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调动不得违背劳动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20:42:08 213 人看过

方先生是西北某市交电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1998年从部队复员后一直在该公司工作。1996年7月,交电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时,方先生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同时他还被上级主管部门市建材局任命为交电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7月5日,方先生接到公司通知,下午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会上,建材局局长刘某宣布:市水泥厂新上一条生产线,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把方先生调到水泥厂管基建。

方先生当时就明确表示:我在交电公司工作了20多年,对这里很有感情,水泥厂我不去。会后,方先生还随刘局长来到建材局,向刘提出:对基建我不懂,对水泥厂经营人员不了解,去后很难开展工作。刘局长却说:这是组织调动,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就是当工人也得去水泥厂当!在随后的几天内,交电公司在未与方先生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也未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的情况下,把他主管的供销工作交由他人负责,档案强行转移到水泥厂。但方先生拒绝到水泥厂报到。1999年8月,交电公司停发了方先生的工资,10月份停交了他的社会保险费,理由是:方先生已调出该厂,不再是该厂职工。

为此,方先生不断向建材局及有关部门反映,要求公正解决问题,履行与交电公司的合同,但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无奈,方先生以交电公司为被诉人、建材局为第二被诉人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要求撤销建材局的调离决定,补发工资,恢复工作。

方先生认为,自己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工作岗位还是副总经理,合同终止时间直至退休。建材局强行将自己调离交电公司,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交电公司在未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情况下,就停发工资,停缴社会保险费,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材局和交电公司则坚持说:此次调动既不是免职,也不是解除合同,更不是不分配工作下岗待业,而是根据其特长,组织上正常调动。应该服从组织安排。

仲裁委员会经过调查取证,依法裁决交电公司继续与方先生履行劳动合同,补发拖欠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评析]

这是一起因企业主管部门调动劳动合同制职工引发的劳动争议,该市建材局和交电公司的做法显然是错误的,仲裁委员会对方先生的申诉请求理应支持。

《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革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企业一方未经劳动者同意,是不能单方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交电公司在未与方先生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停发方先生的工资和停交社会保险费,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

企业员工的组织调动作为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通过行政方式管理企业的人事安排,而其结果将直接导致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从而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此,劳办发(1994)222号《对关于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原干部身份的合同制职工调离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明确指出: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协商一致。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内职工进行调整,应事先征得职工本人和所在企业的同意,由企业也职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劳动合同,被调动职工到新单位后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职工本人或企业有一方或双方不同意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主管部门不能作出强制调动的决定。因此,交电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市建材局的行为、决定,也应当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未经企业和职工本人的同意,不得将职工强制调离。

本案提醒企业,在市场经济和劳动合同制条件下,企业应依法行使自己的用人自主权,妥善处理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变更事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2: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法解读十:调解组织
    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规定。调解是一种柔性方式化解矛盾的机制,源于儒家文化,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新中国后,调解制度得到发扬光大。调解解决纠纷,成本低,及时,灵活,可以促使当事人尽快取得谅解,减少双方的对立情绪,防止矛盾激化,被称为绿色纠纷处理机制。在解决劳动争议中引入调解机制,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使得劳动关系得以维持,有利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利益,有利于和谐劳动关系,可以说调解是一种最经济的劳动争议解决方
    2023-06-09
    325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调解组织?劳动调解协议是强制性的吗
    什么是劳动调解组织?如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自由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找调解组织调解。调解成功的,可以签订调解协议。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依法成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负责调解企业劳动争议、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的群众性组织。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管理方由企业指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指定。调解委员会办公室一般设在企业工会。根据《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工作规则》第七条规定,企业可以设立调解委员会。设有分厂(分公司、分公司)的企业,可以分别在总厂(总公司、总公司)和分厂(分公司、分公司)设立调解委员会。第八条规定,调解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职工代表、企业代表、企业工会
    2023-05-31
    82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工会组织流程
    一、解除劳动合同工会组织流程解除劳动合同工会组织流程可以通过协商解除。二、终止劳动合同法定情形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劳动合同期满;二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决定资格消失(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用人单位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在具体执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劳动合同期满,企业应及时办理相关的终止手续。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也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为了防止纠纷,企业最好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2、劳动者到了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不一定终止;只有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才可以终止。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解释(劳社厅函[20
    2023-05-29
    326人看过
  • 具体有哪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当事人可以向下列调解组织申请劳动争议调解:
    2023-05-31
    198人看过
  • 违背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吗
    用人单位若有《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劳动者若有《劳动合同法》39条的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补偿金,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什么是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结束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对于企业劳动合同的解除,多数国家都有自己的立法规定,并有各自严格的限制条件和程序。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①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③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④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三、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
    2023-06-27
    494人看过
  • 劳动仲裁调解可以申请哪些组织调解?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一、怀孕期间如何保护女职工的权益?如果孕期女职工的权益受到用人单位的侵害,有下列保护的方法:与用人单位协商;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或者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依法及时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争议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发生劳动关系争议,可以通过以下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发生劳动纠纷时人事一般都是要怎么处理在与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时,人事应当积极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
    2023-06-21
    183人看过
  • 罗庄区扎实推动基层劳动调解组织建设
    今年以来,罗庄区劳动保障局认真贯彻各级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服务基层的方针,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为目标,以健全基层劳动调解组织为重点,扎实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一、依托劳保平台,健全争议调解网络利用现有工作平台逐步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在街道劳动保障所设立了调解中心,由各劳动保障所主任兼任主任,在社区(村居)成立了调解室,由劳动保障站点工作人员任调解员,在规模企业建立健全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并落实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办公经费和办公条件。同时,进一步健全劳动争议信息通报制度,对已经组建了调解组织的企业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督促他们把工作做细、做深、做实,做到事前积极预防、事中及时介入、事后尽快调解,减少争议的发生,尽可能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积极建章立制,推进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区劳动仲裁院
    2023-06-10
    102人看过
  • 相关知识:劳动调解组织有哪些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组成。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北京:人力资源行业有了劳动调解组织2009年7月28日下午,中国四达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北京赉擘斯劳动咨询事务所、北京团兴劳动与社会保险服务有限公司等三家从事人力资源咨询服务的大型企业分别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据了解,这是北京市首次在人力资源行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这些企业调解中心的成立,可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2023-08-18
    236人看过
  • 我国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包括
    我国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主要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负责调解本企业内劳动争议,协调劳动关系的群众性组织。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职代会选举产生,行政方由企业方指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指定。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一般设在企业工会。一、找哪个部门解决劳动纠纷一般和公司存在劳动纠纷可以先找公司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一般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职工代表组成的。如果调解不成的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是法律诉讼前必经的阶段,但是劳动仲裁是法律诉讼前必经的阶段,只有经过劳动仲裁还是没解决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如何完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1.加强调解机构的建设。改变用人单位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构置,设立由乡镇劳动站为主导、该行业的专业人员、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参加的行业劳动争议调解
    2023-03-19
    458人看过
  • 提前辞职是否违背了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内辞职不算违约的。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辞职要承担违约金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两种情况下需要支付违约金,一个是用人单位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了服务期限的;另一个是劳动者掌握了用人单位秘密,双方约定了竞业限制,而且用人单位按月支付补偿的。在上述两种情况现,还要由违约金的约定才对劳动者有约束力。2、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
    2023-07-20
    289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委会是什么样的组织
    调解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一条重要途径,通过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可以有效地预防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使大量的劳动争议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之中。自从《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都建立了劳动争议调委会或调解小组。劳动争议调委会是由职工、企业、工会三方代表组成的对发生在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关于劳动条件、福利等争议进行调解的组织。(一)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1、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推举产生;2、企业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指定;3、企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以上三方代表组成,三方人数对等,以三三三制为宜,调解小组人数可适当减少。调委会成员应当由具有一定劳动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调委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二)调委会的办事机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工会生活保险部,调委会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做好调解的登
    2023-06-09
    479人看过
  •  非工会组织的企业劳动合同解约
    本文讲述的是如果工会不存在,劳动者可以通过职代会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职代会,并研究职代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职代会。如果工会不存在,那么可以通过职代会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通知职代会,不能仅简单地理解为履行了通知义务这一程序即可,而应理解为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职代会,职代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还应当研究职代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职代会。 未 建 立 工 会 组 织 的 企 业 解 除 合 同 程 序根据我国《工会法》的规定,企业自成立之日起即应当建立工会组织。如果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建立工会组织,那么就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应当建立工会组织。因此,对于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在实际
    2023-09-12
    311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类组织可调解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三类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一方当事人在协
    2023-06-10
    467人看过
  • 劳动合同违背意愿怎么处理的?
    违背意愿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需要举证证明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第八十六条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
    2023-03-09
    101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6
      1、一级调解组织设立于胶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二级调解组织包括12个镇(街道),司法、水利等10个机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服装、钢结构、电商等17个行业协会、商会,同时在12个镇(街道)设立首席调解员; 3、三级调解组织包括西部商贸区、市南小区等8个社区调委会; 4、四级调解组织目前有77个企业调委会,基本涵盖规模以上重点企业。
    • 社会组织劳动合同范本对于签订社会组织劳动合同有什么影响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29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实施以来,在调整社会组织劳动关系,增强劳动合同意识,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改善用工环境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各级社会组织劳动用工管理过程中也存在着对法律认识不足,劳动合同履行率低,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等问题。因此,按照民政部的要求,出台《社会组织劳动合同范本》,就是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 用人单位违背劳动合同法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0-18
      1.用人单位违背劳动合同法相关限定,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限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 2.相关法律限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2年支付一个月薪水的准则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2年的,按2年计量;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水的经济赔偿。劳动者月薪水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
    • 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工会组织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6
      解除劳动合同工会组织流程可以通过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3、在双方自愿、
    • 工会组织员劳动合同书中工会组织员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14
      关于工会组织员劳动合同书不是很了解,工会组织一方在三方会议中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工会组织作为职工代表,在三方格局中处于劳权代表者的地位。这是由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所决定的。希望能符合你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