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具备下列要件租赁留置权成立: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2.债权已届清偿期。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
一、质权和留置权有何不同?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
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5、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
二、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有什么
留置权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这时,债权人便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便为留置财产。
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
三、抵押权、留置权和质权的概念
(一)抵押权的概念
抵押权是一种法律协议,当资金借入人不能支付债券或票据所要求支付的款项时,它能够保护资金借出人。抵押权赋予资金借出人从协议中确定的资金借入人资产的出售所得现金中获得偿还的权利。在被称作抵押协议的法律文件中,借贷双方规定了各项抵押条款。
(二)留置权的概念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的效力主要体现为留置权人的占有权和优先受偿权。留置权人的占有权须受一定限制,即除了保管上的必要或经债务人同意外不得使用留置物,未经债务人同意不得将留置物出租或抵押。债权人就留置物优先交偿后,如留置物的价值超过应交偿范围,应将剩余部分的价款返还给债务人,留置物的价值不足以清偿时,债权人得请求补足。留置权人只能从留置财产中优先交偿根据本合同应得的款项,对于其他债务,不得利用本合同的财物行使留置权。
(三)质权的概念
质权,是指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履行而移交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的变卖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在质权关系中,债务人或第三人须将质物交与质权人占有,从而不再享有对质物的占有、使用及收益。这是质权与抵押权的主要区别。各国民法一般将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不动产质权,也有的国家只承认动产质权,对不动产只能设立抵押权。还有的国家规定有权利质权,即以无体财产权及债券、股票等债权或股权为标的设定质权。质权人占有质物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根据侵害情况请求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但同时也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非经出质人同意不得使用质物,不得将质物出租或提供担保。主债消灭时,质权随之消灭,质权人应返还质物。
-
租赁合同对租赁物能否行使留置权
246人看过
-
留置权适用包括租赁合同嘛
358人看过
-
留置权与房屋租赁留置权
328人看过
-
租赁合同留置权适用的合同类型有哪些
253人看过
-
留置是否适合租赁合同
470人看过
-
租赁合同能适用留置么
286人看过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
租赁留置权是什么,租赁留置权是怎样的成立的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02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 具备下列要件租赁留置权成立: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 2.债权已届清偿期。 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
-
留置权可以适用租赁合同吗呃,我法硕联考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6《物权法》颁布前,根据《担保法》及《合同法》的规定,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行纪合同中,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
什么人享有融资租赁合同中所有权?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8对于融资租赁合同,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七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 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因此,对于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所有权,一般情况下,应当由出租人享有。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不享有留置权的合同是如何确定的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8留置权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这时,债权人便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便为留置财产。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除此之外的合同,基本不可以采取留置权。
-
民法典房产租赁转让:租赁合同是否享有业主权利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6租房者享有部分业主的权利。承租人是合法占用房屋的使用者。承租人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意味着也是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承租人有权行使业主权利,可以直接与物业服务公司讨论物业服务的相关事宜。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应当参照业主的规定,因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引发的物业服务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