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合同条款劳动合同有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8:04:59 160 人看过

有效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就发生法律效力,劳动合同部分必备条款的缺失,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整体效力,对缺失的部分,双方可以协商增加,不能协商的,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但因为劳动合同不具备必备条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公司怕员工告劳动局吗

要看是因为什么事情被投诉到劳动局;

1)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拍照给别人看

劳动合同不可以拍照给别人看。

如果是公司的人事部,不能把劳动合同拍照给别人的。个人自己拍劳动合同,那么里面关于公司保密条款要注意,不然公司可能会起诉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签订后应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在鉴证劳动合同时,鉴证部门留存一份。因各地的情况不一样,签订劳动合同的份数应根据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的要求来确定,至少要保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各有一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11: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条款相关文章
  • 填好的劳动合同范本缺少工资有效吗?
    一、填好的劳动合同范本缺少工资有效吗?用人单位在制作劳动合同时,应当具备上述基本条款,并且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给劳动者持有一份。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是否有效?《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制作的劳动合同往往很简单,不是缺这个条款就是缺那个条款,这种缺少必备条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呢?笔者认为,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就发生法律效力,劳动合同部分
    2023-04-13
    327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哪些条款是不能缺少的?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劳动合同中的约定管辖条款无效情形对于一般民商事合同纠纷,法律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与意思自治,对个人权利的让与或放弃皆宽容对待。但劳动法律关系不同,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对用人单位具有财产、人身依附性,难以就合同内容提出变更。围绕劳动争议管辖,为避免用人单位利用优势地位侵犯劳动者的程序权益,具有社会法特质的劳动立法强化国家干预,赋予劳动者一定的管辖选
    2023-07-12
    177人看过
  • 劳动合同霸王条款的合同有效吗,劳动合同中存在哪些霸王条款
    劳动合同霸王条款的合同一般是无效的,霸王条款会出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不符合公平原则。劳动合同中存在的霸王条款收取押金或者违约金等。一、霸王条款合同有效吗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否合法需要看是否违反法律的具体规定;如违反则无效,若不违反的可以认定为有效的。霸王合同往往会造成一方当事人利益的损害,而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这样的合同条款一般都是会被认定为无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
    2023-06-05
    55人看过
  • 合同缺少哪些主要条款无效
    一、合同缺少哪些主要条款无效合同缺少以下条款可能会被视为无效:1.当事人名称或姓名:一份合同必须具备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以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权利和义务的主体。2.标的:标的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是构成合同必要要素之一。如果合同中缺少标的,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确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3.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合同中缺少违约责任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能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或者补偿。4.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应当采取的解决方式。如果合同中缺少该条款,可能会导致双方无法妥善解决争议,从而产生更大的法律风险。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如下:1.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2.赔偿
    2023-12-08
    338人看过
  • 缺少公章是否影响劳动合同有效性
    一、缺少公章是否影响劳动合同有效性没盖章的劳动合同,但是有双方签名的,可以有效,没有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合同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只要采用签字、盖章等法定形式中的一种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类劳动合同的类型分为以下三种: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就和我们常说的劳务合同很像,工作完成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就是没有固定到期时间的合同。3.固定期限的合同。固定期限的合同就是说有明确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的合同,比如2011.1.1到2011.12.31的合同,2011.1.1就是起始日期,2011.12.31就是终止日期,而合同期限就是一年
    2023-11-18
    344人看过
  • 合同有效条款有效吗,合同无效条款
    并非所有的格式条款都是无效的,有以下三点才会导致条款无效:1、本条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借助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自己的责任,增加对方的责任.限制或剥夺对方的主要权利。3、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导致对方未注意或理解与其有重大利益关系的条款。主合同解除担保条款有效吗主合同解除担保条款有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担保合同是为主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而附设的独立存在的合同,如主合同尚未完全结清,尚有未履行的义务(包括合同解除后应当履行的义务),担保合同仍有存在的必要,担保合同不因主合同的解释而当然解除。《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
    2023-08-18
    83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约定解除条件有效吗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约定解除条件没有效,劳动合同的解除有明确的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不允许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超出法律规定对解除合同进行约定。一、劳动合同一般签多久?(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二、要约定退房需要注意些什么约定的退房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双方可以明确协商退房的条件和情况;2、约定的条件符合法律规定;3、在购房合同中明确退房条件。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
    2023-06-27
    58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缺少哪些必备条款可能导致其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必备条款增补在劳动合同中。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
    2023-07-08
    227人看过
  • 规范劳动合同条款强化劳动合同效力
    案例1:王某在一家公司工作已经1年了,进入公司的时候,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聘任王某为销售部总监,颁发了聘期为两年的聘任书,在聘任书中规定了王某的职责、待遇、期限等。现在,公司领导班子调整,原来的经理调走了,新任的经理让王某回家休息,只发生活费。王某不服质问公司,公司的答复是聘任书不是劳动合同,王某不知道该怎么办?聘任书是否等同于劳动合同?点评:这份聘任书应该视为劳动合同。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达一致,便构成合同。同时依据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规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必备条款:即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我们看此案中聘任书中也明确注明了聘用期限、聘用人员的职责、工作内容、待遇等,已基本具备以上各项必备条款,并且已经执行了一年。所以,该聘任书应视为劳动合同。公司让王某回家,是单方面变更合同,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属于违法行为。案例2:
    2023-06-09
    39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条款学历写错有效吗
    如果错误学历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对劳动合同的履行存在影响,构成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如果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劳动合同的履行无影响,劳动合同是有效的。一、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免责协议有效吗?劳动合同中的免责协议如果是免除用人单位责任,排除劳动者权益的,该免责协议是无效的。我国法律规定,以下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二、劳动合同中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可以吗?只要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盖章了,劳动者也签了名,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就算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名也一样有效。但若有以下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2023-04-06
    228人看过
  • 缺少劳动合同会导致仲裁时效延长吗
    一、缺少劳动合同会导致仲裁时效延长吗不会。但是仲裁时效会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没有劳动合同单位要付
    2023-10-15
    345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未生效服务期条款有效吗
    一、劳动合同未生效服务期条款有效吗?劳动合同未生效服务期条款是无效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7、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签合同等。8、侵犯婚姻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9、侵犯健康权利的劳动合同。如
    2023-01-21
    286人看过
  • 购房合同缺少盖章有效吗
    一、购房合同缺少盖章有效吗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若协议虽未加盖公章但已由相关人士签字或摁下指纹,那么这一份协议便具有法律效力。当双方当事人以书面合同书的方式签订合同时,自所有签署人完成签名、加盖公章或按下指纹的那一刻起,这份合同即宣告正式成立。在所有签署人完成签名、加盖公章或按下指纹之前,若其中一方当事人已经开始履行其主要责任,且另一方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那么这份合同同样可以视为已经成立。《民法典》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购房合同在房管局备案后就安全了吗合同备案具有较高安全性。它涵盖了房地产交易双方在房管部门进行的房屋出售
    2024-07-12
    351人看过
  • 合同中缺少主要条款时合同不成立合理吗
    合同中缺少主要条款时合同不成立是合理的。合同不成立是指当事人没有达成合意,常常在内容上并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合同即使未成立,但当事人已经作出履行,则可以认为当事人通过实际履行行为达成了合意。如果缺少主要的条款那么意味着合同对当事人的权益是无法保障的。一、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下订立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还有以下几种情形: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6、法律规定或者是
    2023-02-18
    45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合同条款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缺少劳动保护条款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0-03
      缺少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有没有效力。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有关系时,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签订的,而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必须具备一些条款的。
    • 劳动合同缺少条款就属于有效协议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25
      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的,如果不具备法定无效情形的有效。《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用人单位免除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合同无效时如何调解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8
      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并不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无效需要符合法定的事由,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除《劳动合同法》26条的情况外,劳动者签字,用人单位盖章的劳动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部分条款违法,那么违法条款无效,但是不影响整个劳动合同的效力。
    • 欠缺必备条款劳动合同的效力
      重庆在线咨询 2024-09-19
      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使用的是“应当”二字,立法上属于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因此,如果劳动合同欠缺必备条款时,应当认定劳动合同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劳动者得以此为由主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双倍
    • 合同缺少必要条款有没有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1
      不一定。只是缺少必备条款不会必然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列举了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缺少必备条款并不在上述情形之列,因此只是缺少必备条款不会必然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