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庭立案需要哪些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8 04:00:20 279 人看过

这篇文章讲述了外国当事人申请执行时需要提交哪些文件以及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等要求。根据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情况,需要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若外国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执行,则需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二)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三)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四)结案联系单(调解结案的除外)结案联系单可以向承办法官或者内勤索取)(五)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申 请 执 行 人 的 身 份 证 明 要 求 是 什 么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根据不同的案件,身份证明文件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申请执行人需要提供以下身份证明文件:

1. 公民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

2. 法人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法人资格的证件;

3. 其他组织身份证明:如社团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等;

4. 执行法院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身份证明文件要求可能因案件类型、执行法院要求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在申请执行前,应仔细阅读案件的相关规定,了解身份证明文件的要求,并确保提供符合要求的身份证明文件。否则,申请可能会被驳回。

结语: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根据不同的案件,身份证明文件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申请执行人需要提供公民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明以及其他组织身份证明。申请执行前,请仔细阅读案件的相关规定,了解身份证明文件的要求,并确保提供符合要求的身份证明文件。否则,申请可能会被驳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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