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权属不明能否行政诉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09:13:34 89 人看过

一、房屋权属不明能否行政诉讼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造成房屋权属不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撤销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3: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措施相关文章
  • 继承房屋能否进行法律诉讼?
    房屋可以诉讼继承。解决纠纷的方式可以由多种。在实践中,当事人一般都选择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不能协商的,可以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多种途径。当事人对房屋继承有争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决房屋继承归属的纠纷问题。通过诉讼解决房屋继承纠纷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遗产继承房屋可以买卖吗可以买卖。继承房产的,无论是继承人之间达成了继承协议还是经过法院作出生效的判决,这时候,继承人只要获得了所继承房产的所有权,房屋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因为房产是不动产,要想完成交易必须经过过户登记,这个时候继承人如果直接去不动产中心过户的话,会出现一个问题,就是房屋目前仍然登记在已经过世的被继承人名下,这个时候继承人是不能直接过户给买受人的。要想完成交易需要分两步走,第一步,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或经公证处公证的继承文书将房屋从被继承人名下变更到继承人名下;第二步,再将房屋从继承人名下过户至买受人名下,这样
    2023-07-02
    466人看过
  •  不具备产权证明的房屋能否进行分割?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无产权证的房屋分割问题。虽然这些房屋没有产权证,但仍然可以进行分割,通过折价或拍卖、变卖方式,可以获得相应的价款。然而,这些房屋不能进行诉讼分割。双方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告知当事人待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另行起诉,不直接判决该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虽然这些房屋没有产权证,但仍然可以进行分割。通过折价或拍卖、变卖方式,可以获得相应的价款。然而,这些房屋不能进行诉讼分割。双方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告知当事人待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另行起诉,不直接判决该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能 否 进 行 分 割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规定,禁止以买卖等方式转让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或者人体血液。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了人体器官移植的特别规定,包括不得捐赠人体器官除非符合一定条件
    2023-09-11
    483人看过
  • 当事人对行政诉讼不服能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诉讼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对行政机关行为不服的,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交通违法怎样提起行政诉讼?交通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先后提起顺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没有具体的先后顺序,如果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复议也可以提起诉讼。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需要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过行政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三、不服再审判决的维权救济途径原则上再审判
    2023-04-11
    444人看过
  • 能否取消行政诉讼中的诉讼?
    行政诉讼可以撤诉,但行政诉讼的撤诉有自己的特点,请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行政诉讼撤诉区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二是经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照撤诉处理;三是未按规定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2、行政诉讼撤诉必须经法院准许,理由是行政诉讼不仅要维护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也要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第三,行政诉讼撤诉后,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不予立案。但有例外情况,即: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等情形按自动撤诉处理的,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或者上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法院应予立案。行政诉讼上诉人可以撤诉吗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对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而人民法院在作出宣判前,上诉人可以申请撤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2023-07-12
    235人看过
  • 工伤不报销的能否行政诉讼
    一、工伤不报销的是否可以行政诉讼可以。对于工伤不报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二、工伤的认定报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只要是认定为工伤,都是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报销的。受伤职工可以要求单位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和家属可以
    2023-04-30
    247人看过
  • 土地权属纠纷政府不受理是否可直接提行政诉讼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应当先由政府处理。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当事人都持有争议土地的权属证书,但涉案土地权属证书的颁发部门不同,且无法肯定该权属证书真实有效性的情况下,如政府已对一方当事人提出的土地权属调处申请依法立案调查,应当先由政府进行处理。一、国土局是否有权解决邻居土地纠纷土地管理部门有权管理土地纠纷。土地管理部门解决不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起诉人民法院。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二、土地确权出现纠纷怎么办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
    2023-04-01
    299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诉讼请求能否变更
    一、行政诉讼诉讼请求能否变更?行政诉讼活动中可以变更诉讼请求,法院审理行政争议案件时,可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采用民事诉讼规则进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在《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3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二、行政诉讼的一审流程是什么?(1)起诉。行政诉讼是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2)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受理后,进入一审程序。此时,人民法院指定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
    2023-04-18
    77人看过
  • 公民死亡近亲属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问:刘某系河南省洛阳市某区人,到广州打工,其因有嫖妓行为被广州市某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5天。在拘留过程中,其家人被告知,刘某因心脏病突发死亡。刘某的父亲对此不服,于是向广州市某区公安分局所在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该区法院竟称刘某的父亲不具有提起行政诉讼的资格,还说该案不由他们法院管。请教律师,这个案子刘某的父亲有起诉资格吗?还有,该区法院真的对此案没有管辖权吗?答:该区法院的说法是不对的,刘父有权向该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该区法院也对本案拥有管辖权。生活中,一些法院嫌麻烦,经常将本属于自己管辖的案子推脱掉,这样做是很不负责的。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而本案属于拘留行为。另外,刘父不仅可以向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且还可以向在广州的经常居所地的人民法院以及洛阳市某区人民法院中的任一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
    2023-06-06
    50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法院听证后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一、农村房屋拆迁法院听证后能否提起行政诉讼农村房屋拆迁申请听证后,对听证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二、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十条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进行修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
    2023-05-19
    365人看过
  • 行政诉讼能否直接进行?
    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有:(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
    2023-07-16
    393人看过
  •  乡政府能否发起行政诉讼?
    该段内容讲述了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区别以及行政诉讼中政府可以作为被告的情况。行政诉讼主要是针对不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例如自然人和政府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而民事诉讼则主要是针对自然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如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在行政诉讼中,政府可以作为被告。镇政府在行政诉讼中可以被作为被告。起诉政府部门属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调整的是不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比如自然人和政府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民事诉讼调整的是自然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即自然人和自然人、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行 政 诉 讼 性 质 : 起 诉 政 府 是 否 属 于 行 政 诉 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而起诉政府是否属于行政诉讼,需要进一步分析。从行政诉讼的定义来看,其针对的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政府作为一个整体并不属于行政机关
    2023-09-11
    231人看过
  • 行政诉讼能不能开庭呢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开庭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等因素的,均应当公开审理。《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行政诉讼案中二审开庭时间一般是多久?行政诉讼案中二审开庭时间一般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具体多长时间才能开庭,只有一个大概的时间,最长是33天后才能开庭,同时规定了2个月内要审理完结,涉及死刑的,可以延长2个月审理完结。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二百二十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
    2023-07-31
    223人看过
  • 伪造的房产证能否提行政诉讼
    一、伪造的房产证能否提行政诉讼伪造的房产证能提出刑事诉讼,伪造不动产证(房产证)会依照【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处罚。我国《刑法》第280条第1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妨碍国家重要机关如领导机关、军警机关、司法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多次或大量伪造、变造、买卖、盗窃、抢夺、毁灭公文、证件、印章的,因妨碍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行为而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单位、团体的名誉或者给其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形。二、房产证的办理流程(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
    2023-05-14
    460人看过
  • 第三人不服行政诉讼判决能否上诉
    第三人对行政诉讼的判决结果不服的,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是具有上诉权利的,第三人可以通过上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第三十条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行政诉讼的范围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8类侵犯相对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具体
    2023-05-04
    417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措施
    相关咨询
    • 行政征收房屋,能否做土地拆迁行政诉讼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9
      征地拆迁属于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四)对确认土地、矿藏、水流、
    • 房屋拆迁,哪个行政机关有权作出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2
      对于房屋拆迁情况中,有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第十六条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由此可见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被告一般为一下两个: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
    • 房屋权属不明民事权利如何行使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9
      房屋所有权不明的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中,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法人应当提交当年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工商部门、编委等其他登记部门出具的法人资格证明;其他组织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或者其核准登记部门出具的资格证明。与此同时,原告应确认其受送达人和送达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并承担因
    • 对房屋征收不满意可否提起行政诉讼,可否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26
      对房屋征收方案不满意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
    • 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能否上诉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1-30
      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作了规定,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驳回。如果当事人对裁定驳回不服,可根据规定处理:当事人对管辖异议裁定不服的,可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