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有哪些类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09:21:44 386 人看过

(一)概括委托

1、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的委托。关于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2、根据受托人的人数,委托合同可以分为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二)单独委托

单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一人的委托;共同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两人以上的委托。

(三)共同委托

关于共同委托,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受托人产生的不同,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四)直接委托

直接委托是指由委托人直接选任受托人的委托;

(五)转委托

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再选任受托人的委托。

委托合同终止情形有哪些

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也无论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还是未确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无论委托事务的处理进行到何种程度,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委托合同。这是因为,委托合同是以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为基础的。而信任关系属于主观信念的范畴,具有主观任意性,并无一定的规格和限制。如果当事人在信念上对对方当事人的信任有所动摇,就应不问有无确凿可信的理由,均允许其随时终止委托合同。否则,即使勉强维持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也会影响委托合同订立目的的实现。《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中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在发生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以外,委托合同终止。

如果仅仅是委托出版社对作品进行印刷,那跟出版社之间签订的就是委托印刷合同,而不是出版合同。当然了,出版社会对当事人申请印刷的作品进行审核,如果该作品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出版社是不会印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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