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受理法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05 15:21:58 338 人看过

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行为侵犯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法院在七日内审查起诉状,符合条件后三个月内作出判决。但国家行为、行政法规等不受理,但若符合条件,可对行政机关拒绝颁发许可证、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等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说明起诉理由、事实和根据等。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应对起诉状进行审查,并在七日内做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或者不予受理的裁定。如果起诉符合条件,人民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以及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提起的诉讼。但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或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或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或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人民法院也应予受理。

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维护合法权益,依法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起诉状需说明理由、事实和根据。法院应在7日内审查并决定受理与否。符合条件的起诉,法院应在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不受理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等的诉讼。但对拒绝颁发许可证、违法不履行义务、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等,法院应予受理。行政诉讼保障公民权益,维护法治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四十四条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四十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采购活动记录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采购项目类别、名称;

(二)采购项目预算、资金构成和合同价格;

(三)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载明原因;

(四)邀请和选择供应商的条件及原因;

(五)评标标准及确定中标人的原因;

(六)废标的原因;

(七)采用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相应记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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