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的出借人与实际出借人不一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3 21:47:45 103 人看过

债权人与实际出借人不一致,不成为借款人的抗辩理由。

但是,借款人向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人完成清偿义务后,实际出借人向借款人再要求清偿的,可能就需要打官司了。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

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17: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借条与实际借款数额不一致怎么追偿
    借条数额与实际借款不一致,以实际借款为准。借据所载借款金额与借款人所证明的交付金额不一致的,出借人亦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己足额交付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因此以实际交付金额为借款金额。借条上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按照惯例,对于具体金额的认定,通常是按大写金额来确定借款数额。这是因为,根据人们的通常习惯,在进行金钱交易时,一般均会书写大写金额,由于大写金额字型较复杂,书写时精力比较集中不容易出错,写错的概率是很低的,而小写金额容易被篡改,相比大写金额可靠性差很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023-07-23
    191人看过
  • 怎样证明出借人知道实际借款人
    在现行的相关法律框架下,个人无需再通过繁琐的流程来证明自身是否为名义借款人,这是因为在金融机构审批贷款时,他们主要依据的是当事人所签署的借款合同,至于该笔款项到底被贷款人用于自行消费还是交由他人使用,则不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审核范围之内,同时,他们也无法对此进行深入的调查与核实。因此,贷款的偿还责任理应由签订合同的借款人来承担,这也是各大银行及金融机构的共同规定。然而,如若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委托关系,并且能够提供充分的贷款使用记录以及双方签署的相关协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名义借款人便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免除其部分或全部的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2024-05-18
    263人看过
  • 实际借款额与约定借款额不一致
    借条与实际借款数额不一致,以实际借款数额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一、对于借款无借条能起诉吗借款人没有借条的,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借贷关系成立的,可以起诉借款人,如果没有借贷关系成立证据的,法院可能不受理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
    2023-03-12
    324人看过
  • 持有借条就能证明你是实际出借人吗
    实际上,借条持有人为实际出借人只是基于日常经验规则的一种推定,并非绝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及关联规定适用指引》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依据该规定,出借人仅仅持有借条等手续,到法院起诉后并不必然胜诉,判定借款人偿还欠款。如果借款人有合理异议,或借条确实存在某种异常,法院会要求借条持有人对其系实际出借人作出进一步说明、举证,而此时如果出借人举证不能,就面临起诉被驳回的风险。在生活中,发生借贷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般是在双方达成借款的合意、并且借款已经实际交付后,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条。借条
    2023-06-01
    92人看过
  • 借条上未载明出借人能推定借条持有人为出借人吗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予以受理。借条持有人为实际出借人只是基于日常经验规则的一种推定,并非绝对。在借条持有人最终与实际出借人系同一或者意志相一致的情况下,只要借款人无合理异议的,法院可以推定借条持有人为实际出借人。但若借款人有合理异议,或借条确存在种种异常,法院应当要求借条持有人对其确系实际出借人进行进一步说明、举证。一、打欠条需要按手印吗打欠条可以按手印也可以不按,欠条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由欠款人亲自书写或者签字即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
    2023-02-21
    437人看过
  • 借条上的名字与实际名字不一致应怎么办
    当欠条中一方当事人的名字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债权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1、如果欠条名字是欠款人的曾用名、小名,可通过欠款人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证明此人即是彼人;2、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出借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3、若没有见证人,欠款人又不承认借贷关系的存债权人可申请笔迹鉴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024-07-28
    299人看过
  • 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一致,还款责任由谁承担
    第一、借款的实际用途不影响借款合同主体的确定,一般情况下,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由合同向对方即名义借款人承担返款责任。第二、在借款时,名义借款人向出借人披露了实际借款人,各方的真实意思仅仅是借名义借款人的名义,来约束实际借款人,但名义借款人并不实际参与借款关系的活动履行,也不享受借款活动的任何利益,此时,应以法庭查明的实际借款人为借款人,应有实际借款承认还款责任。第三、如果名义借款人虽然向出借人披露了实际使用人,但出借人基于对名义借款人的信赖出借款项,要求名义借款人作为借款人,此时,借款关系发生在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身上,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应有实际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名义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律师补充:借名贷款合同是否有效?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或借条上的借款人就是合同的当事人,要承担还款责任。但如果借款人有证据证明借款已经被其他人实际使用,名义借款人实际并未接受、使用借款,借名贷款合同效
    2023-05-06
    329人看过
  • 借款人与出借人的差异
    1、债权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债务人是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2、债权人是借出款项的人,是债主;债务人是欠别人的钱,是欠账人。债务重组对债权人有什么好处一、债务重组对债权人有什么好处1、债务重组对债权人有以下的4个好处:(1)可以保证最大限度地回收债权,避免破产清算中不必要的风险;(2)公司债务重组可以减少资金占用量,加速资金周转;(3)改变债权人的资产的性质,使部分流动资产转变为长期资产;(4)加强资金的增值能力,增强企业的偿债能力,有利解除三角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
    2023-07-16
    52人看过
  • 一般债权人与出借人不一致怎么办
    债权人与实际出借人不一致,不成为借款人的抗辩理由。但是,借款人向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人完成清偿义务后,实际出借人向借款人再要求清偿的,可能就需要打官司了。一、有效的借条和欠条的有效期分别是多少?1、借条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借条标注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3年未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再保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如出借人在出具借条后3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再起算。2、欠条的诉讼时效也是3年,已标注清偿欠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标注的清偿日期之日起算,没有标注清偿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二、银行卡上的今借和今借到有什么区别今借仅仅表明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达成借款的合意,尚不能反映出借人已经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因此,在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出借人凭此类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借款人对出借人是否交付借款提出抗辩
    2023-04-11
    308人看过
  • 借条上的保人能变成出借人吗
    可以的,经过自己同意,可以转移债务,但是要看连带责任担保人是否知道。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需要看债权债务人双方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借条上写明了还款日期的,其诉讼时效期间从还款日期次日起算计三年,如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十年。此外,借条上的担保人有担保时效,要依据担保方式而定,如果担保物权担保的,没有具体担保时效,如果保证人保证,有担保时效。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一个时间点。一、借条怎么写才合法?通常应该注意以下几种情况:①标题要表明条剧的性质,标题与正文不留空行。②表明借款目的。注明借款用途能够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赌债、分手费等)抗辩。③出借方式。最好就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钱款,必要时可以在借条中注明借款人的银行账号。④出
    2023-02-22
    144人看过
  • 借条所在与实际打款不一致怎么办?
    一、借条所在与实际打款不一致怎么办?借条金额与实际借款不一致,当事人需进一步举证。债权凭证上载明的出借金额往往与借款人实际收到的本金数额不一致。在此情形下,应初步判断出借人主张的借款事实是否具有不可排除的合理怀疑,在存在合理怀疑时,应要求出借人进一步举证。借条数额与实际借款不一致,以实际借款为准。借据所载借款金额与借款人所证明的交付金额不一致的,出借人亦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己足额交付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因此以实际交付,金额为借款金额。二、超出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办?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
    2023-01-24
    242人看过
  • 借条金额与实际不一致该如何认定
    一、借条金额与实际不一致该如何认定实际借款金额和借条写的金额不一致,法院一般按照实际借款金额判定还款的本金数额以及利息。民间借贷在本质上属于借款合同的范畴,而借款合同又系实践性合同,需借款交付后方可成立生效。故在民间借贷纠纷诉讼中,原告一方面需要提供借据等借款凭证从而证明借贷合意或者说是借贷关系成立,另一方面还需要提供借款实际交付的证据,如转账凭证等。实践中借款凭证和转账凭证数额一致的,人民法院一般都能够较为明确地认定借贷行为已经发生并且确定借款数额。然而当借款凭证记载金额和转账凭证载明的金额不一致,甚至相差甚远,在此情况下则需要人民法院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举证责任进行合理分配,从而得出正确裁判结果。二、借钱没有借条能起诉吗?借贷关系没有借条,并不妨碍起诉;起诉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借条无关。公民间合法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借贷关系的确立需要有借贷合意的借条、借款交付和出借款来源等客观
    2024-01-25
    146人看过
  • 借款人和出借人不是同一天写的借条有效吗
    一、借款人和出借人不是同一天写的借条有效吗?借款人和出借人不是同一天写的借条但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四)有出借行为。二、借条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3、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
    2023-06-02
    309人看过
  • 借款条的出借人是不是本人的
    1、借条非本人签名,如果他人获得本人的授权委托,并且借条具备下列要件的,有效:行为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以及借条的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2、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
    2024-05-07
    41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借款条上出借人为A,实际出借人为A,如何诉状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6
      先弄清楚,李四张三的关系r可以以张三的名誉起诉r胜诉后,将钱给李四就可以r或者一起起诉
    • 借款人与借条上的时间不一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31
      借条也就是民事借贷合同,借款日期就是合同的履行日期,法律并没有要求合同履行日期和签订日期要一致,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合同履行日期和签订日期不一致是不影响合同效力的。
    • 胁迫借条与实际不一致如何办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09
      借贷双方达成借款合意后,由借款人出具了借条,借款期限届满后,双方对先前发生的借款进行结算,出借人以威胁的手段迫使借款人出具了与实际借款金额严重不符的借条,该借条对借款人能否发生法律效力。
    • 名义借款人出借人和实际借款人如何清偿?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30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应由谁偿还银行贷款。1、银行贷款给名义借款人时,不知道实际借款人存在的,应该有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名义借款人是银行贷款合同的相对人,应当承担偿还贷款的责任。因此,只要贷款的实际用途不影响贷款合同主体的确定,名义借款人就应该偿还贷款。当然,名义借款人偿还贷款后,可以向实际借款人追偿,要求偿还相关款项。协商不成的,名义借款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偿。2、银行贷
    • 借条与实际借款数额不一致应该如何补救?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22
      借条数额与实际借款不一致,以实际借款为准。 借据所载借款金额与借款人所证明的交付金额不一致的,出借人亦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己足额交付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因此以实际交付金额为借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