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9:15:39 390 人看过

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的办法:

1、由收养人与送养人就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收养时间、收养条件、收养登记等相关问题协商一致;

2、订立书面的送养协议;

3、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一、不是亲生父母怎么脱离关系

不是亲生父母可以协商再次办理收养关系,登记民政局以后解除。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根据相关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收养人收养孩子应具备哪些条件

收养人收养孩子应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必须是年满三十周岁的。

办理收养关系有三种形式:一、向民政部门登记;二、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签订书面协议;三、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订立书面协议并办理公证。

三、没能力抚养孩子要如何解决

抚养子女是每个父母的法定义务,子女享有被抚养和受教育的权利。父母没有抚养能力的,可以由生父母的亲戚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于收养关系,也就是说,如果孩子由生父母的亲戚朋友抚养,孩子与被抚养人不会形成养父母和孩子的关系,孩子与生父母也不会失去父母和孩子的关系。

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面送养。配偶收养子女的,夫妻必须共同收养。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在此,杨丽萍律师建议收养子应当办理收养登记,严格审查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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