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担保合同未告知债务人是否生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09:23:08 81 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担保合同未告知债务人是否生效

《民法典》中担保合同未告知债务人应该是生效的。

因为保证合同的生效是取决于主合同的有效性,它是主合同的附属合同,只要主合同有效,保证合同就有效。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担保合同可以采取哪些形式订立

担保合同中的订立形式有以下几种:

1.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

2.在主债权债务合同中写出的保证条款。

3.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的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形式】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22: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担保合同相关文章
  • 民法典中债权转让对担保人发生效力吗
    一、民法典中债权转让对担保人发生效力吗民法典规定,债权人依法转让债权的,债权转让对担保人具有法律效力,担保人要承担债务担保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未经担保人同意转移债务的法律后果】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二、担保人签保证
    2023-04-12
    282人看过
  • 未形成主债权,担保合同是否生效?
    在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形是非常多的,所以很多债权人为了自己债权的安全,会要求债务人对债务进行担保。主债权还没成立,担保合同也不成立。因为主债权就是指主合同,而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不成立从合同自然也就不成立。所以主债权不成立的情况下,担保合同自然不成立。担保合同的主债权是什么意思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抵押权从产生到消灭,都是为了使主债权得以圆满实现,所以主债权毫无疑问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无论被担保的债权属于何种类债权,一般来说,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都应就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作出约定并在抵押权设定登记时一并加以登记。因为如果主债权的种类数额没有确定下来的话,抵押权人可以支配的抵押物交换价值就无法确定;抵押权得以优先受偿的范围也就没有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
    2023-07-05
    356人看过
  • 民法典中担保借钱做生意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民法典中担保借钱做生意是夫妻共同债务吗民法典规定,担保借钱做生意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做生意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离婚时怎么清偿夫妻共同债务首先,离婚时以下情形产生的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一方婚前借款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2、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3、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其次,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时要由双方共同清偿。并且,
    2023-06-19
    369人看过
  • 民法典中个人能否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
    一、民法典中个人能否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民法典规定,个人具有债务清偿能力,并且经债权人同意的,可以为债务提供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三条【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范围】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二、银行贷款担保人如何降低担保风险(一)要注意了解自己所提供担保的形式,明确自己提供担保后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必要时可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二)银行贷款,最需要的是信誉,同样,做银行贷款担保人,也要为有信誉的人做担保。担保银行贷款,切忌碍于同学、朋友的情面,不假思索,盲目相信。要知道,不是您们的关系越好,风险就越小
    2023-04-12
    374人看过
  • 民法典中债务人违约债权人能否修改合同
    一、民法典中债务人违约债权人能否修改合同民法典规定,债务人违约后,和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修改签订的合同,但债权人不能单方面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合同变更会产生哪些效力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保证人同意,保证不发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法律根据。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至于何种类型的合同变更与损害
    2023-04-18
    216人看过
  • 民法典中担保人和债务人如何区别
    共同借款人,对债权人来说,负连带责任,即是,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张。担保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担保,一种是连带担保。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之间的区别就在于一般担保要求债权人启动法律程序向债务人主张不能满足后,方可以向担保人主张。共同借款人与担保人承担责任的诉讼时效也是有区别的。对于借款人来说,债权人可以在2年之内(有规定的时间其算点,这里不想述)向其主张,超过2年没有主张,债权人则丧失胜诉权,即是说他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会支持他的诉讼请求。对于担保人,一般都在6个月左右一般担保人和连带担保人的区别一般担保人和连带担保人的区别:1、责任承担不同;2、享有先诉抗辩权不同。保证担保的法律特征如下:1、保证属于人的担保范畴;2、保证人必须是主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债务人不得为自己的债务作保证;3、保证债权与其他普通债权一样,不具有优
    2023-08-01
    206人看过
  • 民法典担保人被骗担保是否有效
    一、民法典担保人被骗担保是否有效担保人被欺诈提供担保的,担保不是担保人真实意思表示,担保无效,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担保区别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这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一般担保与连带责任担保的区别: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
    2023-06-19
    291人看过
  • 民法典中单位更名是否承担债务
    一、民法典中单位更名是否承担债务公司名称变更后,不影响公司债务的承担,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五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二、分公司欠债,能要求其总公司清偿吗分公司的债务按照以下步骤来清偿:首先,用分公司的财产来清偿。虽然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它是总公司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具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需要对自身的债务承担责任。然后,分公司的财产无法清偿所有债务的,由总公司清偿剩下的部分。分公司的财产也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分公司在管理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实质上也是总公司承担责任,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的,就要总公司对其分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根据债务金额大小选择被告在小额诉讼中,将分公司列
    2023-04-13
    292人看过
  • 民法典担保合同是债权合同吗
    一、担保合同是债权合同吗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所以担保合同应该是债权合同的从合同。但是当担保合同约定的事由发生时,担保合同也会产生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担保合同也可以看做一种特殊的债权合同。二、何为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三、相关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
    2023-06-19
    283人看过
  • 民法典需要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吗
    一、民法典需要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吗民法典需要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转让债权时,需要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这一事实。《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二、一份债权多次转让该如何处理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三、债权在转让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怎么处理债权在转让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处理办法是行使抵销权。债权受让人是指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债权的受让方,受让方承担债权人的
    2023-05-03
    387人看过
  • 民法典中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前能否追债务人
    一、民法典中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前能否追债务人民法典规定,保证人的追偿权是在履行保证责任后才具有的,所以在承担保证责任前,不能向债务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二、保证人行使追偿权要注意什么1、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而且保证责任的承担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并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如果保证人仅使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或因其他方式使债务消灭,保证人无追偿权。2、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不能超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保证人清偿债务,使部分债务消灭的,保证人就所清偿部分享有追偿权;保证人清偿债务,使全部债务消灭的,保证人就清偿全部债务享有追偿权。3、保证人一般在清偿债务后,才可行使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
    2023-04-19
    391人看过
  • 民法典中个人担保夫妻债务吗,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一、民法典中个人担保夫妻债务吗个人担保不属于夫妻债务。担保人个人签名的债务,不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个人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
    2023-04-19
    399人看过
  • 民法典中可否判债务人承担诉讼费
    一、民法典中可否判债务人承担诉讼费民法典对可否判债务人承担诉讼费没有规定,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所以债务人败诉的,可以判决债务人承担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二、诉讼费用包括哪些1、案件受理费。含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包括: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对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2、申请费。当事人依法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
    2023-04-12
    490人看过
  • 民法典中没经债权人同意的担保是
    一、民法典中没经债权人同意的担保是否有效没有经债权人同意的担保,一般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合同是由担保人和债权人签订的,所以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就不会签订担保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1、担保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不合格。例如法律规定不具有担保人资格的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
    2023-04-18
    486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担保合同是为了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 更多>

    #担保合同
    相关咨询
    • 未告知债权人的民事担保合同是否具有效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31
      1、《民法典》中担保合同未告知债务人应该是生效的。 因为保证合同的生效是取决于主合同的有效性,它是主合同的附属合同,只要主合同有效,保证合同就有效。 2、《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
    • 民法典中个人能否为公司债务担保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9
      个人是可以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的,法律对于担保合同的签订主体并没有限制性规定,所以个人是可以为公司做债务担保的。但是签订担保协议的个人需要有民事行为能力。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欺诈签订的担保合同能否无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09
      如果是采用欺诈或者胁迫订立的担保合同也是无效的,在实践中不少担保合同是有效存在的,但没有明确担保的方式,对于这种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是按照连带责任责任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的责任很重,因此在确定担保合同有效之后,还要明确保证的方式,避免承担过重的责任。
    • 民法典中担保人可否向债务人配偶追偿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1-15
      1、民法典规定,如果债务人承担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担保人偿还债务后,担保人可以债务人配偶追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
    • 民法典中债权转让对担保人发生效力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5
      1、民法典规定,债权人依法转让债权的,对担保人发生法律效力,担保物权作为债权的从权利,一并转让给受让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条【未经担保人同意转移债务的法律后果】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