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人身权赔偿浅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08:56:03 381 人看过

什么是人身权?人身权案例有哪些?人身权损害赔偿有哪些标准?下文做了详细的介绍:

罪犯人身权浅析与实用

随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蒸蒸日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化理念的不断深刻;罪犯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司法行政事业面临法制技术性挑衅变得日渐突出,后来打10086咨询时。罪犯在日常改造进程中,应用人身权逃避改革、消极改革的现象日趋增多,不得不使wo们把人身权作为一个研讨对象,结果疑似在两会上遭遇组织上巨大的压力,加以器重。

人身权,指与人身相接洽或不可分别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它具有以下特性1、人身权是与所有权,其ta物权、债权等财产权相对称的一种权利,例如姓名权、声誉权、创作权等。它可以由自然人享有,也可以由法人享有。2、人身权可表示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个方面。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权力主体本身所应有的权力。身份权是法律维护权利主体因位置、关系或行动而发生的权利。3、人身权利与作为权利主体的自然人或法人紧密相连,不可分别,除法律规定外,人身权不能转让。4、人身权是一种没有直接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必定的财产好处的民事权利。5、人身权是一种具有绝对性和安排性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包含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含性命权、健康权、名称权、声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身份权包含亲权、配偶权、亲属权、声誉权。

个人觉得,罪犯人身权指被法院判处刑罚的罪犯依其社会属性、自然属性所享有的或者应该享有的最基础的权利。它具有以下特性1、主体具有特别性。ta不是自然人或法人。是被法院判处刑罚的罪犯。2、权利的不完全性。罪犯的很多人身权利受到限制。3、是社会属性与自然属性的统一。其社会性优先于自然属性。

怎样能力解决好这个问题,wo以为1、必需从人身权法理上去剖析,从罪犯人身权的社会性与自然性,社会性优先于自然性角度动身,在行政执法进程中,强调罪犯的人身首先应由社会性决议,罪犯的人身权利是受到限制的。wo门只能保证ta们最基础的权利(也就是自然属性的体现)。2、加大对医疗投入,用科学威望的方式,了解罪犯的身材状态,使那些以装病来逃避改造、消极改造的罪犯,无法到达其消极、逃避改造的目标。3、加大对干警法理知识的培训,使干警以后在遇到罪犯提出的类似问题时,能够机动处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人身权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的相关要点浅析
    一、对检验鉴定结果及时作出重新检验鉴定申请。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之前,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根据检验鉴定来做出的,当事人对这个检验鉴定有一次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机会。交警部门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须在两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给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果不服,则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的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否则交通事故认定书一旦作出,交警部门不在进行复议。二、确定当事人。到交通大队及时调取驾驶员、车主和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准确确定被告和第三人。三、委托司法鉴定。司法鉴定一般须在治疗终结后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治疗终结一般是指临床医学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之时。当事人做伤残鉴定时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诊断证明书、病历复印件(须加盖医方印章)及当事人其它相关的诊疗资料(如X光片
    2023-04-26
    227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的相关要点浅析
    一、对检验鉴定结果及时作出重新检验鉴定申请。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之前,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根据检验鉴定来做出的,当事人对这个检验鉴定有一次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机会。交警部门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须在一、对检验鉴定结果及时作出重新检验鉴定申请。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之前,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根据检验鉴定来做出的,当事人对这个检验鉴定有一次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机会。交警部门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须在两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给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果不服,则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的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否则交通事故认定书一旦作出,交警部门不在进行复议。二、确定当事人。到交通大队及时调取驾驶员、车主和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准确确定被告和第三人。三、委托司法鉴定。司法鉴定一
    2023-03-31
    85人看过
  • 浅析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在法学理论上,人们习惯将具有洗钱性质的基础犯罪称之为洗钱的上游犯罪、先行犯罪和前置犯罪,而洗钱罪称为基础犯罪的下游犯罪或后发性犯罪。推荐阅读:洗钱罪洗钱罪的对象浅析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洗钱一词是从英文Moneylandering直译过来,通俗的讲就是将赃钱洗干在法学理论上,人们习惯将具有洗钱性质的基础犯罪称之为洗钱的上游犯罪、先行犯罪和前置犯罪,而洗钱罪称为基础犯罪的下游犯罪或后发性犯罪。推荐阅读:洗钱罪洗钱罪的对象浅析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洗钱一词是从英文Moneylandering直译过来,通俗的讲就是将赃钱洗干净的行为。究其来源,最早可以追溯到美国旧金山一家饭店老板用碱液清洗沾满油污的硬币的典故。后来,美国芝加哥一个以阿里为头目的犯罪组织,为使其犯罪收益合法化,购置了一台自动洗衣机对外承揽洗衣业务,并将犯罪所得混入洗衣服务收入向税务部门申报,使犯罪收入变成了合法收入。此后,人们把这种通过各种手
    2023-04-24
    466人看过
  • 浅析侵犯商业秘密罪
    我国1997年《刑法》明文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根据1997年《刑法》第291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刑法》第129条规定:“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我国在1993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将商业秘密定义为“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1997年《刑法》沿袭了这一定义。成立侵犯商业秘密犯罪需要四个方面的要件:1.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其商业秘密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侵犯权利人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非法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
    2023-02-17
    325人看过
  • 浅析诈骗案犯罪手段
    今年以来,山东省青岛市北检察院共受理诈骗案件9起,涉案18人,涉案金额高达282万余元,远远超过往年同期水平。为何财产类犯罪数量猛增?这些犯罪手段有什么特点?检察官们通过查办的几起案件,希望增强大家的鉴别能力和防骗意识。案例一:2003年5月,王某某谎称北大教授,利用骗取的身份证和照片,注册登记了一家空头公司。随后以收取入股金、保益金、网络空间注册费等名义,骗取个人及单位人民币共计787750元。案例二:杨某廷、杨某广、刘某某、张某某利用假车牌、行车证及驾驶证,通过青岛港八号码头某货物配载中心、石家庄市钢材市场货运中心、临沂市大唐托运配载有限公司等单位配货员的配货,将货物中途骗走。四人交叉作案6次,涉案金额806964元。案例三:姚某、迟某某、高某某与另五名在逃嫌疑人交叉作案,冒用鲁业贸易中心名义,签发空头支票购买货物,共骗得六个单位花生油、钢材等物价值人民币940000余元。此外,还有犯
    2023-04-22
    319人看过
  • 浅析贿赂犯罪及预防
    论文关键词:贿赂犯罪特点;成因;完善;预防论文摘要:贿赂犯罪是以权钱交易为核心内容,它通过运用、影响或操纵手中公共权力来达到个人目标,获取私人利益,满足个人欲望,是权力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贿赂犯罪一方面严重地败坏国家机关的声誉和公职人员的廉洁性,一方面的特点、成因、刑事责任的完善进行剖析,进而根据实际情况,对遏制和预防贿赂犯罪提出建议。我国刑法规定贿赂犯罪包括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打击预防贿赂犯罪遏制其孳生、蔓延是当前开展反腐败斗争所面临的一项主要任务,也是推进依法治国,促进经济建设所要解决的问题。一、贿赂犯罪的特点从中国历史来看,历朝历代都有腐败,特别是贿赂犯罪行为,腐败已经威胁到政权的存亡,贿赂犯罪在每个时期都有其特点,当前我国的贿赂犯罪存在以下特点:(一)由权钱交易向权权交易、权钱交易并向发展贿赂犯罪的本质特征就是获取不法利益,包括政治
    2023-06-03
    468人看过
换一批
#人身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权
    词条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 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 更多>

    #人身权
    相关咨询
    • 浅析工伤赔偿纠纷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9
      在工伤法律问题中,常见的问题是:工伤的赔偿数额,工伤伤残等级的级别确定,申请工伤的时间有无限制,申请工伤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申请工伤的程序性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怎么办,没有证人怎么办等等一系列工伤赔偿纠纷法律问题。劳动者在工伤事故发生后,虽然通过发达的网络系统可以学习到相关工伤赔偿的法律知识,为打工伤赔偿官司在做着各项准备工作,但是,毕竟隔行如隔山,虽然学习过但总会有心里没底的感觉。再者说
    • 浅析盗窃犯罪的既遂标准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10
      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一)应考虑被害人对财物的控制权范围: 考虑被害人对财物的控制权范围是从空间范围上划定一个界线,将财物窃离物主的控制范围的,应为既遂,否则为未遂。 (二)应考虑被盗财物的特征: 主要包括财物的性质、形状、重量、体积等。 1、盗窃有价证券。有价证券一般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不记名不挂失的,如国库券、无记名股票等,其特点是义务人只对证券持有人负责给付义务,也就是“认券不认人”。
    • 浅析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28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10级伤残的鉴定标准是: 1、划分依据: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2、10级伤残鉴定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 浅析工伤赔偿纠纷纠纷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2-20
      在工伤法律问题中,常见的问题是:工伤的赔偿数额,工伤伤残等级的级别确定,申请工伤的时间有无限制,申请工伤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申请工伤的程序性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怎么办,没有证人怎么办等等一系列工伤赔偿纠纷法律问题。劳动者在工伤事故发生后,虽然通过发达的网络系统可以学习到相关工伤赔偿的法律知识,为打工伤赔偿官司在做着各项准备工作,但是,毕竟隔行如隔山,虽然学习过但总会有心里没底的感觉。再者说
    • 盗伐林木罪浅析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27
      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