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履行劳动权利义务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0:32:44 418 人看过

法律赋予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更多的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劳动保障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侵害时,同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一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04年7月底,经河北德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成公司)职工徐某的介绍,刘伟到该公司从事高空安装作业,刘伟与工地负责人任某就各种待遇进行商谈,并约定工资每日60元,双方之间只作了简单的口头约定,没有签订正式书面的劳动合同,后刘伟被德成公司工地负责人安排正式施工作业。8月1日下午4时因施工的支架脱钩致使刘伟从三楼作业的梁上摔下,刘伟受伤后,德成公司支付了相应的医疗费用,现因为双方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发生争议。

刘伟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确认与德成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法应认定为工伤,并要求德成公司继续支付相关费用,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关证据:

(1)、河北省医科大学第三医院诊断证明书一份,用来证明刘伟受伤后在此住院;

(2)、录音整理的录音笔录,用来证明刘伟是在工地受的伤且和德成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德成公司辩称:刘伟与德成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请求依法裁决驳回刘伟申诉请求。理由如下:(1)、双方之间没有形成事实劳动关系;(2)、公司没有任何人安排刘伟到工地工作;

(3)、刘伟没有与德成公司之间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4)、因刘伟不是本单位职工,因此他不可能在工地工作;

(5)德成公司已经尽到了道义上的义务,不应当承担任何法定责任。德成公司没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任何证据。对刘伟提交的诊断证明真实性予以认可,对刘伟提交的录音,德成公司认为该录音确实是德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声音,但是录音内容并没有明确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另录音中没有提到刘伟,是否是刘伟的事情不能说清。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诉与答辩认为诊断证明能够证实刘伟住过院;录音及据此整理的笔录和本案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可以证明刘伟在德成公司工地受的伤且和德成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德成公司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德成公司起诉称,实际上是徐某在我公司承揽的方便面厂工地做安装工,是负责屋面系统安装小组的组长,因人手紧张,便与其熟悉的做过安装的刘洪(刘伟之子)联系到工地做安装工,刘洪因故未到,刘伟到工地找徐某要求做这份工作。7月31日晚徐某说刘伟年纪大了做不了,刘伟要求试试,第二天再次找徐某要求试工,上午没事,下午四点时被摔伤。我公司高空作业工人年龄有限制,最大不超过40岁。德成公司还称没有与刘伟谈过工资问题,也没有安排刘伟到工地。徐某是该公司的普通职工无权利招工,徐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且在刘伟受伤后,公司已经尽了道义的义务。录音及拒此整理的笔录不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错误的。

刘伟答辩同仲裁庭审时意见。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一、适用范围第2条规定,中国境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根据此规定,对于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理论和司法实践中认为需考虑双方已形成比较固定的劳动关系,即双方已经履行或正在履行各自的劳动权利与义务。事实劳动关系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报酬,没有支付报酬的,其性质职能形成帮工关系。二、劳动者付出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或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约束。三、发放工作证或服务证身份证明或填写登记表报名表。四、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必须达到一定期限,没有在一定期限形成固定劳动雇佣关系的,也只能形成劳务关系。本案原、被告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告在没有获取任何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参考凭证的情况下,便在原告工地干活且头天受伤,虽受伤后原告为其出资治疗,但事实劳动关系难认为。判决双方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一审判决后,刘伟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德成公司认可徐某有权联系工人,用否由公司决定。经徐某联系刘伟于2004年7月到工地,8月1日上午开始上班,双方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德成公司已为刘伟安排了工作,且刘伟也已经进入工地投入了工作,刘伟工作时间短,没有支取报酬是由于上班的当日即发生了事故,德成公司否认与刘玉玺之间形成劳动关系理据不足。判决确认河北德成钢结构有限公司与刘伟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如何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仲裁裁委员会与二审人民法院的裁决正确的认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准确地把握了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定标准,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正确的。

劳动关系的存在形式分为两种:一种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二是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与其他劳动关系相比,仅仅是欠缺了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但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其特征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获得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受到用人单位的劳动保护等。本案中刘伟与德成公司之间就是第二种情形。认定是否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不能做机械的、简单的理解。本案中,刘伟为德成公司提供了劳动是确定的、不争的事实,提供劳动期限的长短不能作为认定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法律依据。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应以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有偿的劳动为前提,提供的劳动时间的长短及用人单位是否已经给劳动者发放报酬并不影响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一审法院机械的理解了法律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认定用人单位的职工不具备招工条件且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发放过报酬为由判决双方之间没有事实劳动关系是错误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6: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事实劳动关系相关文章
  • 实际劳动关系有多长
    劳动关系认定
    1、入职后实际劳动关系有多长只要符合劳动关系认定条件,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成立,就可以认定为实际劳动关系。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由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第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在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考下列文件:
    2023-05-31
    275人看过
  • 哪些属于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含义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含义: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立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
    2023-04-28
    169人看过
  • 劳动仲裁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
    劳动仲裁有劳动合同可以的,但是劳动合同仅仅只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这一事实,对于其他的主张,如果无法提供证据进行证明的,一般主张很可能得不到支持,但是有的证据是用人单位提供的,所以有的主张也是可以得到支持的。一、未签劳动合同要付双倍工资怎么办未签订劳动合同要双倍工资的,首先应当搜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等,然后准备好这些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只有未签订劳动合同满一个月才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二、一般未签劳动合同仲裁输了起诉解决。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者应当搜集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
    2023-03-05
    435人看过
  • 签的劳务合同但实际是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属于劳务关系范畴,和劳动关系相比,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一、公司跟员工签劳务合同合法吗公司跟员工签劳务合同是合法的。双方经过协商,可以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一、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如下:1、主体不同,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
    2023-06-28
    401人看过
  • 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有哪些
    一、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区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根本的条件是:是否具有从属关系。劳动关系的双方是不平等的企业对劳动者有管理权力,即企业可以要求劳动者按企业的规章制度行事,提供劳动时,要按企业的要求来达成劳动成果。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不平等,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的从属关系,正是劳动关系的最大特色。而劳务关系的双方是平等的,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提供劳动成果的劳动者,不必受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约束,只需按要求提供劳动成果即可。按照这个标准,为单位提供非全日工作的小时工,单位也要按劳动关系对待,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在劳动者没有其他单位给缴纳社保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二、事实劳动关系有哪些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
    2023-02-11
    161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实践案例
    事实劳动关系
    1、案例介绍2______年__月底,经河北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公司)职工徐某的介绍,刘某到该公司从事高空安装作业,刘某与工地负责人任某就各种待遇进行商谈,并约定工资每日60元,双方之间只作了简单的口头约定,没有签订正式书面的劳动合同,后刘某被____公司工地负责人安排正式施工作业。8月1日下午4时因施工的支架脱钩致使刘某从三楼作业的梁上摔下,刘某受伤后,____公司支付了相应的医疗费用,现因为双方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刘某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确认与____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法应认定为工伤,并要求____公司继续支付相关费用,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关证据:(1)、河北省医科大学第三医院诊断证明书一份,用来证明刘某受伤后在此住院;、(2)、录音整理的录音笔录,用来证明刘某是在工地受的伤且和____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____公司辩称:刘
    2023-04-17
    392人看过
  • 劳动关系如何定义,事实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1、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对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要立即发出《劳动合同限期签订通知书》。3、根据法律规定,解除目前的事实劳动关系。一、劳动纠纷有哪些处理方法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解除劳动争议的途径和方法有:1、与用人单位协商。2、劳动争议调解。调解是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基本办法或途径之一。3、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也称公断,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一,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4、劳动争议诉讼。劳动争议诉讼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以劳动法规为依据,按照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二、员工拒签劳动合同企业将其解雇的行为合法
    2023-06-21
    309人看过
  • 劳动合同实际的履行方式
    劳动合同实际的履行方式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完成各自的义务,具体的履行方式应该由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法》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当事人双方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履行自己所应承担义务的行为。一、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1)亲自履行原则,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也是保证劳动关系严肃性和稳定性的需要。劳动合同是特定人之间的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它必须由劳动合同明确规定的当事人来履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有责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允许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代替履行。(2)实际履行原则,即除了法律和劳动合同另有规定或者客观上已不能履行的以外,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不能用完成别的义务来代替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3)全面履行原则,是实际履行原则的补充和发展,即劳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除按照劳
    2023-02-27
    144人看过
  • 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临时工享同等权利
    杨某在某大学宿舍管理中心从事服务工作,属临时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后该服务中心归某公司管理。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杨某要求某大学为其办理退休事宜未果,后某公司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杨某认为该大学和该公司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办理养老、医疗、社会保险。而该大学则认为其与杨某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法律人士介绍,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临时工是劳动者,享有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各项权利。因用人单位间业务划转致使劳动者被转到新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新用人单位的工龄应与其在原用人单位的工龄一并计算。该大学虽未与杨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杨某主张的事实成立,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王富菊)
    2023-06-04
    500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能够享受劳动保障权利吗?
    案例:李某是某公司的一名女工,从20岁开始就在公司工作,在公司从事过多种工作。在10多年的工作中,公司一直没有和她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为她缴纳过任何社会保险。更不能容忍的是,在她产假期间,公司不但没有发给工资,而且还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将她辞退,使她的生活陷入困境。即便是临时工,但在单位工作这么多年,单位能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吗?分析:依据以上所述的情况,虽然当事人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他们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当事人的劳动保障权利应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用人单位应该依法为当事人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同时可以肯定地说,女职工生育权利同样受国家法律保护,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该按时足额向当事人发放工资。至于上面所说的产假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劳动法》第29条有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所以,当事人所在的用人单位的做法
    2023-06-24
    166人看过
  •  处理劳动关系中事实劳动关系的实践策略
    处理劳动关系的最佳方法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要立即发出劳动合同限期签订通知书。如果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雇主可以采取协商一致解除或法定解除的方式处理劳动关系。协商一致解除是首选方式,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雇主可以选择法定解除。处理劳动关系的最佳方法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对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要立即发出劳动合同限期签订通知书。(3)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协商一致解除;二是法定解除。协商一致解除是事实劳动关系处理的首选方式,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单方再选择法定解除。 劳 动 关 系 的 书 面 合 同 签 订 问 题劳动关系的书面合同签订问题涉及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同时,该法第十八条也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期限三种方式,包括固定期限劳动
    2023-09-10
    296人看过
  • 临时雇佣能否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临时雇佣可以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我国《劳动合同法》并没有临时工的概念,按照该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不是临时工,不签合同就是非法用工,临时工一词反复被误用。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3-06-14
    458人看过
  • 劳动纠纷中的事实劳动关系
    (2006)奉民一(民)初字第21**号案件事实:2003年8月,甲经人介绍到乙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工作,平时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做饭,签署相关信件,有时也为该公司送货,直至2006年3月初。期间双方未订立劳动合同,该公司也从未支付甲工资。2006年3月28日,甲向奉贤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该公司支付2003年8月1日至2006年3月的工资、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等,被裁决不予支持,遂向法院诉讼。2006年10月法院做出判决部分支持了张先生诉请。。调查经过:接受甲方委托后律师分别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供货单位及销售单位、邮政局、工商局等单位调查取证,取得了张先生曾经使用的名片、送货单、产品说明书、定做合同等重要资料。经过调查确定了案件事实,并将有关调查证据向审理机关提供。审理结果:审理过程中乙方认可甲长期在他们单位,但不认可他是劳动关系,认为甲只是到公司玩玩;法院审理认为双方是劳动关
    2023-04-22
    153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有哪几种情况,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1、无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2、无效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3、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有哪几种情况由于历史原因,相当一部分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劳动力市场不规范,用人单位借机规避法律,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大量存在。同时,有一部分劳动者为方便自己跳槽,也不愿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这种双方实际上存在着劳动关系的事实状态,即为事实劳动关系。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纠纷,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而相关劳动立法既欠缺又不系统,造成此类纠纷的处理在法律适用上难
    2023-07-24
    20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事实劳动关系,就是指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或没有有效的书面合同而在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 通过以下凭证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 更多>

    #事实劳动关系
    相关咨询
    • 事实劳动关系指哪些,事实劳动关系内容,事实劳动关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16
      1、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形成的劳动关系,无书面合同形式; 2、应签订但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后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形成的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以前与劳动者签订过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但未与劳动合同及时续订形成的事实延续劳动关系; 4、以其他合同的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其他合同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和义务,如合同、租赁合同、合并合同规定了劳动
    • 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享同等权利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0
      杨某在某大学宿舍管理中心从事服务工作,属临时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后该服务中心归某公司管理。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杨某要求某大学为其办理退休事宜未果,后某公司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杨某认为该大学和该公司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办理养老、医疗、社会保险。而该大学则认为其与杨某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法律人士介绍,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临时工是劳动者,享有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各项权利。因用人单位间业务划转致
    • 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解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01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
    • 事实用工构成合法劳动关系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26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符合法定的主体资格,则事实用工关系属于合法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要承担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而劳动者要按照单位的安排完成其工作任务。如果双方的主体不适格,则不属于合法的劳动关系。
    • 劳动纠纷案件事实劳动关系是怎样构成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2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