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7条规定:“不当得利、无因管理,适用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发生地法律。”
1.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原因取得利益,致他人受损害的事实。各国对不当得利的法律适用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
(1)适用原因事实发生地法;
(2)适用支配原法律义务或关系的法律;
(3)适用当事人属人法;
(4)适用法院地法;
(5)选择适用多种法律。
2.无因管理是指未受委托,又无义务,而为他人管理财产或事务,因而支出劳务或费用,可要求他人返还的债权债务关系。国际上对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主要有以下主张:
(1)适用事务管理地法;
(2)适用当事人共同本国法;
(3)适用支配原法律义务或关系的法律;
(4)适用本人的住所地法。
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的区别
无因管理是一种合法的事实行为,无因管理的管理人应将管理所得的利益归还于本人。管理人并不能取得利益。本人从管理人那里取得的利益,因该利益本为自己所有,不属于不当得利。如果管理人从管理中取得利益不归还于本人,而自己占有,则管理人的占有无合法根据,本人可基于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管理人归还。
在判断一个法律现象是无因管理还是不当得利时,还可从主观角度予以判断:如果行为人是为了他人利益而进行管理行为,则属于无因管理,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在客观上给他人带来利益,给自己带来不利益,则构成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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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规定的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案件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30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2、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 无因管理属于行为,管理人的意志内容有意义,其是否有为他人利益管理的意思是能否成立无因管理的重要条件而不当得利属于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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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司法解释新疆在线咨询 2024-11-08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在定义层面上存在明显的区别。无因管理是指在既非受他人委托、亦无法律义务的情况下,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实际行动,旨在保护他人利益免受损害。而不当得利则是指在没有任何合法依据的情况下,或者在事后失去了合法依据并被确认是因为给他人带来损失而获得的利益,需要承担返还的责任。 在主观意图方面,无因管理实施者必须具有明确的意图,即为了他人利益而进行管理或服务。不当得利往往是在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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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有何不同之处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8区别有: 第一,不当得利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因此在受益人为善意时,返还的范围仅仅以现存利益为限,如果受益人未获利益或因其善意使所获利益丧失,则不存在返还问题。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很可能支出必要费用,但却未必获得利益。 第二,无因管理是立法鼓励助人为乐、危难相助、见义勇为风尚的产物,其制度意义在于划清侵权行为和互相帮助行为的界限。相比之下,不当得利制度就不具备同样的目的与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