣誉权的表现有哪些
    ?一、哪些权利属于荣誉权荣誉权包括以下权利:1、荣誉保持权荣誉保持权,指民事主体对获得的荣誉保持归己享有的权利。保持权的客体是荣誉本身,荣誉本身包括各种荣誉称号,各种奖励,表彰以及荣誉职衔,如名誉博士,名誉校长等。这些名誉职衔,其实并不表明被授予者的学识,能力等达到了博士水平或某种职务的要求;而是在于机关、组织授予主体的一种荣誉,使其享有名誉职衔的精神利益或一定的物质利益。2、精神利益支配权精神利益支配权,是指荣誉权人对其获得荣誉中精神利益的自主支配权。荣誉权的精神利益指荣誉权人因获得荣誉而享有的尊敬、敬仰、崇拜及荣耀满足等精神待遇和精神感受。对精神利益的支配包括对该种利益的占有、控制、利用,但不得将荣誉的精神利益予以处分,如转让他人享有或转让他人利用。3、物质利益获得权物质利益获得权,指权利人对附随于荣誉的物质利益所享有的法定取得权。此权意味着权利人在获得荣誉的情况下,有权依照领奖的章程
    2023-04-27
    92人看过
  •  荣誉权受到侵害时的救济措施
    受害人受到荣誉权侵害时,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向行为人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荣誉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首先,受害人可以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2、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荣誉权纠纷解决途径:民事责任、法律途径荣誉权纠纷是指个人或团体因个人荣誉权受到侵犯而引起的纠纷。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和第一千零一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民事责任或法律途径来解决荣誉权纠纷。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方式。这些方式旨在通过非诉讼手段来解决纠纷,避免繁琐的诉讼程序,同时也可以在保护当事人权益的同时,维护社会和谐
    2023-08-24
    268人看过
  • 荣誉权被侵害后的救济是怎样的
    名誉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荣誉权的保护正确地利用、支配获得的荣誉,可提高民事主体的社会地位和市场信誉度,实现既得或预期利益。如在个人履历中注明自己曾获得的荣誉,其实现目标的百分比会上升;企业在产品上标明曾获的荣誉,会极大地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同时提高市场信誉度,扩大市场占有率,实现预期利益。《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023-07-28
    460人看过
  • 什么是侵害荣誉权的行为?
    一、什么是侵害荣誉权的行为(一)非法剥夺他人荣誉这是最为常见的侵害荣誉权的行为。这一行为的主体一般为荣誉的授予组织。如有的荣誉授予组织在没有法定理由或非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剥夺他人已获得的荣誉。(二)非法侵占他人荣誉这是指行为人以非法的手段,窃取、强占、冒领他人荣誉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非法侵占他人荣誉的侵权者与荣誉权人有一定的联系或关联。如某企业领导以该企业技术人员的一项设计为自己申报奖项并最终获奖,这即是非法侵占他人荣誉。(三)严重诋毁他人所获得的荣誉主要的行为方式包括对他人获得的荣誉心怀不满,向授予组织诬告、诋毁荣誉权人,或者当众摘人荣誉牌匾、撕人荣誉证书,或者公开发表言论诋毁他人荣誉名不符实等行为。这里应注意的是,诋毁他人荣誉侵权的构成,以情节严重为限,如果只是发表一般的不当评价,不宜作侵权处理。(四)侵害荣誉权人应得的物质利益获得荣誉往往能带来相应的物质利益。侵害荣誉权人物质利益的
    2023-05-06
    446人看过
  • 侵犯名誉权荣誉权案件怎么处理
    名誉权受损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责令承担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等民事责任。(二)情节严重可以判刑,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一、侵犯名誉权有哪些法律特征?1、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民事义务有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法定义务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性规范、禁止性规范设定的义务。这种义务对于每个自然人、法人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违反此种义务,即构成侵权行为责任。而约定义务则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设定的义务,违反约定义务,构成违约责任。2、侵权责任以侵权行为为前提要件侵权责任产生的基础是侵权行为,没有侵权行为则不存在承担侵权责任的问题。侵权责任正是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3、侵权责任的形式具有多样性侵权责任的行为人或责任人除了要承担赔偿
    2023-04-04
    266人看过
  • 荣誉权的救济方法有哪些
    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一)、(二)项、第十五条第(一)、(二)、(三)项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按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予以赔偿.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按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规定,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023-04-26
    300人看过
  • 如何认定是否侵犯荣誉权
    一、如何认定是否侵犯荣誉权(一)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指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利益或者人身利益遭受损害的客观事实。侵害荣誉权的损害事实主要包括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荣誉损毁、精神或财产上受到损害。精神损害往往是直接受到的损害,财产损失则是因精神损害引起的财产上的损失,也成间接损失。(二)行为具有违法性荣誉权是公民维护其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对于公民的荣誉权任何人都负有法定上的不作为义务。只有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以积极的作为方式侵害公民的人格尊严,其侵害行为才具有违法性。(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在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中,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即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客观的内在必然联系。如果受害人的荣誉被侵害,与侵害人的侵害无关,或者侵害人尽管实施了侵害行为,但没有给任何人造成荣誉上的侵害,则行为人不承担侵权责任。(四)行为人有过
    2023-05-03
    387人看过
  •  确定侵犯荣誉权民事责任的方法
    该条法律规定了侵害荣誉权所需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时侵权人需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时侵权人需承担侵权责任、以及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时需承担侵权责任。总之,只要侵害了别人的荣誉权,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侵害荣誉权的民事责任认定如下:首先,存在侵犯荣誉权的违法行为;其次,该违法行为给权利人造成损失。(2)有侵害荣誉权的损害事实。(3)侵害荣誉权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侵害荣誉权的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故意与过失均可构成。 民 法 典 如 何 规 定 侵 害 荣 誉 权 的 民 事 责 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了侵害荣誉权的民事责任。该条规定了荣誉权受到侵害时的处理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款道歉等民事责任形式。在实际司法审判中,侵害荣誉权的
    2023-09-08
    179人看过
  • 荣誉权和名誉权被侵犯后的民事责任研究
    侵害名誉权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同时,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名誉权和荣誉权的联系1、保护客体具有内在的相通性。名誉权和荣誉权保护的客体分别是民事主体的名誉、荣誉。名誉是指社会公众对自然人、法人的品德、才干、生活作风、信誉等方面的一般的、总体性的评价。荣誉则是因特定主体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由政府、社会组织授予的一种赞美称号。可见,荣誉和名誉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把荣誉视为名誉的一种特殊形式。2、不是财产权但都与财产权相关。名
    2023-07-05
    384人看过
  • 打工仔告交管局侵犯荣誉权
    昨天,湖北籍打工仔明-哲将深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龙岗大队和深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告上法庭,理由是两被告没有按照有关规定授予踊跃发稿的他个人三等功,反而把三等功给了财务室一个从来没有发过稿件的出纳。明-哲认为,两被告此举侵犯了他的荣誉权,要求对方为其补立三等功并公开道歉。鉴于双方拒绝调解,法庭将择日宣判。视力熬成0.6发稿200篇据明-哲说,1998年5月,他被深圳市交管局龙岗交警大队聘为宣传室宣传员。1999年5月,龙岗交警大队曾向他传达了深圳市公安交管局《关于加强宣传报道的通知》,通知第四条稿费奖励和评比中写道:“个人发稿80篇或80篇以上者报立个人三等功,并年终给予奖励人民币2000元。”看到这份通知的明-哲受到了莫大的鼓舞。他在起诉状中写道:“我根据要求,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广泛搜集宣传线索,左眼视力由1.2熬成0.6,终于创出了全年发稿200多篇的成绩。”据他说,1999年12月底,
    2023-06-13
    367人看过
  • 侵害名誉权,侮辱威胁罪,构成侵犯国家荣誉
    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500次以上;(二)造成受害者或其近亲属精神障碍、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两年内因诽谤受到行政处罚,诽谤他人;(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犯伪证罪否构成名誉权侵害犯伪证罪是有可能构成名誉权侵害的,当然具体是否构成的话,还需要看这个伪证罪它的具体的行为表现是怎么样的,如果这种伪证的行为是通过捏造虚假的事实,对于他人的名义确实造成了实际损失的话,那么就会构成这样的名誉权侵权。犯伪证罪是有可能构成名誉权侵害的,这个要区分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话依据最新《民事诉讼法》102条规定可能会对做伪证的证人罚款、拘留。若是刑事案件中证人做伪证则可能构成伪证罪。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2023-08-09
    172人看过
  • 把别人的奖杯砸了属于侵犯荣誉权的行为吗
    把别人奖杯砸了,属于侵犯荣誉权的行为。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侵犯荣誉权的行为1、非法剥夺他人荣誉这是最为常见的侵害荣誉权的行为。这一行为的主体一般为荣誉的授予组织。如有的荣誉授予组织在没有法定理由或非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剥夺他人已获得的荣誉。2、非法侵占他人荣誉这是指行为人以非法的手段,窃取、强占、冒领他人荣誉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非法侵占他人荣誉的侵权者与荣誉权人有一定的联系或关联。如某企业领导以该企业技术人员的一项设计为自己申报奖项并最终获奖,这即是非法侵占他人荣誉。3、严重诋毁他人所获得的荣誉主要的行为方式包括对他人获得的荣誉心怀不满,向授予组织诬告、诋毁荣誉权人,或者当众摘人荣誉牌匾、撕人荣誉证书,或者公开发表言论诋毁他人荣誉名不符实等行为。
    2023-08-02
    354人看过
  • 关于对受损名誉权荣誉权的救济规定
    名誉,是指社会上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关于对受损名誉权、荣誉权的救济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30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一)、(二)项、第十五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023-06-13
    41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民荣誉权的法律规定,侵害荣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公民荣誉权的法律规定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但是实践中却有很多行为侵害到了荣誉权,侵害荣誉权的行为有非法剥夺他人荣誉;非法侵占他人荣誉;严重诋毁他人所获得的荣誉;侵害荣誉权人应得的物质利益。二、侵害荣誉权的行为有哪些(一)非法剥夺他人荣誉这是最为常见的侵害荣誉权的行为。这一行为的主体一般为荣誉的授予组织。如有的荣誉授予组
    • 如何构成侵犯荣誉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的比较有什么区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6
      第一,性质不同。名誉权为人格权,荣誉权的性质归属有不同见解,一般认为,荣誉权具有双重属性,即具有身份权与人格权两重属性。 第二,主体不同。任何公民、组织都有名誉权,但不是所有公民、组织都有荣誉权。 第三,取得不同。名誉权为生而享有,荣誉权来源则是基于一定事实受到表彰奖励后取得。 第四,消灭不同。名誉权因公民死亡、组织主体资格消灭而消灭。荣誉权则可能因荣誉被依法剥夺而丧失。 第五,客体不同。名誉权客
    • 荣誉权被侵害后的救济措施是怎样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27
      荣誉权被侵害后的救济: 1、对权利主体进行物质损害赔偿,应当判令侵权方支付或退还权利人应得的奖金,还有其他一切物质损失。 2、对权利人进行精神损害赔偿,这种精神赔偿,是对受害方精神上受到的痛苦、损害,以物质方式进行心理上的抚慰。
    • 什么是荣誉权?荣誉权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27
      荣誉权的意义是既是一种既得权,也是一种期待权。荣誉权是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荣誉权的客体是荣誉的本身及荣誉本身所包含的利益。
    • 侵害名誉权,侮辱威胁罪,构成侵犯国家荣誉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19
      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500次以上;(二)造成受害者或其近亲属精神障碍、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两年内因诽谤受到行政处罚,诽谤他人;(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