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可撤销、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08:03:15 270 人看过

一、无效的民事行为

无效的民事行为,指民事法律行为虽已经成立但严重欠缺有效要件,不能按照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的分类

1.行为人不合格,即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所实施的民事行为。主要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2.意思表示不真实,并损害国家利益。

意思表示不真实,并非当然导致法律行为无效的后果。对于当事人单方故意造成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如真意保留,法律在一定条件下强制其生效,以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但对于一方当事人实施欺诈、胁迫手段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法律则对其持否定态度,判定其无效。

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又称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因行为人自愿的撤销行为而自始归于消灭的民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类型

1.基于重大误解所实施的民事行为。

2.民事行为发生时显失公平。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为民事行为,并因此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

重大误解

重大误解,是指因行为人自身的原因对行为性质、效力等重大事项本身发生的误解,致使行为人遭受重大损失。

显失公平

显失公平,是指出于非自愿的原因,实施民事行为的结果对一方当事人过分有利,对他方当事人过分不利。

乘人之危

乘人之危,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为民事行为,并因此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

三、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虽已成立,但是否生效尚不确定,得因事后一定事实的出现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类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2.无权处分行为。

3.无权代理行为。

效力未定民事行为效力的确定

1.特定当事人追认权的行使。

2.相对人行使撤销权。

3.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后,本人取得了行为能力、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对其行为的后果表示接受或承认,应当认定该行为自始有效。

四、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撤销时,溯及至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不发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应当使财产关系恢复到行为发生时的状态。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法律后果

民事行为被认定为无效或撤销后,应采取以下措施:

1.返还财产

2.赔偿损失

3.追缴双方所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2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显失公平相关文章
  • 效力未定的合同类型,效力未定合同能不能撤销
    效力未定的合同类型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签定的合同、无处分权人签定的合同三种。效力未定合同能撤销,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的纯获利合同是不需要进行追认的。一、效力未定的合同类型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必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2.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二、效力未定合同能不能撤销效力未定合同能撤销,但不属于可撤销合同。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在法律所规定的一定时间期限之内效力不确定,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对效
    2023-06-04
    457人看过
  • 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
    一、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指的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可由当事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相比较,可撤消的民事行为体现出以下特点:(1)可撤消的民事行为在撤消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无效的民事行为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2)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消,应由撤销权人为之;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力消灭,以撤销行为为条件。而无效民事行为的无效可由任何人提出。(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的行使拥有选择权,当时人可以撤销其行为,也可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销权消灭。(4)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其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无效民事行为中,不存在此种限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二、民事法律无效的后果无效的民
    2023-05-06
    445人看过
  •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种类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方行为(即合同行为)。该种行为如事后得到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则有效;反之,其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则该行为无效。此类行为成后,法定代理人表态前,行为的效力待定。(二)无权代理行为。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被代理人事后追认的,则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反之,被代理人事后不追认的,该行为自始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该行为成后,被代理人表态前,行为的效力待定。(三)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行为是指无处分权人与相对人所为的处分他人的物品或权利的行为。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取得处分权,该行为有效;如权利人不予追认,无处分权的人又未取得处分权,则该行为无效。无权处分行为成立后,权利人表态前,该行为的效力待定。(四)债权同意欠缺的债务转移行为。债务人转让其债务,如受让人无力履行债务,则债权人的利益难以实现。债务人转让债务
    2023-03-12
    225人看过
  •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特征
    1、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但欠缺法定有效要件。法定有效要件的欠缺表现为当事人缺乏民事行为能力、代理权限或处分能力,民事行为的其他要件均具备。2、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成立时有效还是无效处于不确状态。即民事行为既可能发生法律效力,也可能不发生法律效力。3.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的确认。一、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方行为。该种行为如事后得到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则有效;反之,其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则该行为无效。此类行为成后,法定代理人表态前,行为的效力待定。2、无权代理行为。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被代理人事后追认的,则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反之,被代理人事后不追认的,该行为自始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该行为成后,被代理人表态前,行为的效力待定。3、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行为是指无处分权人
    2023-03-30
    95人看过
  •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种类
    一、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种类(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方行为(即合同行为)。该种行为如事后得到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则有效;反之,其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则该行为无效。此类行为成后,法定代理人表态前,行为的效力待定。(二)无权代理行为。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被代理人事后追认的,则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反之,被代理人事后不追认的,该行为自始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该行为成后,被代理人表态前,行为的效力待定。(三)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行为是指无处分权人与相对人所为的处分他人的物品或权利的行为。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取得处分权,该行为有效;如权利人不予追认,无处分权的人又未取得处分权,则该行为无效。无权处分行为成立后,权利人表态前,该行为的效力待定。(四)债权同意欠缺的债务转移行为。债务人转让其债务,如受让人无力履行债务,则债权人的利
    2023-05-06
    321人看过
  •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种类
    一、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种类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其能力范围的行为;2、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行为;3、无权代理行为;4、无权处分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经追认有效。《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二、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
    2023-05-06
    33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显失公平是指不具备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原因,但行为人单方面获取暴利,依照行为当时的情形,社会公认为重大不公平的行为。显失公平行为违反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合同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 更多>

    #显失公平
    相关咨询
    • 可撤销可变更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民事行为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一、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1、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即成立且生效。(无效民事行为也是成立了)2、显失公平合同只适用于财产行为,身份行为里不存在显失公平地问题。 3、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不存在显失公平问题。政府定价是个特殊的价格机制,只有合法不合法的问题,没有公平不公平的问题。拍卖业没有公平不公平的问题,它是特殊的价格形成机制。认定是不是显失公平,是看合同订立时,不是合同履行时4、是属于形成权
    •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如何界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3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时效为一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效力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9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1、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但欠缺法定有效要件。法定有效要件的欠缺表现为当事人缺乏民事行为能力、代理权限或处分能力,民事行为的其他要件均具备。 2、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成立时有效还是无效处于不确状态。即民事行为既可能发生法律效力,也可能不发生法律效力。 3.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的确认。
    • 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02
      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被代理人的追认,或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来确认其效力。如果被代理人予以追认的,该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不予追认的,则无效。但如果善意相对人撤销该民事法律行为的,则该民事法律行为也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 效力未定民事法律行为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25
      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被代理人的追认,或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来确认其效力。如果被代理人予以追认的,该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不予追认的,则无效。但如果善意相对人撤销该民事法律行为的,则该民事法律行为也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